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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勐海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全面落实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佚名 来源 :勐海县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6-15


 

 

 

 

 

勐海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全面落实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所:

勐海县司法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勐海县司法局

                                    201989

 



勐海县司法局全面落实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关于印发《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局机关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具体负责推进“三项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见附1

二、 任务措施及分工

(一) 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安排部署全县行政主体公告工作,县司法局负责对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相关信息进行公告。(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办公室)

2.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汇总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有关信息进行公示。(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办公室)

3.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由各执法股室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报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审核汇总后进行公示。(模板见附件2)(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办公室)

4.公开行政执法流程。由各执法股室根据本股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定每项行政许可执法流程图和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流程图报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汇总后统一进行公示。(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办公室)

5.做好事中公示工作。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告知、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向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表明身份,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6.公开行政执法结果。局各执法股室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的结果要在勐海县司法局窗口进行公开,相关要求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7.公开行政执法年度数据。各执法股室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的通知》(云府法函〔2018399号)要求,将年度行政执法数据报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汇总统一公开。(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办公室)

(二)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文字记录。局各执法股室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要进行全过程文字记录,按照司法部相关执法文书的格式要求,建档立卷,规范档案管理。行政许可通过网上办理,有系统信息数据记录的,可以不再进行纸质记录。(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办公室)

2.音像记录。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同有关执法股室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事项音像记录清单(见附件3)并进行公开。行政许可通过网上办理,有系统信息数据记录的,可以不再进行音像记录。(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办公室)

(三)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会同局有关执法股室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以下简称《审核办法》)的要求,梳理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清单(见附件4),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管理股要结合实际梳理确定本股室重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报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审核确定,形成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进行公示。(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办公室)

2.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见附件5),对全局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和所有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3.局各执法股室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要按照《审核办法》的要求,将相关材料报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进行法制审核,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法制审核意见,疑难复杂案件报局分管领导同意,可以延长3个工作日。(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二) 推进信息化建设

按照省厅的要求和进度,积极构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信息平台,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办公室)

三、 要求

(一) 局各执法股室于2019815日前将本股室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流程图,重大行政许可法制审核事项,报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二) 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会同办公室完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信息平台构建,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信息在平台进行公开等工作。

(三) 2019101日起,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附件:1.勐海县司法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勐海县司法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3.勐海县司法局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4.勐海县司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5.勐海县司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流程图


附件1—4 勐海县司法局关于印发.docx
         附件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