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延志等二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县直各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
根据《中共勐海县委关于李延志等二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海委〔2019〕117号)文件精神,经2019年8月7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延志 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挂职三年);
柴翠亭 免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挂职期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