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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统计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来源 :勐海县统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7-06

勐海县统计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一、行政执法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行政处罚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承办岗位

勐海县统计局行政执法承办室为:执法大队

具体实施单位为:勐海县统计局各业务室。

三、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

(一)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于统计违法事实清楚并有法定依据, 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适用简易处罚程序,当场作出统计行政处罚决定。 

(二)行政处罚一般程序:适用于对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对象。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5万元以上罚款,对个体工商户作出2000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处罚对象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处罚对象要求听证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统计机构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四、办理期限

(一)简易程序案件:当场作处罚决定

(二)一般程序案件:自立案起三个月内

五、工作质量标准

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合法、合理、公开、公正

六、监督制约环节

(一)内部监督

  统计局   电话:0691-5129025 

(二)外部监督

1.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 

通讯地址:勐海县勐海镇经四路2号 

举报电话:0691-12388

接待投诉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勐海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勐海县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监督股) 

通讯地址:勐海县勐海镇景管路2号 

联系电话:0691- 5122929

申请行政复议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勐海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通讯地址:勐海县勐海镇佛双路延长线 

服务热线:0691- 5121226

七、相对人权利

在行政执法中,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要求说明理由、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等权利。

八、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一)电话投诉:0691-5122419 

(二)书信投诉:地址:勐海县勐海镇沿河路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