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勐海县2009年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09-10-20 03:46

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勐海县2009年
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事业单位:
   《勐海县2009年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勐海县2009年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我县辖区连续发生死亡道路交通事故,交通安全形势严峻,为进一步抓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庆典活动创造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及上级公安机关对事故预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决定从2009年5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稳定、保民生、促发展”为根本要求,深入贯彻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各项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构建平安、和谐勐海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事故,杜绝一次死亡五人以上的特大事故,实现全年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比去年下降的目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明显消除,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基础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组织领导
  成立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公安局长冯晓冬任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宁德海、交警大队教导员马杰、边防大队长宁德云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公安边防大队、县公路养护段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下简称整治办),由马杰任办公室主任。公安局交警大队、治安大队、派出所、交通运政管理所、城建监察大队、路政大队要作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定期组织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各执法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集中统一执法的召集、联络)。
  四、工作重点
  (一)重点整治路段和区域。景混公路、佛打公路(高等级)、惠海公路、勐海城区、海格公路、勐布公路、海宋公路、海往公路、遮巴公路。
  (二)重点整治车辆。客运车辆、大中型货车、剧毒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摩托车、拖拉机、低速载货货车。
  (三)重点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1、客运车辆和大货车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停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拖拉机、低速载货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不按规定载人、飙车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
  2、非客运车辆载客及摩托车非法营运行为;
  3、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行为;
  4、排查治理交通事故危险路段;
  5、不经批准开挖道路,施工路段乱搭乱建堆放杂物行为。
  六、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机动车行车秩序专项整治
  1、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严厉整治客运车辆和大货车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拖拉机、低速载货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不按规定载人、飙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路面行车井然有序。
    2、整治客运车辆行停秩序。加强源头管理,加大对公路客运、出租车、公交车从业人员的法律、 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按规定审批核发公路客运线路,合理调整城区公交站点,科学配置线路车辆数量;健全完善客运行业各项管理制度,大力整治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营运的现象。
    3、开展货运机动车辆超限超载行驶专项整治。
    4、加大对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辆管理的执法力度,教育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辆车主、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5、全面清理、完善道路的各类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及其他交通管理设施,确保交通标志、标线齐全、清晰、醒目,交通信号灯运转正常,配备合理;修剪、移栽影响行车安全和遮挡交通标牌的树木,拆除影响交通视线的非法标志、广告牌;加大对道路、公路的养护力度,及时修复破损、坑洞路面,为全县交通秩序整治提供良好的道路条件。
  (二)无牌无证机动车辆上路行驶专项整治
    1、坚决打击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辆,严格依法予以处罚。
    2、严厉打击涉牌涉证机动车违法和非法入境车辆。
  (三)机动车辆停放秩序专项整治。
    开展机动车辆违法占用道路、乱停乱放行为专项整治,加大对出租车、公交车违法随意停车行为的整治力度,对乱停乱放车辆坚决实施抄牌,确保处罚到位。
  (四)开展取缔非法营运行为专项整治
    1、组织取缔摩托车非法营运行为,采取动静结合的办法,开展综合整治,严禁摩托车在城区道路和社区滞留、候客营运。
    2、对全县的非法营运“正三轮”残疾人从业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积极开展劝导教育,依法合理处置“正三轮”非法营运行为。
    3、坚决取缔非营运车辆参与营运活动。
  (五)开展取缔占道经营专项整治
  对占用道路摆摊设点、以路为市等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城区主干道、广场无影响城市文明和交通秩序的行为。        (六)开展交通事故危险路段排查治理专项整治
    1、对近年来全县道路、公路交通事故危险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并形成书面报告,分析交通事故多发原因,提出治理措施,明确治理工作责任单位。
    2、对排查出的重点危险路段要有计划、有步骤的安排整治。2009年9月底,所有排查出来的危险路段及拥堵地段的治理率要达到70%;2009年12月底,治理率要达到90%。整治办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组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
    (七)开展全民文明安全参与交通活动
    1、按照交通安全宣传“六进”(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佛寺)的要求,全面开展交通文明示范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创建交通安全示范社区、乡镇、企业、学校、家庭,全面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2、以开展五月 “交通安全宣传月”和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在全县广泛推行以 “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使文明行车、文明行路的风气成为群众的一种行为意识和良好习惯,从而达到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明显提高,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逐步减少的目的。
  3、加强宣传工作。一方面通过对全县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宣传,让广大群众对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优化交通环境的决心和作出的努力表示支持理解;另一方面通过全方位的新闻报道和宣传活动,让群众认识到良好交通环境对优化生产生活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自觉规范交通行为。
  4、结合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增加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内容和课时,从小培养学生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减少中小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和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
    七、夯实基础,建立长效机制
  (一)强化农村道路管控,进一步加大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一是加大对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货车超载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消除县乡公路事故隐患。二是加强对重点路段和时段的管控。最大限度地集中优势警力,强化对勐海城区、景混公路、佛打公路、海往公路、海宋公路、海格公路、遮巴公路、勐布公路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管控,形成严管态势,不断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二)按照事故隐患排查的要求,联合安监、交通及公路管理部门对开展辖区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多管齐下,不断夯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基础。一是强化农村地区机动车和驾驶人源头管理,落实“户籍化”管理制度,与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所有人或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行车保证书,落实安全学习教育管理。二是加强与派出所、农机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四支队伍”的作用,切实加强群众赶集出行等活动交通安全管理,加大查处力度,减少漏管失管面。
  (四)把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和推广“丘北经验”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抓好落实,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县综治办要和公安交警部门一道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作为综合治理考核检查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对发生交通事故多,交通违法现象严重的单位和乡镇要实行年度目标考核一票否决。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乡镇要认清当前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和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通过治理使辖区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事故稳中有降。各派出所、交警中队要根据辖区内农村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和事故发生的特点,启动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勤务模式,采取有效措施,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到人,任务到位。各相关乡、镇、各职能部门行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切实抓好整治工作,落实路段管理责任制,坚决杜绝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等不作为现象,形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合力。各职能部门、单位要按照属地原则,在乡镇的统一指挥下,积极主动开展专项整治。对工作措施不力,工作任务不落实的单位负责人要实行行政问责。
  (三)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各单位、部门、乡镇要切实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教育公务车辆驾驶员带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法规。凡公务车辆违反交通法规的,一律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曝光。
  (四)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在整治行动中,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既要严格依法执法,又要文明执法,努力做到“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让违法人口服心服”,为构建和谐的警民、干群关系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强化督查,确保整治实效。整治办要加强指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深入督查考核,及时了解掌握整治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做到随时督查、及时通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六)总结表彰,落实奖惩。整治工作结束后,县委、县政府将组织各成员单位成立考评小组,对各乡、镇和各职能部门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兑现奖惩措施(考核及奖惩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