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勐海县统计局主要职责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8-09-11

 

勐海县统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国家统一部署的本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各行业和社会、科技、能源、投资、消费、收入、人口、劳动力、旅游、资源环境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统一评估、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执行情况,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审核备案本县统计调查项目。

八、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所辖乡镇、黎明农场管委会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民间统计调查项目;建立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十、依法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和黎明农场管委会管理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

十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