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职责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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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10-20 10:31
勐海县医疗保障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勐海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以及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或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以及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组织制定或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以及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拟定或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协助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或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执行或组织制定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勐海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勐海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勐海县卫生健康局、勐海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勐海县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勐海县民政局、勐海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勐海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勐海县医疗保障局,勐海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3.与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勐海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勐海县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成员
党组书记、局长 高粉
简历:女,汉族,1974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职责分工:领导并主持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狄锋
简历:男,傣族,1978年3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职责分工:协助局长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疫情防控、平安建设工作、信访、政策法规、医疗保障扶贫、乡村振兴等工作。分管勐海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与龙应梅同志互为AB角。
党组成员、副局长 龙应梅
简历:女,哈尼族,1977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职责分工:协助局长抓好意识形态、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宣传、挂包帮扶贫、政务服务、财务、人事、工青妇、保密、档案、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统战及民族宗教工作、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局机关办公室、局业务综合股,与狄锋同志互为AB角。
勐海县医疗保障局机构设置
勐海县医疗保障局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文书档案、保密、信访、扶贫、宣传、督查、政务公开、政策研究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指导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医疗保障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群团、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二)业务综合股。
1. 规划财务和待遇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医疗保障规划。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的划拨。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承担县本级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筹集工作。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提出生育保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县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费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牵头负责医疗保障扶贫工作。承担相应的行政审批工作。
2. 医药服务、医药价格管理和招标采购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工作,协助州级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拟订或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拟订或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配合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或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或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3. 基金监管工作。拟订或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勐海县医疗保障局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勐海县医疗保障局
办公地址:勐海县勐海镇沿河路39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8:00—12:00;14:30—18:00 )
联系电话:0691-5135610(办公室)
0691-5182006(业务综合股)
0691-5135611(医保中心)
邮政编码: 666200
责任人姓名:勐海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高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