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乡村振兴局机构职能信息
- 作者 :佚名
- 来源 :勐海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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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8-25 05:14
勐海县乡村振兴局机构职能信息
一、内设机构及职责
将综合组更名综合股,同时承担原联席办职责。将督查室、信息组合并更名为监测考评股,将项目组更名项目股,沪滇组更名帮扶协作股,新增乡村振兴信息中心,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州乡村振兴局文电、指示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承担全县乡村振兴规范性文件、政策法规的起草、合法性审查。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修改和审核, 负责收集、整理和提出全县乡村振兴政策的建议意见,做好调查研究和深化改革工作。负责审核向县委、县政府及省、州乡村振兴局的报告、请示以及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东西部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乡村振兴局印发的公文。承担乡村振兴局普法宣传、地方志、大事记等有关工作。
协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和维护省乡村振兴政务公开平台。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民族团结、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务、应急、宣传、疫情防控、“7+2”专项行动等工作。负责统筹乡村振兴干部教育培训。负责各类会议会务保障和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政协委员有关乡村振兴的建议和提案。联系民主党派做好民主监督工作。
承担中央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的协调服务,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全县驻村工作队选派、培训管理、考核、表彰。负责协调推进县内定点帮扶,动员企业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万企兴万村”行动、832平台维护管理等工作。
(二)监测考评股。研究制定勐海县巩固脱贫成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开展乡镇党委、政府巩固脱贫成果成效考核等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迎接国家后评估考核及省州成效考核等工作。负责巩固乡村振兴成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巡查。
负责全县脱贫户、监测户动态管理及动态监测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数据统计、监测、审核、发布、分析工作。督促相关部门、乡镇落实“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责任,守牢返贫底线。
(三)项目股。承担开展全县乡村振兴总体规划、乡村振兴示范县专项规划及示范乡镇规划的编制、调整、评估及实施指导。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衔接资金管理和扶贫资产管理和涉农资金整合等工作。承担统筹协调推进五大振兴工作。指导乡镇部门实施好乡村振兴项目,补齐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短板。统筹推进乡村振兴示县建设,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组。
(四)帮扶协作股。负责东西部协作及协作机制建设等工作。承担东西协作监测统计、考核评估等工作。承担县东西部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配合做好上海市援滇挂职干部的联络、协调、服务等工作。配合做好党政代表团每年交流学习等活动的组织工作。
(五)下属事业单位:县乡村振兴信息中心。承担全县乡村振兴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上报工作,负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信息维护,对风险情况及时发出预警,并指导各相关部门做好风险消除。
二、办公地址
勐海县东纳路32号
三、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中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691-5129157,邮政编码:666200
五、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乡村振兴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1名(副科级);综合股1名、监测考评股1名、项目股1名、帮扶协作股1名。信息中心事业编制3名。
六、负责人信息
李伟华,男,拉祜族,中共党员,现任勐海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