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勐海县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0-05-31 04:49
海政办发〔2010〕53号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勐海县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领导,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勐海县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吴江玲 县长
副组长:岩 总 副县长
邓云华 副县长
成 员:王 彦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于云平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茶叶产业办主任
吕永斌 县监察局局长
方 忠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舒玉清 县经济和商务局局长
洪玮聆 县科技局局长
莫 俊 县财政局局长
张志敏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罗维照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苏 伟 县建设局局长
宿俊强 县交通局局长
杨文新 县农业局局长
李海文 县水利局局长
王首明 县林业局局长
吴诗跃 县统计局局长
刘 伟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立新 县统计局副局长、县地方统计调查队队长
黄 健 县国家税务局局长
吴维全 县地方税务局局长
罗 宏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下设3个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节能办公室、减排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办公室主任由方忠同志兼任。
节能办公室设在县经济和商务局,负责工业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舒玉清同志兼任。
减排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局,负责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伟同志兼任。
二○一○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