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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号)

来源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8-30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我县食品生产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勐海维客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干黄花菜

(一)勐海维客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干黄花菜,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规定。

(二)经查,勐海维客商贸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该公司提供了其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证据、证明,且未收到相关造成其他人体损害、财产损失的报告和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扣押剩余干黄花菜4.57公斤,不予立案。

(三)经查,勐海维客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干黄花菜来源于勐海县柯增普副食店,勐海县柯增普副食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其行政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525元;罚款人民币5000元(处罚决定书编号:海市监处罚〔2021〕2-1号)。

二、勐海好优多超市销售的云穆路易安东尼 2017xo白兰地

(一)勐海好优多超市销售的云穆路易安东尼 2017xo白兰地,经检验,酒精度不符合规定。

(二)经查,勐海好优多超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该公司提供了其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证据、证明,且未收到相关造成其他人体损害、财产损失的报告和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整改,不予立案。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