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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9-14

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6年上半年,勐海县民宗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州民宗局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发展。

1.努力做好少数民族服务工作。一是25,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到勐往乡南果河村开展春节慰问活动。此次慰问活动,14户困难群众送去了米、油、棉被等节日慰问品。通过对困难群众一对一面对面心连心的交流,深入了解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现状,找致贫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结对帮扶方案,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脱贫帮扶措施,为实现2016年的脱贫目标打牢基础。二是按照《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国家民委和公安部2号令,201611起施行)规定,严格做好民族成份更改工作,按照政策规定办事,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对符合更改条件的给予及时办理,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范围的,耐心做好思想工作。上半年,暂无符合条件群众办理民族成份更改。三是上半年,我县组织举办了一年一度的嘎汤帕节、拉祜扩节、泼水节、桑康及其他民族节日,通过弘扬民族文化,增进各民族间的了解、交流与合作,促进了全县各民族共同团结发展。

2.以项目为抓手,认真做好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工作。一是积极做好2015年度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后续工作及项目的审计工作;二是上半年我局共实施2016年度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1080万元。其中,“兴边富民沿边三年行动计划” 农村危房改造500万元,补助500户;产业发展互助资金80万元,涉及布朗山乡2个村寨、西定乡2个村寨,每个村寨补助20万元;“西双版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5525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民族团结特色村2个,资金200万元;民族团结示范村3个,资金300万元。

3.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全县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积极争取州级支持,基本完成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勐海县各项目标任务。开展了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营七进系列活动,取得了实效,形成了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创建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全县已基本完成迎接国家民委检查验收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筹备工作。

4.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工作。2005年以来,通过制定实施人口较少民族扶持发展规划工作,我县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得到快速发展,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提升,扶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实施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和学生助学补助是云南民族工作的新举措。我州在全国率先对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农房意外受损、人身意外伤害实施保险保障,是一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惠民工作。上半年,各乡镇已完成2016年度综合保险统计工作,我局完成审核后将于710前上报州民宗局。

(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1.狠抓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我局始终坚持安全为第一要务,加强元旦、春节、各民族节日等重要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深入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及时有效排查了各种不安全隐患。

2.强化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为使我县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和目标更细化,责任更明确,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操作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和11个乡(镇)及农场分别签订了《勐海县2016年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勐海县2016年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要求各乡(镇)和农场也与所辖村委会及分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3.继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上半年,我局在总结2015年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成绩和不足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今年继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按照健全规章制度抓好民主管理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宗教局和省民宗委的有关要求,不断巩固和提高创造成果。上半年,推荐勐海县城关清真寺为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

4.深入推进法律进佛寺活动。按照依法治县和普法工作的要求,结合“宗教法律法规宣传月”,将法律进佛寺活动作为上半年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宗教团体主体作用,指导县佛教协会开展宗教活动开展法制宣讲活动2次,在全县宗教活动场所、信教群众中开展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禁毒防艾、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三)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并严格落实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民宗工作整体格局之中,同民族宗教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反腐倡廉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二是除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各股室工作目标任务外,还专门在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之间、分管领导与责任股室之间签订了《勐海县民宗局领导干部2016一岗双责责任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和具体内容,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人人头上有责任,个个肩上有担子。通过以上措施,形成了党支部书记整体抓,班子成员具体抓,党员干部参与抓的工作格局,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了实处。三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三严三实。坚持民主,遇事始终班子间研究决定;不任人唯亲,按制度管事,公道正派做事。四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期开展了对照检查,开展专项治理分析,对实施效果不好或不完善的及时进行了改进,确保各项机制健全到位。五是在经费支出方面,严格预算开支,切实加强经费管理,在经费审查过程中,严控支出标准和支出范围,确保预算开支符合上级要求。六是在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按标准提供住宿、交通服务,认真落实严控公务用车、严控办公经费等节约措施。我局干部职工近年来未出现违纪违法的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宣传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够。

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是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一项经常的长期的工作任务。在这方面我们做了许多工作,但还不够深入,存在一些宣传死角,一些干部群众对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了解,或知之甚少,民族意识和宗教管理意识还没有建立起来,这是我们今后工作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二)吃透政策、了解实情调查研究不够。

民族宗教工作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政策性强,对下了解实情,对上掌握政策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前提和依据。我们看到,调查研究工作我们还做的很不够,对县情民意掌握得不全面不深入,对政策了解得不具体不深刻,直接影响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在争取和落实各级所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中,明显感受到在这些方面我们的差距。

(三)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创新工作不够。

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宗教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民族宗教事务工作部门如何把握新特点,适应新形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效服务全县工作大局我们还存在很多差距。我们看到我们的工作还满足于一般性的日常事务,工作缺乏进取和创新,特别是在如何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民族宗教意识、推进民族经济文化建设等方面缺乏新思路新举措,活力不足。

(四)解决基层干部群众迫切希望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

作为民族自治地区的民族工作部门,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对民族工作部门寄予厚望。但我们真正解决实际问题的手段和能力非常有限,这其中既有大政策制约的问题,又有我们做争取工作的力度问题。

(五)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措施强度不够。

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主要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少数民族成份的鉴定和管理还不够科学规范;各级专项扶持资金的管理制度尚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宗教场所、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和创新服务与管理,不断打造工作特色、亮点,持续巩固全县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一是进一步开展好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勐海县创建工作,加强对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导,做好迎接国家民委检查验收筹备工作;二是加强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好9月份全州第十七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三是推进少数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四是继续做好各项民族文化活动。

(二)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以项目为载体,指导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

一是继续争取国家、省、州的支持,实施好少数民族经济发展项目,确保少数民族群众增收;二是认真组织实施好2015年度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三)进一步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

一是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创建活动的检查、指导和考评工作,总结经验,建立完善创建活动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宗教团体及宗教教人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爱国主义和经常性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对教职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教职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开展渗透活动;三是在挖掘宗教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求创新,着力挖掘宗教优秀传统文化,展现各宗教特色文化亮点;四是规范宗教活动审批程序,建立完善宗教活动书面申报制度,严格大型宗教活动审核审批程序,确保各项宗教活动健康、正常、规范、有序;五是加强宗教场所安全检查,定期开展宗教场所安全工作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协调各有关部门建立安全工作网络,做好重大宗教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六是继续深入推进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不断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七是做好慈善宗教周活动,引导宗教团体、场所积极开展好慈善公益活动,努力树立宗教界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切实推进民族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

不断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认识和能力。深入贯彻学习中央、省委、州委、县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民族工作方面的新经验,正确认识和处理各民族间的关系,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在全县开展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教育,积极推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

(五)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让大家充分认识到,在新形势下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要全面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一手抓惩治、一手抓防范,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和惩治的威慑力更好地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二是全面查找,完善防控。把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清真食品检查、民族成分变更等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融入到廉政风险点的内容中,对在履职、执法、监管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认真部署加以防范,强化人人有责的意识,规范和增强全局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能力。三是突出教育,防范管理。通过廉政警示教育、典型示范、廉政文化建设等形式,深入开展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自觉性。通过完善制度加强预警、强化问责从严责任追究、完善监督防范体系,建立起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和系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