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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司法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通报
作者 :佚名 来源 :勐海县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5-27
勐海县司法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1月1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勐海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10日,县委巡察组向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勐海县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关于“主题教育中,党组班子在学深、践行方面欠缺”的整改情况
一是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全局中心工作、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改进学风、作风;二是加强实践学习,提升党组班子服务意识,忠实地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二)关于“普法力度不大,宣传方法单一,群众学法用法积极性不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创新宣传模式,提升新媒体普法的运用能力,依托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积极构建以新媒体宣传为动力的普法发展趋势;二是加强普法阵地建设,目前已建设法治文化墙一个,下一步将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在我县范围内打造一个法治文化广场(长廊),着力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关于“在依法治县工作中,未履行好依法治县办公室职责,未充分发挥协调各方的总指挥作用”的整改情况
一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勐海县普法责任清单的要求,对不开展活动、不按时提交或提交普法总结质量不高的单位予以通报,提升普法参与度。二是积极配合做好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交办的各项任务,按照工作职责和工作要点,探索我县依法治理的新思路、新模式,密切部门间的协调联系,主动沟通推进,形成合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教育,已按要求对2020年勐海县“七五”普法骨干暨勐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骨干培训班、勐海县专职治保调解员培训班相关事宜进行安排部署和申报。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和参与人员不规范,学习次数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学习制度计划,制定《2020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二是提高每周一干部职工学习会质量,对学习内容质量进行严格把控,选取与业务息息相关、内容与时俱进的法律、业务、廉政教育知识等,提高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
(二)关于“意识形态宣传工作薄弱,思想教育重点不突出”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意识形态制度建设,局党组拟计划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学习传达、分析研判、定期汇报、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二是加大对意识形态宣传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市重要决策部署、任务的舆论引导工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意识形态学习和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宣传工作具体内容。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意识,规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审核发布流程,明确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保证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和有效。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支部支委补选不认真不严肃,执行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党建制度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谈心谈话制度、党员积分评定等,采取领导干部领学、专题讲座辅学、党员交流讨论互学等方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二是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结合扶贫、疫情防控、专项普法宣传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关于“党组违规决策,勐海县司法局的党组会对公证处的人事、资金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制度管理,对过去党组职责不明确、党组运行不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有瑕疵、党组议事范围和行政事项有混淆等问题,完善修定了相关制度,坚持制度管人管事。二是坚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党的组织纪律和民主集中制度,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涉及“三重一大”、选人用人等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广泛征求意见,做到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严格执行末位发言制度。
(三)关于“招录聘用政府购买人员不规范,作为涉密党政机关,招录流程上存在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风险防控意识。严格按照《勐海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聘用程序的通知》文件规范聘用公益岗和政府购买人员,严格招聘程序。二是排查岗位风险点,规范岗位人员管理,严格控制编外人员从事的岗位,人事、党务、机要及涉密重要岗位不使用编外聘用人员。三是定期开展安全保密管理学习培训,学习相关文件流程,进一步强化安全保密的意识。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一)关于“对基层司法所、公证处监督管理出现软监管的形式主义倾向”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司法所建设,加强管理,完善司法所软硬件设备设施,内部规章制度上墙,健全服务工作机制,继续执行《县司法局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领导班子下基层指导和调查研究,局机关干部按规定下沉司法所蹲点,促进双向交流锻炼。二是制定了《勐海县司法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法律服务机构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和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进行执业监督检查,强化对法律服务行业及从业人员行为的监督管理。三是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精神,依法加强对公证工作的监督、指导,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待上级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我局将积极制定相应措施和制度,持续深化推进公证改革工作,提升公证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违规赠送礼金(支付赞助费)”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违规支付进行清退,完善落实财务逐级审核把关制度,强化日常财务监督管理,严格财经纪律。二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强化财务纪律意识,完善内部财务控制机制,严格落实财经纪律和管理要求。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经常性地开展党纪法规教育,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经常性发布纪律作风要求,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严防各种变相违纪行为发生。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一)关于“对单位内控制度执行不严,工作纪律松散”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管理,重新修订了《勐海县司法局规章制度》,对考勤、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堵塞制度漏洞,严肃工作纪律。二是严格日常管理,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严格指纹打卡、外出报备、请销假制度。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单位内部制度执行情况、内部管理成效进行检查和评价,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扛而不牢、压而不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计划部署落实。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二)关于“忽视廉政教育,未结合实际开展违纪违法警示教育,不能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教育管理干部”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经常开展集体学习党规党纪、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引导教育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二是积极开展“以案促改”,对本单位、本系统发生的违反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的典型事例,及时通报批评,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和提醒全体干部职工,强化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强化日常监管,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运用提醒谈话、函询、约谈和诫勉谈话等第一种形态,规范问责程序。
(三)关于“违反财经纪律规定,存在违规使用资金,违规改变资金用途,公务卡使用不规范,公务接待附件不齐全,变相将监督服务单位车辆作为公务用车使用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重新修订本单位财务、差旅报销、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制度规定,严格按规定报销和使用公务用车。二是强化监督,严格按照事前报告、事中监督、事后报销的程序,分管财务领导加强审批把关,财务人员严格审核,规范差旅报销和公务接待管理。
七、其他方面
(一)关于“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度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扶贫政策学习列入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对扶贫挂钩村委会的走访慰问,法律宣传,帮扶活动;二是积极帮扶挂钩联系村加强党建工作,开展“互联共创”,深入扶贫挂钩村委会开展党员大会、群众大会、主题党日活动。三是落实法润脱贫行动,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通过“一村居(社区)一法律顾问”微信群,实现贫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处。
(二)关于“发现涉黑涉恶案件来源、渠道少”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线索核查摸排,利用司法所每月集中教育契机,鼓励社区矫正对象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二是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通过制作宣传栏、墙体标语、宣传册等,在各村、社区大力宣传扫黑除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三是利用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法律七进”等契机,深入社区、村组,开展直接宣传、发动,广辟线索来源渠道,力争把线索举报工作做实做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91-5122426;邮政信箱: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勐海镇景管路2号勐海县司法局政工室;电子邮箱:sfjbgs5122426@126.com。
中共勐海县司法局党组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