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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公共娱乐场所九小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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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09-06-10 03:3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有关单位:
    《勐海县公共娱乐场所“九小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落实情况于2月28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九日

勐海县公共娱乐场所“九小”场所和易燃易爆
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目标,坚决消除火灾隐患,为构建平安和谐勐海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勐海县公共娱乐场所、“九小场所”和易燃易爆行业场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人员组成
  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冯晓冬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许云普、县公安局副局长岩伦、县安监局局长胡云奎担任,成员由县商务局、县建设局、县消防大队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组成。
  (二)办事机构
  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专项治理工作的协调、组织、策划和检查、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由杨斌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县安监局、商务局、建设局、消防大队有关人员为成员。
  三、专项治理内容
  (一)公共娱乐场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牵头,县消防大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检查)
  1、治理的范围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等歌舞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4)游艺、游乐场所。
  (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6)网吧。
  2、治理重点:
  (1)对未经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要依法责令其限期申报检查;凡在规定时限内不申报检查的或虽经申报检查仍不合格的,以及逾期不整改火灾隐患的,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2)凡存在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机构检查,通知采取整改措施而拒不整改的,必须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处以罚款。对封堵、封闭、占用、影响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要责令立即拆除,当场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3)对设置剩余电流动作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内部装修等不符合现行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处罚款,并对其直接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4)消防安全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规范要求,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处于完好适用状态。包括防火间距、耐火等级、防火防烟分区、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剩余电流动作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内部装修防火阻燃处理情况、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防火排烟设施和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设备、应急照明系统等。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营业过程中是否有违章用火、用油、用气行为,用电行为是否规范,是否超员营业,从业人员是经过消防安全培训等。
  (二)“九小”场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由各乡(镇)政府牵头,各派出所开展检查)
  1、治理范围:小旅馆、小餐厅、小商铺、小网吧、小学校、小诊所、小歌舞厅、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九小场所”
  2、治理重点:
  (1)开业前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检查,是否办理消防行政许可;对小生产加工企业,是否按照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和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2)是否采用可燃材料装修,电器线路是否经穿管保护,是否有封堵、封闭、占用、影响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行为。特别是存在有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行为,要立即改正,并处以罚款。
  (3)消防设施的配置情况。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营业过程中是否有违章用火、用油、用气行为,是否超员营业,从业人员是经过消防安全培训等。
  (5)小商铺及小生产、加工、储存、经营单位(场所)在设有商铺、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或人员住宿的,必须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同时,并处罚款。
  (三)易燃易爆场所(责任单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建设局、县商务局开展检查)
  1、治理范围
  勐海县辖区内经营、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及场所。
  2、治理重点
  (1)易燃易爆行业场所是否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并验收合格;   (2)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定;
  (3)汽车加油站的加油机、油罐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交通线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4)加油站总平面布置、加油岛、油罐、消防设施等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5)瓶装燃气经营场地是否符合要求、瓶装燃气经营门市存瓶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6)从业人员是否经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的。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2月6日前):勐海县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操作性强的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10日至2月25日):由县政府组织乡(镇)、公安、安监、建设、商务、消防等部门,对辖区内公共娱乐场所、“九小场所”及易燃易爆场所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治,彻底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三)总结验收阶段(2月25日至2月28日):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写出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上报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近期我国发生的几起重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影响。各级领导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吸取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及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查找死角,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全力确保全县火灾形势基本稳定,坚决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国、省、州、县“两会”召开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突出重点,消除隐患
  根据全县消防安全状况,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公共娱乐场所、“九小”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全力以赴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根据要求成立相应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重点对所辖的小旅馆、小餐厅、小商铺(场)、小网吧、小学校、小诊所、小歌舞厅、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九小场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继续保持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高压态势,集中力量整治当前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督促社会各单位牢固树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依法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和巡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同时制定完善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从根本上提升单位防御火灾的能力。对存在严重消防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迅速采取停业等果断措施并督促尽快整改,坚决防止类似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执勤,强化备战,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县公安消防大队要继续深入开展重点单位“六熟悉”工作,立足于“灭大火、打硬仗”,严格落实执勤备战和训练制度,强化对辖区节庆活动场所、旅游景点和歌舞厅、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单位的“六熟悉”,制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针对性实地实战实兵实兵演练,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开展一次对消防车辆、装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和市政供水设施检查维修,补充必要的灭火药剂和救援物资,提高战勤保障水平。一旦发生火灾,必须坚持“五个第一”灭火救援行动要则的要求,用最快的速度救人,用最快的速度扑灭火灾,用最快的速度抢救物资设备,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
  (四)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各单位在开展安全检查过程中,要开展多种形式深化消防宣传工作;县广播电视局要根据实际情况实时报道此次专项检查的有关情况,曝光一批消防安全不合格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积极营造人人学消防、知消防、懂消防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