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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司法局职能职责

作者 :佚名 来源 :勐海县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1-27

勐海县司法局职能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承办各部 门报送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 送州政府、县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

(三)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负责协调实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管委会依法行政工作。负责 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 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六)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会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七)负责社区矫正执行及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社会帮教安置工作,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社会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制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 法律服务、公证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

(九)负责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 监督队伍建设。负责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