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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勐海县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19条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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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9-05-15 11:16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县直各办、局:

《勐海县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19条措施的工作方案》已经十五届县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19515



勐海县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19条措施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91号)以及《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19条措施的意见》(西政发〔201915)号,确保完成今年的经济发展预期目标,现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扩大有效投资

(一)加强重大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

围绕铁路、公路、机场、水利、能源、农业农村、城镇基础设施、美丽县城、六大生态经济产业和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等重点领域,充实完善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储备的年度投资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2018年度实际完成投资的150%;纳入国家或省“十三五”规划的项目,力争2019年全部开工;纳入国家中长期规划的项目,尽快启动前期工作,力争“十三五”期间开工;启动“十四五”重点项目谋划。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对前期项目的资金支持,及时拨付项目前期费,清理历年安排的项目前期费,对违规和结余的项目前期资金收回盘活重新使用,重点支持“补短板、增动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储备项目转化率达到50%以上。(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牵头负责;县属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

(二)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加大全县列入省州2019“四个一”重点项目的推进力度,力争全县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增长20%以上。加快推进景洪至勐海高速公路、2018年直过民族地区自然村道路、2019年直过民族地区自然村道路等综合交通重点项目。全力推进勐巴拉雨林小镇、打洛口岸边境旅游特色小镇、普洱茶小镇、勐混农业观光型特色小镇、大益小镇等旅游文化综合开发重点项目。大力推进曼桂水库、曼彦水库、勐遮镇集镇供水改扩建等重点水利工程。深入推进县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民族体育中心及广场等社会事业民生福祉项目。推进恒春雨林康养小镇等健康养生重点项目,形成投资净增量。开工建设勐海茶厂改扩建、盛世花园、雅戈尔商住一期、佛海华庭、2019年精制茶加工建设等一批重点项目。扎实推进勐海至打洛高速公路、孟连至勐海沿边高速公路、勐海通用机场、景洪至打洛铁路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每季度组织1次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每月召开1次重点项目协调推进会或重点项目现场观摩会,并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县人民政府,并抄送县属有关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旅游局按照职责职能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

(三)优化投资结构

加快以“五网”和产业为重点的重大项目建设。大力支持工业企业技改转型,扎实推进实施列入2019年全省工业转型升级3100重点项目建设计划不少于3.95亿元,力争全年工业投资(不含电力)增长20%以上。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重点产业和我省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目标,贯彻落实重点产业链招商路线图,年内引进落地补链、延链、强链重点产业项目不少于2个,民间投资增长13亿以上。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全力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服务。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各类隐形障碍,引导社会投资进入交通、能源、电信、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补短板领域。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认真研究项目建设审批提速的问题,县规委会、县土规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进一步压缩项目建设审批时限。(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投资促进局牵头负责;县教育体育局、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县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配合)

(四)强化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

积极做好用地报批服务。加强部门沟通衔接,提前介入鼓励类引进项目和重点开放型企业用地,及时掌握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建立建设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提高报批效率。严格执行征地程序和征地补偿标准,妥善安置被征地人员。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继续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争年内处置批而未供土地50%以上、处置闲置土地30%以上,清理盘活的土地优先用于稳增长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支持,力争2019年增长10%以上。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重点支持在建基础设施项目。积极争取债券规模,建立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重点用于“补短板、增动力”省州重点项目。加强政银企合作,梳理并向金融机构(银行、保险)提供一批补短板重大项目清单。采取出让国有资源资产和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补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本金。(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县国资委、县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勐海县支行配合)

二、加快发展壮大新动能

(五)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

“绿色能源牌”方面,进一步扩大电力交易规模,力争电力生产业增长10%;加快推进35kV中心变10kV海中联络丙线改造工程、35kV中心变10kV环线I回线茶厂路变迁移工程项目;加快城市燃气管网、居民用户的安装和天然气气化站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以气代柴以电代柴”改灶等项目建设;配合建设全州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助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力争完成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绿色食品牌”方面,继续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力争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双认证”申报工作。加快建设区域品牌、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新创建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品牌10个以上。争取建设“云品连锁专卖店”,积极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方面,推进恒春雨林康养小镇等集旅游、养生、房地产于一体的综合性项目建设。推进城镇特色化建设,争取勐巴拉雨林小镇成为全省优秀示范特色小镇。(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按照职责职能负责;县属有关部门配合)

(六)全面提升工业竞争力

实施新一轮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大力争取中央、省级技改资金,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切实提高企业装备水平、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新品研发应用能力、节能减排水平。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积极向上级争取奖补资金给予奖补。打造“工业+游”新业态,以大益、陈升、雨林古茶坊等企业既有的现代化厂房为基础,探索发展“观光工厂”,开辟传统产业突围的新路径开展技术改造2项。继续支持建立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试验室、制造业中心,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试验室、制造业中心争取省级奖补资金按照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抓好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争取引进1户投资5000万元以上食品加工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配合搭建进口设备采购平台,利用境外信贷资金,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和集中采购条件的各类法人采购1000万元以上进口设备,积极帮助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按照平台国际招标中标价格的10%20%给予优惠。继续实行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帮扶重点工业企业、重点工业项目工作机制。对接全州重点工业投资项目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对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投资项目,进行动态管理、跟踪指导,每月通报进展情况。梳理对全县稳增长影响较大的重点工业企业,采取“一户一策”针对措施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大力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积极发展“数字经济”,深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在加工制造业领域的实际应用,提升加工制造业的数字化控制和管理水平。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商务局配合

(七)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

支持企业商品交易区、仓储中心、冷链配送中心建设。争取开展县级物流集散中心、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及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与电商扶贫相结合,争取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一步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支持社会力量增加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服务供给。鼓励和支持为养老机构设施建设提供净地出让。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途径,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县商务局牵头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政府金融办、县投资促进局配合)

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八)持续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力争全年为实体经济企业减负6.1亿元左右。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确保降低企业增值税税率、个税专项附加抵扣、降低养老保险费率等系列政策及时落到实处。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2019年底前实现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零”。按照国家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规定,落实上级调整的社保费率。支持一般工商企业、冷链物流企业和高新技术、互联网、大数据、高端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争取2019年底县内市场化交易电量达到0.5亿千瓦时;依规调减输配电价,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供电局、县自然资源局配合)

(九)着力破解融资难融资贵

支持企业到省内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扩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推进企业上市,着力提高直接融资。充分运用好贷款风险补偿金政策,进一步优化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使用,逐步扩大规模和范围。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按照政银担合作模式,构建以政府性担保机构为主体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充实政府担保基金,致力于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和民营企业经济发展。扎实开展“银税互动”,创新因税获贷融资产品。落实无还本续贷等支持政策。探索应用信易贷信用产品。(县财政局牵头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政府金融办、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勐海县支行配合)

(十)大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精准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力争全年新增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2户。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落实县级领导挂钩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制度,力争全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4户。建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库,集中政策资源滚动培育1户民营小巨人企业。由各重点产业推进组主抓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培育一批本产业领域细分行业隐形冠军企业。积极培育科技型企业,组织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3家,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筛选有一定创新能力、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培育。落实“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引导提升1个百分点”支持政策。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为有条件上市的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政府金融办牵头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

(十一)积极助力企业开拓市场

研究制定推动和扩大边境贸易发展的有关措施办法,通过政策鼓励支持,加快培育大而强的外贸主体。实施自主品牌出口增长计划,贯彻落实州级出口品牌扶持和统计制度,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出口产品质量。配合境外商务代表处做好服务“走出去”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和招商引资推介。“走出去”配合举办好首届老挝·中国乌多姆赛西双版纳边境贸易商品交易会和第九届艺术节商品交易会,举办好第十一届勐海(国际)茶王节,积极参加国内外和周边地区各类展会。支持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积极参与“云品荟”等电子商务直供平台建设,积极争取省级电子商务促进奖励资金。(县商务局牵头负责;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

四、拓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空间

(十二)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启动“美丽县城”建设,争取纳入全省第一批“美丽县城”建设行列。加快对老城区、老社区、老厂区、老街区改造升级再利用。以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为重点,稳步推动老旧小区综合功能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2019年完成地下综合管廊0.76千米,海绵城市0.03平方公里。加快推进“厕所革命”2019年新(改)建城市公厕11座。全面消除城市和乡镇镇区旱厕。加大旅游厕所用地保障力度,专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粪便处理设施,可以划拨方式供应。提标改造城镇污水处理设施1座,建设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2.4千米。推动宽带网络升级,夯实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完善4G网络建设,启动5G网络区域性试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人地钱”挂钩机制。(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配合)

(十三)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制定实施《勐海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出台细化方案,启动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万村示范行动”。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落实“一县一业”建设指导意见,支持产值5000万元以上特色农业企业做大做强。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工程,加快推进蓝莓种植基地、勐海香米全产业链等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贯彻落实上级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以特色小镇建设为契机,鼓励村民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宅基地,在现有宅基地基础上进行集中统一规划建设。(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配合)

(十四)扎实推进精准脱贫攻坚

认真落实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后续配套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措施,确保搬迁群众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有增收产业或至少1人实现稳定就业。不折不扣落实产业扶贫等政策,结合实际发展一批种养殖基地,扶持打造一批电商扶贫、旅游扶贫示范村,切实促进农民增收。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2019年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加快贫困县村级光伏电站的建设和投入运行,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9个。借助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万企帮万村”、社会扶贫机制,推进特色农产品进入上海等市场,进入挂钩帮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县政府扶贫办牵头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

五、着眼国内市场稳就业促消费

(十五)积极稳定当前就业

落实税费减免、社保补贴、援企稳岗等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稳岗补贴返还标准,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返还。落实“云南省万名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周岁失业青年。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根据失业人员、转岗职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不同群体特点,开展专项职业培训,年内完成2万人次农村劳动力培训、60人次企业职工在岗培训。大力推广使用“一部手机找工作”APP。着力发挥“双创”对就业的带动作用。落实“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不少于565人自主创业,带动(吸纳)就业1390人以上;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县内创业的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学生)给予创业补贴扶持;抓好新一轮双创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开发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养护等公益性岗位,提高公益性岗位补贴,增加就业困难人员收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局配合)

(十六)增加高品质供给促进居民消费

深入推进“消费升级行动计划”,充分挖掘会展、节庆、旅游及民族特色餐饮等消费热点潜力,与文化、养老等相互融合,拓展新的消费增长点。借助淘宝11·11”、京东“6·18等线上线下同步拉动内需,刺激消费。推动“老字号”等名优产品加大品牌传播,扩大市场销售。提升景区导游导览、刷脸扫码入园、智慧厕所等基础服务功能。完善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针对特定时段、特定区域、特定人群开展旅游促销活动。探索开展家政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推动康养小镇试点建设初见成效。深入挖掘新兴消费潜力。贯彻落实上级允许符合条件的闲置房产、待售商品房通过改造进入房屋租赁市场的政策措施。挖掘农村市场消费潜力。支持大型零售企业在县内布局设点。开展优质工业品下乡活动。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拓农村市场。强化农村消费市场监管,保障农村居民消费安全。(县商务局牵头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

六、深化改革开放激发释放动力活力

(十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快推动“照后减证”。深入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争取在35个工作日内办结。制定企业注销指南,建立全流程一体化企业注销登记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力争尽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增强企业信息透明度,加大对守信失信企业联合奖惩力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县属有关部门配合)

(十八)扩大开放稳外贸稳外资

加快推进勐海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县级部门以围网、产业、口岸设施、市政设施、公共设施等项目建设和政策争取、权力下放、资金支持、联检部门协调、招商引资等工作为重点,全面开展“我为‘两区’建设作贡献活动”,努力为“两区”做一个项目或一件事。优化贸易结构,推动对外贸易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边民互市贸易,做大做强边境贸易。提升勐海自主品牌国际竞争力,培育外贸增长新优势。加强关贸、财贸、银贸等协作,着力解决对外贸易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借鉴自贸区可复制经验推广,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保障力度,提高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县商务局牵头负责;县发展改革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府外事办、打洛海关配合)

(十九)狠抓落实稳预期

加大对本意见的宣传和解读力度,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知晓度,县级有关责任部门积极与州对口部门对接,落实好稳增长政策有关实施细则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县属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实行贯彻落实19”措施月报制,各牵头部门每月4日前向县发展和改革局报送上月贯彻落实推进情况,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汇总并报送县人民政府。县政府督查室每季度牵头组织开展本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各牵头部门要确定1名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作为联络员,并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电话)报送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及传真:5124273,邮箱:mhfgzhg@163.com(县政府督查室、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县属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