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勐海县抗旱救灾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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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0-04-28 08:0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抗旱救灾工作的领导,把旱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经济社会建设顺利进行。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勐海县抗旱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岩 总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于云平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茶办主任
李海文 县水利局局长
向如武 县人民武装部部长
成 员:方 忠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莫 俊 县财政局局长
杨文新 县农业局局长
周志军 县民政局局长
罗维照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苏 伟 县建设局局长
宿俊强 县交通局局长
王首明 县林业局局长
周俊萍 县卫生局局长
李宗华 县扶贫办主任
李德华 县气象局局长
李国忠 县供销联社主任
周 波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王和彬 县粮食局局长
蔡建兵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海辉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陶 渊 勐海镇人民政府镇长
苏坤海 勐海水文站站长
徐 锐 勐海供电有限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李海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农业局副局长彭加朝、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常务副主任佐大同志兼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成立抗旱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抗旱救灾应急预案,上报县抗旱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5122184。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