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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内设机构职责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2-02

勐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内设机构职责

 

根据勐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工作职责,局机关设5个股级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文化体育业务股、广播电视业务股、旅游综合管理股)

一、办公室(注:对应州文体广电局办公室、财务科;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财务科)

1.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财务、信息、宣传、联络、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接待、外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有资产管理、督办等项工作;

2.承办有关会议及各类大型活动的事务协调;承办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及其他重要会议的安排;

3.贯彻执行上级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草拟局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承担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注:对应州文体广电局新闻出版科)

1.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工作;

2.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

3.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地方性政策、法规的拟定,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综合性文稿的撰写工作;

4.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监督和各种证、照的审批、办理。

三、文化体育业务股(注:对应州文体广电局艺术科、体育科)

1.拟订全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2.编制全县重点文化、体育建设项目规划、计划;

3.负责全县文化、体育统计和信息编制、上报工作;

4.制订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和地方民族性文化、文艺作品的挖掘、创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培育和扶持文艺作品和代表国家和省、州级水准及民族、地方特色的文艺团体,推动文化艺术的发展;

6.协调指导艺术评论和艺术创作研究工作;协调指导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

7.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8.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

9.拟订全县体育竞赛、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指导全县体育训练、竞赛及运动队伍建设工作;

10.负责全县举办的各类运动会或重大比赛的组织、协调或指导工作;

11.负责州以上各类运动会的选拔和组团(组队)参赛;

四、广播电视业务股(注:对应州文体广电局宣传管理科、传媒网络视听管理科、技术科)

1.编制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计划;

2.编制全县广播电视“村村通”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审核、报批广播电视专项工程,并监督管理和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4.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统计工作和信息编制、上报工作。

五、旅游综合管理股(注:对应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市场开发与区域合作科、规划与产业发展科、行业管理科)

1.承担旅游形象整体宣传、旅游宣传品的规划制作和使用管理工作;

2.组织开展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宣传推介工作和日常旅游外事联络;

3.指导重大旅游节庆活动;承担新闻媒体的协调联络工作;

4.拟订旅游规划并组织实施,调查研究旅游业发展及旅游经济运行问题;

5.负责旅游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和旅游专项资金的审核;承担旅游资源普查、规划、统计、开发保护相关工作;

6.组织实施旅游景区、景点旅游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乡村旅游的发展和旅游产品的规划开发;

7.组织旅游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勐海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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