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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勐海县 2018年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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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8-04-13 11:34

 

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勐海县

2018年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县直各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勐海县2018年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326

勐海县2018年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勐海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海政发〔201716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发挥产业发展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以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为指引,以创新驻村帮扶机制,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为动力,实施品牌战略,优化投资主体,扶持龙头企业,落实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引进企业发展特色农业,加快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以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为核心,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按照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的原则,瞄准锁定贫困村、贫困户,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脱贫、摘帽、创收、增收目标。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贫困户为主、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在脱贫攻坚中的引导作用,继续产业扶贫财政资金投入。充分发挥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调动贫困户积极性,激发内生动力,引导贫困户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自主选择发展产业,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拓宽扶贫融资渠道。

(二)坚持重点突破、综合开发、全面发展的原则。突出脱贫开发工作重点,瞄准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分类,精准施策,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抓住群众最关心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切实解决好基础产业发展后劲不足、基础设施保障滞后、贫困户基本素质低、基本队伍综合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弱的问题。同时,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采取综合配套措施,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立足当地条件、资源状况和气候特点,因地制宜地选择效益好、见效快、覆盖面广,能带动贫困户致富的优势产业,制定扶持措施,在规划编制和资金、物资的投放上,坚持分类实施,体现差异性,避免同质化,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将地方特色优势发挥好、保护好、宣传好、包装好。

(四)坚持市场导向、效益优先的原则。发展脱贫攻坚产业以市场为导向,科学客观分析资源承载能力和市场发展空间,合理确定产业发展规模,立足市场需求,突出经济效益从而实现产业扶贫脱贫一批的社会效益。

(五)坚持企业带动、群众主体的原则。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参与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在市场准入、信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经营行为规范、加工协调、利益纠纷调解、行业信息调查等方面的龙头带动作用。充分尊重群众产业发展意愿,把群众的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和发挥好,建立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接机制是贫困户产业长期发展的根本保障。

(六)坚持扶贫帮扶与自我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以扶贫帮扶为契机,坚持输血造血并举、扶贫扶智并重,全面提高贫困群众的思想意识,激发群众脱贫致富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群众自我发展的能力。

(七)坚持以科技为支撑、以市场为导向协调发展的原则。大力引进和推广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生产加工技术,通过新技术、新工艺改造传统经营方式,不断提升劳动者素质及农业生产科技含量,提高农产品综合竞争力。坚持产业发展与现代农业发展相结合,产业布局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及基地开发与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注重环境保护,合理利用资源,加强生态建设,实现产业建设生态化、生态建设产业化,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道路。

三、发展目标、规划和计划

(一)发展目标

2018年继续推进产业脱贫攻坚工作,通过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实现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幅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产业发展成效显著,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贫困户收入明显增加。

(二)发展规划

通过企业+合作社+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党支部+企业+贫困户公司+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基地运作模式,实现贫困户、集体、企业三方共赢,计划在全县发展甘蔗、茶叶、水稻、及本地猪、土鸡等种养殖产业。采取企业、合作社、党支部助推贫困户自身发展,通过垫资、提供种苗和技术指导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发展生产,摆脱贫困。

2018年发展种植业:16816131人种植水稻5166.6亩、需投入财政扶持资金516660元,18717403人种植甘蔗4391.23亩、需投入财政扶持资金1976053.5元,22498675人改造茶园3947.5亩、新植4674.5亩、需投入财政扶持资金2732000元,22898491人种植玉米14314.75亩、需投入财政扶持资金1431475元,1141人种植薏仁(芦谷)42亩、需投入财政扶持资金2100元,24户次76人种植香冬瓜98亩、需投入财政扶持资金19600元,2578人种植蔬菜34亩、需投入财政扶持资金13600元, 86268人种植山地红米531.9亩、需投入财政扶持资金22871.7元,13人种植红蒜0.7亩、需投入财政扶持资金700元,28人种植小米辣2亩、需投入财政扶持资金1000元,210人种植黑花生5亩、需投入财政扶持资金600元,140525人种植魔芋280.6亩、需投入财政扶持资金140300元,3641383人种植坚果773.8亩、需投入财政扶持资金386900元,4441784人种植板栗、核桃、杉松、甜竹、橡胶、杨梅、橘子、桃子等1108.5亩、需投入财政扶持资金255512元。

2018年发展养殖业:636524427人养生猪16093头、需投入财政扶持资金8046500元;127453人养肉牛139头、需投入财政扶持资金312000元;413人养肉羊17头、需投入财政扶持资金17000元;14人养鹅60只、需投入财政扶持资金3600元;521人养鸭347只、需投入财政扶持资金4511元;4531464人养鸡21896羽、需投入财政扶持资金284648元;941人养鱼12塘、需投入财政扶持资金12000元;126416人养蜜蜂1926桶、需投入财政扶持资金96300元。

2018年发展的种养殖业需投入财政扶持资金16275931.2元,其中勐海镇209945元、勐遮镇854392元、勐混镇1003966元、打洛镇403325元、勐阿镇1442665元、勐满镇2429809.7元、勐往乡1315493.5元、勐宋乡3307747元、西定乡2922088元、格朗和乡381540元、布朗山乡2004960元。

四、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1.种植业

水稻种植:16816131人种植5166.6亩,按亩产450公斤、单价2.3/公斤计算,项目实施后,毛收入可达 534.74万元,户均毛收入可达3181.10元,人均毛收入可达872.20元。

甘蔗种植:18717403人种植甘蔗4391.23亩,按亩产4.5吨、单价450/吨计算,项目实施后,毛收入可达 889.22万元,户均毛收入可达4752.67元,人均毛收入可达1201.17元。

改造茶园:22498675人改造茶园3947.5亩,亩产15公斤、单价40/公斤计算,项目实施后,毛收入可达236.85万元,户均毛收入可达1053.13元,人均毛收入可达273.03元。

茶叶种植:22498675人种植茶叶4674.5亩,投产后亩产10公斤、单价40/公斤计算,项目实施3年后,毛收入可达186.98万元,户均毛收入831.39元,人均毛收入215.54元。

玉米种植:22898491人种植玉米14314.75亩,按亩产350公斤、单价2.1/公斤计算,项目实施后,毛收入可达1052.13万元,户均毛收入可达4596.50元,人均毛收入1239.11元。

薏仁(芦谷)种植:1141人种植薏仁(芦谷)42亩,按亩产120公斤、单价4/公斤计算,项目实施后,毛收入可达2万元,户均毛收入可达1832.7元,人均毛收入可达491元。

水果、蔬菜、干果和其他经济林木种植:924户次3534人次种植水果、干果、经济林木等2455.9亩,项目实施3年后,毛收入可达110.52万元,户均毛收入1196.06元,人均毛收入312.72元。

香冬瓜种植:2476人种植98亩,项目实施后,按亩产750公斤、单价5/公斤计算,毛收入可达36.75万元,户均毛收入可达15312.5元,人均毛收入可达4835.52元。

魔芋种植:140525人种植280.6亩,按亩产1500公斤、单价5/公斤计算,毛收入可达210.45万元,户均毛收入可达15032.14元,人均毛收入可达4008.57元。

 

2.养殖业

生猪养殖:636524427人养16093头,按每头出栏80公斤、单价19/公斤计算,项目实施后,毛收入可达2446.14万元,户均毛收入可达3843.10元,人均毛收入可达1001.41元。

肉牛养殖:127453人养殖139头,项目实施1年后,每头增值500元、共增值6.95万元,户均增值收入可达547.24元,人均增值收入可达153.42元。

肉羊养殖:413人养肉羊17头,按每头成品羊45公斤、单价35/公斤计算,项目实施1年后,毛收入可达2.69万元,户均毛收入可达6693.75元,人均毛收入可达2059.62元。

土鸡养殖:4531464人养鸡21896羽,按每羽成品鸡1.5公斤、单价35/公斤计算,项目实施后,毛收入可达114.96万元,户均毛收入可达2537.62元,人均毛收入可达可达785.21元。

蜜蜂养殖:126416人养蜜蜂1926桶,按每桶蜂蜜3公斤、单价(带壳)60/公斤计算,项目实施后,毛收入可达34.67万元,户均毛收入可达2751.43元,人均毛收入可达833.37元。

鱼养殖:941人养鱼,共12塘、每塘养鱼不少于2500尾,每塘收获540公斤,每10/公斤计算,项目实施后,毛收入可达6.48万元,户均毛收入可达7200元,人均毛收入可达1580.48

(二)社会效益

通过脱贫攻坚产业发展项目的实施,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产业发展、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等方面将得到极大的改善和提高,社会效益十分显著。一是可以使党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让贫困地区群众对未来充满信心,从而提高贫困农户的生产经营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力效率,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二是进一步增强贫困边境地区各族人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切实促进边境地区综合生存环境健康发展;三是不断加大对贫困群众科技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四是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地方经济发展。项目实施后,可以促使我县农业生产结构趋于合理,改变单一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促进农林牧协调发展,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通过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农村土地流转,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生产方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使用率,提高土地经济产出效益。

(三)生态效益

通过项目的顺利实施,一是进一步增强贫困群众环保意识,使全县生态环境有效提高,村庄环境得到整治和净化;二是有效地增加土地植被覆盖率,充分发挥生态自然优势和林地生产潜力,合理利用荒山荒坡进行种植绿化,促使产业结构更加合理,森林林分质量得到改善,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森林涵养水源、火灾防控、净化空气的功能进一步得到提升,生态效益得到更好地发挥;三是促进生态系统走上良性循环轨道,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带动农业经济进一步发展,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发展思路得到进一步体现,同时美化环境,促进生态环境优化。

五、资金筹措及补助形式

(一)资金筹措

2018年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计划需财政总投资16275931.2元。

(二)补助标准

建档立卡户户均按6000元的标准进行政策扶持;脱贫户户均按2000元的标准进行政策扶持。不分种养殖业,限高不限低。

补助形式:

1.种植业政策扶持:(1)凡贫困户新种植水稻、玉米,并经乡镇验收合格,每亩补助资金100元;(2)凡贫困户新种植甘蔗,并经乡镇验收合格,每亩补助种苗资金450元;(3)凡贫困户茶园改造,并经乡镇验收合格,每亩补助资金100元;(4)凡贫困户新种植茶叶,并经乡镇验收合格,每亩补助种苗资金500元;(5)凡贫困户年内种植农作物,需经乡镇验收合格后给予一定补助,每亩补助范围43-1000元之间,在不突破补助标准范围的按实际资金补助。

2.养殖业政策扶持:(1)凡贫困户新养猪,经乡镇验收合格,每头补助种苗费500元;(2)凡贫困户养牛,经乡镇验收合格,每头补助种苗费1000-3000元;(3)凡贫困户新养羊,经乡镇验收合格,每头补助种苗费500-1000 元;(4)凡贫困户新养鸡,经乡镇验收合格,每只补助种苗费13元;(5)凡贫困户年内新养殖产品,需经乡镇验收合格后给予一定补助,补助范围13-3000元之间,在不突破补助标准范围的按实际资金补助。

六、项目管理

(一)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严格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要求,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质量。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使用,认真执行资金报账制、资金使用公示公告制,确保财政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加强对项目资金进行审计、监督、检查,做到不改变资金用途,不挪用挤占项目资金,以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强实施过程监管

项目经批准实施后将严格执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建立相应的项目计划管理、财务管理、物资管理和档案管理等制度,由县扶贫办汇同农业和科技局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实施。

)加强项目验收

在全面考核项目执行情况的同时,把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项目档案资料以及执行扶贫开发政策情况等作为验收的主要内容。验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每完成一个项目,乡镇要及时组织初验核实,报请县级主管部门抽查核实,再由乡镇及时兑付该产业项目的财政扶持资金。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勐海县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勐海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实在在地效果,完成脱贫、增收目标,成立了由分管扶贫工作副县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农业和科技局局长、县林业局局长、县茶业管理局局长、县扶贫办主任担任副组长,县农委办主任、县财政局局长、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等部门和11个乡(镇)长为成员的勐海县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和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和科技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林业局局长、县茶业管理局局长、县扶贫办主任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负责全县脱贫攻坚产业发展统筹、部署、组织实施等日常工作。

(二)加大帮扶力度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投入,在争取中央、省逐年增加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提高扶贫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本级财政配套投入。二是整合行业部门投入,整合捆绑涉农资金用于扶贫开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大力引导社会投入,积极争取省、州各级部门、企业等在勐海县挂钩帮扶,增加帮扶的力度。大力组织县直部门、机关干部开展驻村到户帮扶,促使干部驻村、党员挂钩、能人带动等多种帮扶形式的有机结合,确保贫困村、贫困户帮扶全覆盖。

(三)抓好政策落实。一是探索产业化脱贫的新模式。结合贫困村实际、资源条件和产业发展现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通过选定项目对接可靠的农业龙头企业。重点围绕高效种植业、特色养殖业等优势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开展农产品初、精、深梯次加工,实现农村特色产业向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扩张,促进农产品提档升级。利用保底分红、利润分配、产品回收等措施,充分调动贫困户的发展愿望,激发贫困群众的参与性和主动性,实行参与式的产业化脱贫。二是完善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程序,完善建立村报、乡(镇)审、县批的项目申报和多级多部门联合督办验收的项目分级管理制度,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项目资金到村到户、直接用于脱贫对象。探索以奖代补等竞争性分配办法,坚持和完善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

(四)加强绩效考核。为确保产业发展工作取得实效,县委、县政府将脱贫攻坚产业发展纳入各乡(镇)、各部门扶贫工作考评内容;把结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情况纳入精准扶贫的工作内容,对产业发展成绩突出的乡(镇)和部门为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并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勐海县2018年脱贫攻坚产业发展项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