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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勐海县司法局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佚名 来源 :勐海县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0-08

关于印发《勐海县司法局机关干部

下沉司法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所:

根据《西双版纳州司法局行政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实施方案》(西司〔2018111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勐海县司法局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的实施方案》,请各股室所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勐海县司法局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的实施方案



 

                    勐海县司法局

                                       2019823



附件

 

勐海县司法局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司法所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方培养锻炼干部,充实和加强司法所工作力量,优化司法所工作人员配置,根据《西双版纳州司法局行政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实施方案》(西司〔2018111号)文件精神,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机关干部到基层司法所锻炼工作活动。现将推进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确保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者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单位,承担着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基层法律服务、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等重要工作职责,是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直接提供者,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基,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基础地位。推进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是全面提升机关干部素质,培养造就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厉行法治、公正廉洁”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手段,也是充实基层法治工作力量,提高司法所履职能力的重要举措。

二、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目标

(一)提升机关干部政治业务素质。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自觉性,切实适应新时代新职能新使命新任务的新要求。

(二)提高机关干部履职能力。全面学习了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摸清基层工作存在的难点和症结,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增强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为进一步推进和创新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实践依据,促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三)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促进基层依法治理、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参与基层工作中发现问题,帮助解决问题,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三、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主要任务

(一)落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按要求落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做到及时预警、主动预防;坚持及时、依法、就地化解矛盾,与司法所和辖区人民调解组织共同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

(二)开展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精准脱贫和困难群众权益保护,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根据群众需求,畅通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渠道;参与做好法律服务所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三)协助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为乡镇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意见,当好基层组织法治建设的参谋助手;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组织动员基层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落实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严格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认真研究总结社区矫正工作规律,规范执法程序,提高矫正管理质量;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教育、安置、帮扶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四、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主要措施

(一)建立机关干部下沉蹲点制度。县司法局建立机关干部下沉蹲点制度,确保每名党组成员每年在司法所蹲点时间累计不少于20天,各股室负责人每年在司法所蹲点时间累计不少于30天。局机关其他干部每年在司法所蹲点时间累计不少于40天。蹲点机关干部要聚焦基层问题,根据司法所实际工作困难,确定重点任务和支持目标,切实发挥机关干部参谋者、推动者、支持者的作用,与司法所干部一起谋划和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

(二)选派机关干部下基层锻炼。县司法局机关分批组织选派50周岁以下、基层司法工作经历不足的机关干部到司法所进行锻炼,全面提升机关干部整体素质。无基层司法工作经历的到司法所锻炼时间最少不低于2年,有基层司法工作经历的锻炼时间不低于1年。

(三)加强干部双向交流。建立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和优秀司法所干警交流任职机制,鼓励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司法所任职、挂职,选调优秀司法所干警到机关任职、挂职,实现优势互补,加强工作理念观念、方法经验、思想作风的交流,进一步促进干部成长,推动工作发展。

五、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完善机制。各股室所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基层和实践导向。围绕机关干部下沉蹲点、基层锻炼、干部交流等工作,使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并形成长效机制。

(二)严格要求,协调推进。下沉司法所干部要密切联系群众,严守工作纪律,注意工作方法,坚持廉洁自律,不给基层单位增加负担,真正扑下身子、放下架子、挑起担子。要把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与当前各项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强化干部实践锻炼、提高干部能力素质、转变机关作风、开创司法所工作新局面的重要抓手,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深入调研,遵守纪律。下基层锻炼以提升个人素质和基层司法业务工作为前提,锻炼干部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司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撰写1篇关于司法所建设或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等方面的调研报告。锻炼干部要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下派期间不吃请、不酗酒、不扰民,真正体现司法干警的良好形象。锻炼职工干部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遵守各项制度,积极配合各司法所搞好工作,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完成选派顶岗各项工作任务。本方案从201991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