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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审计局关于印发《勐海县审计局2016年脱贫攻坚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勐海县审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9-19

海审发〔201634

勐海县审计局

关于印发《勐海县审计局2016年脱贫攻坚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黎明农场和管委会,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

为做好我县2016年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跟踪审计,根据《勐海县2016年脱贫攻坚方案》,结合我局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勐海县审计局

                                                        2016年9月12

 

勐海县审计局2016年脱贫攻坚跟踪审计

     

 

为做好我县2016年脱贫攻坚跟踪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审计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的意见》以及云南省审计厅、西双版纳州审计局2016年脱贫攻坚跟踪审计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 审计目标

此次审计以促进扶贫政策落实,巩固提高脱贫成效,推动我县“十三五”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为目标,以“掌握总体、揭示问题、促进落实、督促整改”为总体思路。

——全面掌握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贫困户户数、贫困人口分布、责任落实情况、年度脱贫目标及实现情况等。

——着力揭露和查处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营方面存在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深入分析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鼓励创新、推动改革,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巩固提高脱贫成效。

——针对审计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及时整改。

二、审计范围和对象

(一)审计的时间和范围。

本次审计的时间和范围是2016年起,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脱贫目标任务完成,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以及扶贫项目的建设运营情况。重大事项追溯到相关年度。

(二)审计对象。

全县涉及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财政、扶贫、发改、交通、农业、林业、水利、住建、国土、环保、教育、卫生、民政、民宗、残联等有关部门,以及相关金融机构,各乡镇及其他管理使用扶贫资金、实施扶贫项目的单位。

三、审计的内容及重点

(一)摸清脱贫攻坚工作总体情况。

沿着政策和资金两条主线,在摸清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分布、扶贫资金投入使用、扶贫项目实施、县级项目整合平台建立和资金整合规模等情况的基础上,检查脱贫攻坚责任落实和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全面掌握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推进情况和到审计时已经取得的成效。重点揭示阻碍和影响脱贫目标完成的制度设计、措施执行等方面的问题,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从审计监督的角度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我县各乡镇和部门单位及时补齐短板,保证精准脱贫计划目标按期完成。

(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突出精准,重点揭示扶贫对象不精准,扶贫措施未到户,扶持措施与实际需求错位的问题。

1. 关注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2016年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实施和扶持对象动态管理情况。抽查是否还存在扶持对象不符合条件,已达到脱贫标准的建档立卡对象未及时退出,新增贫困人口或返贫人口未及时纳入等问题。

2.脱贫政策体系建立和脱贫措施执行情况。围绕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六精准”要求,重点关注我县是否制定出台易地搬迁脱贫、特色产业脱贫、劳务输出脱贫、金融扶贫、生态保护脱贫、教育脱贫、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社保兜底脱贫等政策和相应措施制度方案;脱贫政策体系是否建立健全,脱贫措施是否切合实际、细化可行;具体脱贫措施对应覆盖的2016年计划脱贫人口数;是否按照“措施到户精准”的要求,对不同对象采取差异化措施;是否存在扶持措施与实际需求错位的问题。

(三)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突出资金安全,重点查处公私不分、投向不合规、骗取套取、截留挤占挪用、效率低下、损失浪费等重大问题。

1.关注扶贫资金筹集分配过程中有无资金投向与脱贫攻坚规划、项目实施计划(方案)、扶持对象脱节,资金筹措不到位影响扶贫项目推进的问题;是否存在优亲厚友,有无违规超标准、超范围,向不符合条件的主体分配或发放扶贫资金,或向下属企事业单位、关系单位或亲属倾斜等问题。

 2、关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是否存在打着扶贫开发旗号违规使用资金的其他违法违纪问题。揭露和查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侵占、贪污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借统筹整合之名,建设楼堂馆所、“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切实维护贫困群众利益。

3.关注扶贫资金绩效方面是否存在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的问题。以脱贫实效为核心,沿着资金流向这条主线,从政策要求、预算安排、资金拨付追踪到项目和个人,检查本县是否按照中央、省、州有关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的要求,围绕本县突出问题,统筹安排使用扶贫资金;是否按照规范程序调整资金用途。要坚决查处继续限定财政涉农资金具体用途或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资金,造成资金长期趴在账上难以发挥效果的问题,促进有关部门积极作为、有效作为,推动资金真正用到扶贫开发、用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脱贫上,切实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四)扶贫项目的建设运营情况。突出绩效,重点揭示重大扶贫项目不落地,项目实施中重大损失浪费、重大决策失误等严重影响扶贫效果的问题。

1、着重选取易地扶贫搬迁、整乡整村推进、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扶贫重点项目,审查项目审批建设的全过程,推进扶贫重点项目落地,揭示长期应开工未开工、应完工未完工等影响扶贫效果的问题并分析原因,揭示扶贫项目建设中前期工作中存在的围标串标、以权谋私、输送利益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2、关注是否存在项目安排与扶贫规划(方案)脱节,项目安排不切实际、不符合项目所覆盖对象和区域实际需求,项目整合实施缺乏统筹协调而影响项目成效等问题。重点揭露脱离实际、盲目决策,以及后续管护缺失等原因导致扶贫项目建成后废弃闲置,造成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等突出问题;对统筹整合资金实施的扶贫项目,还应当关注不同责任主体实施的建设项目之间是否存在因规划衔接不到位而导致的重复投入、损失浪费问题,促进扶贫项目发挥实效。

(五)着力揭示和反映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

密切关注扶贫开发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揭示和反映阻碍政策措施落实、制约资金整合的体制性障碍和制度性缺陷,积极提出对策建议,促进完善制度机制。

四、审计组织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勐海县审计局扶贫跟踪审计领导小组,在积极配合上级审计机关脱贫攻坚跟踪审计的同时,同步重点做好我县易地扶贫搬迁跟踪审计工作。

  长:何汝斌

副组长:张维娅、张 

  员:岩  腊、王  轲、唐永芬、杨志花

(二)工作步骤。

2016年脱贫攻坚跟踪审计根据审计进度出具跟踪审计要情专报、审计中发现问题意见函,及时向县扶贫领导小组、上级审计机关及被审计单位反馈存在的问题,并按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和要求分阶段出具阶段成果报告。

五、审计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扶贫审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充分认识扶贫审计工作在推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对扶贫政策、资金、项目的审计,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集中查处扶贫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促进制度健全,确保脱贫攻坚政策认真落实执行,使扶贫资金这一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保命钱”和减贫脱贫的“助推剂”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认真贯彻落实扶贫审计工作原则。要按照《审计署进一步加强扶贫审计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意见》及省、州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在扶贫审计中坚持客观求实、依法审计、鼓励创新、推动改革的原则。严格遵循扶贫相关法律法规,以是否符合中央决定精神和重大改革方向作为审计定性判断的标准,实事求是地揭示、分析和反映问题,注意区分过失与故意,明确责任属性;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对性质恶劣的违法犯罪问题,始终坚持“零容忍”,坚决查处;注重保护扶贫开发中的新生事物,对突破原有制度或规定,但符合四个“有利于”标准的创新举措,要支持鼓励,促进规范完善和新制度形成;关注影响扶贫领域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及时反映制约和阻碍扶贫开发工作的体制机制制度问题,推动完善制度和深化改革。

(三)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县审计局将做好统筹协调,切实承担起本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审计工作主体责任。根据扶贫审计工作需要,合理调配审计资源和力量,全力以赴做好本次脱贫攻坚跟踪审计工作,助推我县实现决战决胜2016脱贫摘帽总目标。

(四)严肃审计纪律,强化考核问责和监督。要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审计工作纪律和各项廉政规定,规范审计程序,提高审计质量。审计过程中要注意反馈审计信息,遇到重大事项、特殊问题必须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明确政策界限,统一处理口径。严格杜绝瞒报、错报、漏报现象,对审计中发现瞒报、漏报问题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对玩数字游戏、搞虚假脱贫、损害群众利益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

(五)加强督促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检查我县对易地搬迁扶贫跟踪审计和各阶段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