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勐海县司法局关于 县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第二批)

作者 :佚名 来源 :勐海县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0-12

勐海县司法局关于

县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第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9号)《西双版纳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西政办发〔201926号)和《勐海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海政办发〔201939号)要求,按照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经县司法局审查确认,现将县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中共勐海县委机要和保密局

法定代表人:徐玲梅

执法区域:勐海县

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办公地址:勐海县勐海镇景管路274

监督电话:0691-5122498

邮编:666200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等。

二、国家税务总局勐海县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秦毅

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执法区域:勐海县

办公地址:勐海县勐海镇佛双路84

监督电话:0691-5198091

邮编:666200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

三、云南省勐海县气象局

法定代表人:汤磊

执法主体类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执法区域:勐海县

办公地址:勐海县勐海镇曼袄村民委员会曼板村民小组旁

监督电话:0691-5122179

邮编:666200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云南省气象条例》《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9号)等。

四、勐海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岩章

执法区域:勐海镇

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办公地址:勐海镇佛双路78

监督电话:0691-5128300

邮编:666200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五、勐遮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谭忠明

执法区域:勐遮镇

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办公地址:勐遮镇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691-5424155

邮编:666205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六、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岩的

执法区域:勐

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办公地址:勐镇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691- 5511114

邮编:666209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七、打洛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岩温扁

执法区域:打洛

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办公地址:打洛镇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691-5566001

邮编:666212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八、勐阿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岩坎比

执法区域:勐阿镇

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办公地址:勐阿镇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691-5621089

邮编:666202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九、勐满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岩罕香

执法区域:勐满镇

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办公地址:勐满镇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691-5431698

邮编:666206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十、勐宋乡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李伟华

执法区域:勐宋乡

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办公地址:勐宋乡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691-5631010

邮编:666203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十一、勐往乡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刀昆

执法区域:勐往乡

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办公地址:勐往乡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691-5626628

邮编:666214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十二、西定乡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马卫

执法区域:西定乡

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办公地址:西定乡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691-5427026

邮编:666207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十三、格朗和乡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洪成文

执法区域:格朗和乡

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办公地址:格朗和乡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691-5642101

邮编:666204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十四、勐海县布朗山布朗族乡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岩温香

执法区域:布朗山乡辖区

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办公地址:勐海县布朗山乡

监督电话:5513111

邮编:666213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勐海县司法局

202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