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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公告2021年第4号(总第143号)
作者 :勐海县审计局 来源 :勐海县审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5-17
勐海县2016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新建帕宫河支道项目竣工决算
审计结果公告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自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12月11日,对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的勐海县2016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帕宫河支道项目(以下简称“新建帕宫河支道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建帕宫河支道项目位于勐海县城区,由科技路起至帕宫河止,为城市支道,批复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帕宫河支道0.65公里,道路总宽7米,双向两车道。实际建筑规模0. 65公里。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结算价款,涉及金额285.15万元。本次审计发现存在工程量计算错误、错套定额、材料价格计取不当等情况,最终多计工程结算造价285.15万元。
(二)多计待摊投资,涉及金额6.91万元。1.多计监理费,涉及金额5.41万元。2.多计全过程造价咨询费,涉及金额1.50万元。
(三)多支付待摊投资,涉及金额0.63万元。 1.多支付监理费,涉及金额0.26万元。 经审计,发现该项目应付监理费15.65万元,截止2020年7月31日,已支付监理费15.91万元,多支付了监理费0.26万元。2.多支付全过程造价咨询费,涉及金额0.37万元。经审计,发现该项目应付全过程造价咨询费4.32万元,截止2020年7月31日,已支付全过程造价咨询费4.69万元,多支付了全过程造价咨询费0.37万元。
(四)项目资金缺口35.17万元。截至审计日,本项目资金到位884.68万元,与审定投资919.85万元相比,项目资金实际缺口35.1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于施工单位多计工程结算造价和多计待摊投资的问题,责成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法进行整改,尚未支付的多计款项不得再支付;对于多支付待摊投资的问题,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审计期间已收回该资金;对于资金缺口的问题,建议建设单位积极同财政部门协调,争取将项目资金尽快足额拨付到位,以结清工程项目债务。
针对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建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规范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同时,及时追回多支付的款项。二是建议建设单位积极筹措项目资金,以确保缺口资金及时到位,及时结清拖欠工程款账务。
三是建议建设单位科学合理约定工期,并按照上级下达时限完成建设,同时,应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将工程档案、资料、文件收集整理齐全,完善相关手续,按规定立卷归档保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进行了整改。对于施工单位多计工程结算造价和多计待摊投资的问题,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按审定金额支付工程款。对于多支付待摊投资的问题,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审计期间已收回该资金。对于项目资金缺口的问题,正在积极筹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