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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号)

来源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9-13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我县食品生产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勐海勐遮老仓醋米线店使用的食用油

(一)勐海勐遮老仓醋米线店使用的食用油,经检验,过氧化值不符合规定。

(二)经查,勐海勐遮老仓醋米线店违反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该餐饮店无法提供其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证据、证明,但未收到相关造成其他人体损害、财产损失的报告和信息,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