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勐海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小组的通知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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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10-29 03:40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勐海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治理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工作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岩坎兴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 魏晓君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竺褔兵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 龙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艾明华 县委编制办副主任
陈 超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何江涛 县民政局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
刘 润 县财政局副局长
马海荣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边 大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治理工作小组联合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
二、治理工作小组及联合办公室主要职责
治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统筹领导全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制定摸底调查及全面整改方案,加强督导、评估,确保治理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治理工作小组联合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治理工作小组日常工作;协调成员单位工作,督促落实治理工作小组议定事项;按规定汇总报送我县治理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完成治理工作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治理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治理工作小组联合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此项工作结束后,治理工作小组自行撤销。各乡镇要参照县级做法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协调,切实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