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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勐阿镇等三个乡镇就业和保障服务中心 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1-30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勐阿镇等三个乡镇就业和保障服务中心
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为认真落实《勐海县审计局审计勐阿镇等三个乡镇就业和保障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海审报〔2021〕23号)要求,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得到全面整改,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整改责任
县人社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安排整改工作,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分管责任领导先后多次召开协调会议会商安排整改工作情况,并主动到县审计局、县住建局对接汇报整改事宜,逐条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二、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多计工程结算造价,涉及金额104,153.26元。本次审计,对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送审工程结算进行复核,经复核,发现送审工程结算价款3,065,240.55元中,因存在工程量多计的情况,导致多计工程价款104,153.26元。
整改情况:一是勐阿镇、勐满镇、格朗和乡的就业和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属于我局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设施建设“一托四”项目中3个项目。现因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项目实施监督不到位,造成多计工程结算造价104,153.26元,我局作为项目实施的主管单位负主要责任。二是我局将加大组织学习《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等法规制度,不断强化项目管理意识,规范会计核算管理,杜绝建设管理费中的不合规、不合理支出。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二)多付待摊投资,涉及金额15,522.82元。该批项目账面反映工程监理费89,550元,已支付89,550元,根据监理合同约定及项目实际完成情况,经复核后工程监理费应为74,027.18元,多计监理费15,522.82元。
整改情况:经我局于第三方对接,已于2022年4月5日追回多付监理费15,522.82元,并于2022年4月6日上缴到县国库专户(账户:240902000004271001)。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未按规定落实项目资金。截至审计日,本项目账面反映完成投资3,340,470.04元,项目实际资金到位306,7044元,资金到位率91.81%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项目账面反映完成投资3,340,470.04元,项目实际资金到位3,067,044元,资金到位率91.81%,未到位资金为县级配套资金。二是因项目进度原因,县级配套资金已被县级财政收回。目前,我局正主动和县财政局对接申请项目尾款安排事宜。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四)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勐海县勐满镇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日期为2014年7月17日,勐海县勐阿镇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日期为2013年8月15日,勐海县格朗和乡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未提供,截至审计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整改情况:一是经自查,由于我局项目管理人员对建设项目业务流程不熟,导致3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二是经我局向住建部门咨询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事宜,要求按项目建设程序完善竣工验收备案。因项目竣工验收时间长,项目资料遗失严重,待档案资金完善后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五)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项目档案资料遗失严重。根据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供的资料,存在不能完整提供项目合同(检测合同等)、项目完工验收资料、项目成果资料(可研报告、格朗和施工图审查成果)等的情况,对部分内容审核存在不确定性。例如,因建设单位未能提供项目总概算书,无法确认勐阿镇政府使用的西部地区基层政权建设补助资金明细与概算书费用明细是否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因我局项目管理人员调动频繁,档案资料工作交接不规范,时间跨度大,造成项目档案资料遗失严重。二是按照审计整改方案要求,我局持续组织档案专班人员,对项目资料查找、收集和整理,待收集完毕后编制项目档案进行归档。三是下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云南省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建立完善我局《档案管理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并长期坚持。
(六)关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审计发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未按规定缴纳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整改情况:经核实,该项目已竣工并投入使用,且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严格执行《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等相关规定,对所实施项目及时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切实承担好监督责任,及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进行备案,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七)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项目超工期:根据已提供的项目开工、完工资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受雨季、施工材料运输限制等因素影响,导致工期延误,勐满镇及勐阿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项目均未在计划工期内完工。施工各方与建设单位协商后,项目合同工期延误不做违约处理。建议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建设中,科学合理约定工期,避免自然因素等影响出现超工期的情况。
整改情况:由于我单位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在组织项目实施和施工合同签订中,对雨季、施工材料运输等因素影响工程进度考虑欠佳,造成施工方未能按时完工。经我局与施工方,达成项目合同工期延误不做违规处理决定,在今后项目建设中,我局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科学合理约定工期,确保项目能够按期保质完工并投入使用。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下步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部署及审计要求还有差距。接下来,我局将继续压实责任,巩固整改成果,积极创造条件,主动作为,持续发力,确保整改全面到位。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站在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持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切实维护财经纪律权威。
二是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审计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
三是加大改进管理。以经济责任审计整改为契机,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项目管理支付,不断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增强遵规守法的主动意识,自觉维护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严肃性,不断提升财务工作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是加强建章立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力争做到解决个问题、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