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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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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一、法治宣传

 ()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党组中心学习组至少进行1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领导干部年底结合年终述职专题汇报1次学法守法情况。

 ()加强全局工作人员法治学习培训。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员培训和年度业务集训学习时增加法律知识学习的比重,以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政策法律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为重点,认真组织学习《体育法》、《文物保护法》、《文化市场管理法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著作权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云南省旅游条例》、《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规,切实增强全局职工崇尚法律的意识,自觉把依法行政上升到国家治理和依法治县重要组成部分的高度,自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审计监督,增强依法行政的理念和自觉性。

 ()开展全民学法用法守法活动。结合文体广电和旅游工作实际扎实抓好“六五”普法工作,积极开展法律“七进”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利用文体广电和旅游项目的实施,加强对《体育法》、《文物保护法》、《文化市场管理法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著作权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云南省旅游条例》、《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挂包帮”活动,深入联系村开展文体广电和旅游法制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履行法定义务。

二、依法执政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县依法治县办要求,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单位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等方面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

 ()加强文化旅游执法监督力度。围绕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与文化旅游行业隐患加大监督和揭示问题力度,严肃查处政策执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依法行政,有效推进依法治县的进程。

 ()完善文化旅游执法公开制度。加大文化旅游执法公开力度,对文化旅游执法工作职责、年度工作计划、执法纪律以及举报电话按程序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增强文化旅游执法透明度。

三、依法行政

 ()建立健全文化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

 ()依法规范文化旅游执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坚持执法程序,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健全和完善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听证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和不公平性。

 ()畅通诉求渠道。认真执行《体育法》、《文物保护法》、《文化市场管理法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著作权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云南省旅游条例》、《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的规定,对作出的处罚决定,充分告知被处罚单位和个人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切实保障被处罚单位申诉的权益。

四、社会治理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对涉及国家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方面的群众举报、公众关注的信访问题,采取监督与服务并重方式集中攻坚化解,深入推进“事要解决”,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五、工作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研究和解决依法治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依法治县日常工作。建立文体广电和旅游行政机关推进依法治县情况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及时了解情况、不断总结经验,推动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开展。

 ()严格工作考核。按照县依法治县办的要求,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普法教育等方面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分别建立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考核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2017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