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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12-28

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

 

2017年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州民族宗教事务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2017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抓统领,示范创建取得新突破。我局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全局的重点工作,作为统领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的第一抓手,主动承担牵头部门的职责,整合各级各部门力量,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以深入贯彻落实《西双版纳州贯彻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120)》的实施意见》为准绳,抢抓机遇,主动作为;以抓好示范创建项目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十百千万工程。20162017年度上级下达十百千万工程资金2230万元,创建民族特色村5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2个、民族团结示范村9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1;以民族团结进步七进创建活动为载体,继续巩固和提升示范创建成果。在第90个八一建军节到来之际,我局组织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部分七进示范单位、打洛镇等开展了走边关路、感军民情、唱团结歌活动,进一步发挥示范创建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勐海陈升茶叶有限公司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四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二)抓要务,民族地区发展实现新进步。坚持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始终围绕全县决战脱贫攻坚大局,努力促进全县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一是全面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按照《勐海县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对全县沿边4个乡镇、12个沿边行政村的基础设施进行五通八有三达到目标建设。截至目前,全县实施的6大工程、31个子工程共投入资金24834.535万元。沿边各族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进一步增强了守土固边的责任心和自豪感。二是扶持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认真组织实施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和人口较少民族学生助学补助工作。2017年投入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费1153690元,人生意外伤害险投保人数69397人,农房保险投保户数 16236户;发放人口较少民族学生助学补助13.5万元,享受助学补助学生115人。边民保险保费8万元,涉及2个乡镇,3个村委会。通过采取以上扶持措施,有效缓解了人口较少民族因残、因灾、因学致贫返贫现象。三是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认真落实国家民贸民品政策,大力支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有民贸民品企业24家。2017年,全县3家民贸民品企业享受了2.88%的贴息政策,全年贴息贷款累计1.383亿元,核定贴息金额398.304万元。对特色突出、影响面广的民贸民品企业以以奖代补形式给予补助奖励,补助资金15万元。四是积极发展民族文化事业。认真组织实施我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投入资金28万,完成4项文化项目(省级2项,州级2项)发挥双语科普的优势,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在布朗山乡、西定乡和勐往乡直过民族聚集的行政村和自然村中开展双语科普培训,帮助直过民族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助力脱贫攻坚工作。鼓励和支持发展民族手工艺品,对大禾竹艺、曼召造纸等6家民族手工艺企业扶持资金30元。

(三)抓稳定,民族团结彰显新局面。始终把民族团结作为全县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不断推进民族工作法治化,努力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基础。一是建立健全维护团结稳定的长效机制。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目标任务责任制为抓手,层层签订责任书,覆盖所有乡镇、村委会,延伸到小组和宗教活动场所;健全完善县、乡(镇)、村委会三级同步监测监管民族宗教关系和联动响应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坚持一月一排查、一事一化解,加强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和情报信息收集,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二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20179月是全州第十八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月期间,利用微信平台(勐海发布)及时宣传了民族团结进步的精神,利用手机报(手机快讯)宣传先进人物;全县共发放《勐海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读本》、《勐海县速学少数民族语言手册》、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交通安全知识、禁毒防艾知识等各类宣传材料21000余份;在主要街道、路口悬挂用傣、汉两种文字书写的有关民族团结进步的标语横幅共50余条。三是加强少数民族和宗教代表人士工作。认真落实党委、政府领导密切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代表人士制度,坚持重大节日走访看望少数民族和宗教代表人士,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抓法治,宗教和谐得到新巩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稳妥处理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宗教界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人才建设,全县宗教领域保持了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一是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推进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等借教敛财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严格审核审批宗教活动场所新建、重建、改建相关手续,全面排查统计宗教活动场所、僧侣等基础信息,并与境外僧侣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摸清底数,完善僧人的管理。二是认真开展宗教政策宣传培训结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在佛教界和信教群众宣传党的宗教政策、禁毒防艾、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531日至62日,在勐海县委党校召开勐海县民族宗教政策培训会,全县11个乡镇和黎明农场的民族宗教分管领导、宗教助理员和村委会及生产队的班子成员共计115人参加了培训。充分发挥宗教团体主体作用,指导县佛教协会依法开展宗教活。107日,指导佛教协顺利完成第七届夏安居节托钵活动。三是继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勐海镇曼峦回清真寺、勐遮曼楷龙佛寺被省民委评为2017年度省级和谐寺观教堂,并各安排10万元补助资金。勐海镇曼赛回清真寺被国家宗教事务局授予第三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四是圆满完成县佛教协会第七届换届选举工作。勐海县佛教协会第七届换届选举工作于2017124日在县城举行。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七届县佛教协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配强配齐佛教协会领导班子。

(五)抓作风,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良好形象。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民族宗教工作整体格局之中,同民族宗教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反腐倡廉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二是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继续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严格控制会议、发文数量,切实加强经费预算约束,2017年县民宗局三公经费支出约31.994万元,未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全局作风建设持续向好。三是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在线学习、集中学习和自学等多种形式学习,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四是深入开展挂钩扶贫工作。一年来,局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多次深入勐往乡南果河小二组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帮助他们分贫困原因,科学制定帮扶措施,逐条落实帮扶措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学习贯彻民族宗教政策方面

一是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的体制机制还有待完善;二是民族宗教工作方法措施有待于改进,围绕民族宗教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发挥参谋助手的作用还不够;

(二)宗教工作方面

一是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队伍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在政治素质、文化水准、宗教修养、管理能力等方面均存在着一些不足和短板,对素质高、能力强、整体稳定的教职人员队伍发展培养不够。二是寺多僧少情况日趋严峻。随着科技知识的逐渐普及,信息来源的不断增多,群众对物质生活、思想观念日益提高和改变,愿意当和尚的人越来越少,大佛爷更是严重不足,寺多僧少的现象较突出。三是外籍和尚主持佛寺情况突出。在全县相当部分的佛寺由外籍和尚主持,这些外籍和尚主要来自缅甸,均为傣族和布朗族,与境内的傣族和布朗族都有传统的亲缘关系,群众认为知根知底,但对其受教育的背景及其境外宗教关系等情况,群众一概不知,也不在意,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三)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方面

一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起点低、发展动力弱、发展不平衡,脱贫攻坚的任务艰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相对滞后,加快发展民族地区的任务还很艰巨;二是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有待于加强。三是部分项目进展较慢。

三、2018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一是加强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好9月份全州第十九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二是推进少数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三是继续开展好各项民族文化活动。

(二)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

一是继续争取国家、省、州的支持,实施好少数民族经济项目,确保少数民族群众增收;二是认真组织实施好2018年度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三)进一步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

一是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二是加强宗教团体及宗教人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爱国主义和经常性思想教育工作;三是继续挖掘宗教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四是加强宗教场所安全检查,定期开展宗教场所安全工作排查。

(四)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和惩治的威慑力更好地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二是全面查找,完善防控。把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清真食品检查、民族成分变更等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融入到廉政风险点的内容中,强化人人有责的意识,规范和增强全局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能力。三是突出教育,防范管理。通过廉政警示教育、典型示范、廉政文化建设等形式,深入开展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