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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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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表:

16-1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26-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6-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6-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6-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6-6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76-7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6-8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96-9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06-10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16-11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26-12  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36-13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146-14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156-15  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166-16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76-17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86-18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196-19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206-20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和《勐海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9年至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9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海财预字〔2018335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拟订民族、宗教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三)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四)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参与拟订地方经济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五)研究分析民族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加快发展,参与协调对口帮扶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

(六)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七)负责组织指导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协调民族、宗教节日重大庆典活动。

(八)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 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九)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十)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十一)组织、指导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十二)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十三)负责了解掌握周边国家、地区的宗教情况,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宗教界对外交往活动。

 (十四)排查调处宗教各种矛盾、问题,维护宗教界的和谐稳定。

 (十五)指导乡(镇)及各部门的民族、宗教工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事务问题,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十七)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内设办公室和民族宗教股两个内设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整合资源、突出特色,提升民族经济社会内生发展动力

1.  抓好示范创建项目以深入贯彻落实《西双版纳州贯彻<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的实施意见>》为准绳,抢抓机遇,主动作为;以抓好示范创建项目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十百千万工程。2018年度上级下达十百千万工程资金共840万元。按照涉农资金整合的相关要求,上级下达我局的资金共840万元已被整合入县级统筹整合资金盘子。我局实施项目资金为300万元,建设西定乡西定村委会坝丙新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西定乡曼来村委会曼来新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西定乡曼皮村委会曼帕勒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勐遮镇勐遮村委会曼吕一组4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

2.  扶持沿边民族发展。一是全面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按照《勐海县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对全县沿边4个乡镇、12个沿边行政村的基础设施进行五通八有三达到目标建设。截至2017年年底,全县实施的6大工程、31个子工程共投入资金70556万元。正在草拟《勐海县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沿边各族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做出计划,进一步增强了沿边群众守土固边的责任心和自豪感。二是认真组织实施沿边行政村群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8年省下达资金8万元,为打洛镇打洛村委会及西定乡旧过村委会群众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进一步加强边境团结稳定。

3.  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认真落实国家民贸民品政策,大力支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2018年,全县有24家民贸民品企业参加评审,有9家企业通过了民贸民品企业评审。

4.  积极发展民族文化事业。认真组织实施我县少数民族文化抢救保护项目,省级投入资金9万,完成1项文化项目(傣族传统雕刻)。

(二)多措并举、广泛宣传,深化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建活动

1. 建立健全维护团结稳定的长效机制。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目标任务责任制为抓手,层层签订责任书,覆盖所有乡镇、村委会,延伸到小组和宗教活动场所;健全完善县、乡(镇)、村委会三级同步监测监管民族宗教关系和联动响应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坚持一月一排查、一事一化解,加强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和情报信息收集,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2. 尊重少数民族风俗。认真排查县内民间信仰工作,把民间信仰与宗教区分开,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加强清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协助解决好入口、入寺、入土问题,认真做好流动少数民族服务工作,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助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3.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20189月是全州第十九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月期间,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民族团结标语,利用微信平台(勐海发布)及时宣传了民族团结进步的精神,利用手机报(手机快讯)宣传先进人物;在勐海县勐混镇街道组织开展第十九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活动,活动当天共发放了各种宣传资料200余份,受教育群众200余人次。全县共发放《勐海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读本》、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交通安全知识、禁毒防艾知识等各类宣传材料30000余份;在全县主要街道、路口、单位、企业门口悬挂用傣、汉两种文字书写的有关民族团结进步的标语横幅共50余条。

4. 利用勐海县民族节日开展宣传活动。以节庆活动为载体,积极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分别在打洛、勐满、布朗山及勐海县城组织举办了嘎汤帕节拉祜扩节桑康节”“傣历新年茶王节,在主办场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活动,共发放23000余份宣传材料。要求各乡镇结合各自民族实际积极组织举办了各类少数民族节庆活动,通过举办民族节庆,弘扬民族文化,增进各民族间互相了解、交流与合作,促进了全县各民族共同团结发展。

(三)培养队伍、抵御渗透,切实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局面

1. 认真开展宗教政策宣传培训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宗教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切实增强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二是结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在佛教界和信教群众宣传党的宗教政策、禁毒防艾、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在全县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发放并粘贴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1500余份,发放《宗教事务条例》手册10000本。三是611日在打洛镇开展 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积极指导佛教协会、清真寺管委会深入村寨、深入宗教场所利用讲经说法活动,向信教群众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党的十九大精神、禁毒防艾、道路交通安全等知识。四是913日,举办全县统一战线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专题培训班,邀请州委统战部和州民族宗教事务局领导,向参训的164名乡镇农场分管领导和各村(社区、生产队)、县佛教协会、清真寺管委会、民族学会负责人,详细讲解了党的宗教理论政策和《条例》。五是指导勐海县佛教协会下乡开展普法活动,向全县广大僧侣和信教群众宣传新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宗教政策、反邪教、禁毒防艾等知识,让信教群众掌握政策法律界限,增强认同感,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确保宗教活动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六是指导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五进活动五进宗教场所是指,一是国旗、国歌;二是宪法、法律法规;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是中华优秀文化;五是民族团结进宗教场所活动),并组织13所宗教活动场所于101日首次举行升国旗仪式。

2. 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一是会同统战、公安等部门排查辖区内韩国基督教渗透情况,除菜园新村周赵慧家聚会点曾经与韩国基督教有接触外,没有发现其他点有联系。同时未发现清真寺利用寒暑假开办各种培训班的情况。二是会同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打洛镇处理了省民宗委关于打洛镇独木成林景区存在假和尚的督办举报案件。三是认真排查整治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处置勐遮镇景真菩提缘露天佛像,确保宗教活动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四是全面摸底登记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五是排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骨灰存放服务工作。六是建立宗教领域网格化管理。

3. 掌握宗教基本情况。一是完成全县宗教场所登记发证工作,共登记发证294座宗教场所(其中佛教场所290座,清真寺4座)。二是制定了《勐海县关于加强南传佛教僧人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县南传佛教僧人进行普查登记。目前,全县有佛爷337人(其中外籍僧人117人),和尚1031人(其中外籍和尚57人),为下一步规范南传佛教僧人服务管理奠定基础。三是制定了《勐海县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全县共有基督教私设聚会点14个,信徒399人),并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进行定性分类。

(四)实抓作风、全面管理,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

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良好形象。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民族宗教工作整体格局之中,同民族宗教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反腐倡廉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二是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继续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严格控制会议、发文数量,控制经费预算,全局作风建设持续向好。三是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在线学习、集中学习和自学等多种形式学习,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四是深入开展挂钩扶贫工作。局认真开展扶贫禁毒双推进活动。采取干部一帮一的方式对14户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6名干部分批次深入到贫困户家中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帮助他们分贫困原因,科学制定帮扶措施,认真做好查缺补漏。经过努力,扶贫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8年被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评为扶贫先进单位。在开展扶贫工作的同时集中进行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发放了各种宣传资料150余份,受教育群众154余人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勐海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9年至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9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海财预字〔2018〕335号)文件精神,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注重绩效,科学配置、保障重点”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为重点,建立健全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入推进零基预算,集中财力办大事,下大力气补短板,既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坚决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增强财政政策和支出安排的前瞻性、灵活性、有效性,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形成政策合力,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原则。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按照自下而上,分类填报,逐级审核、统一更新的流程,认真开展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为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财政全供给行政单位。单位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 7,工勤编制1。在职实有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7人。离退休人员 9人,其中退休 9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人员构成情况

编制情况

实有人员情况

其它补助人员实有情况

合计

行政

事业

工勤

合计

在职

离休

退休

合计

遗属人员

其它各类补助人员

8 

7

 

1 

16 

7

 

9 

 11

 

11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80.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0.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0.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0.1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0.17万元(本级财力180.1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1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2301行政运行111.38万元、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9.2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2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2万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05万元、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28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16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93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9.43万元。主要反映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的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0.1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12301行政运行111.38万元、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9.2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2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2万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05万元、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28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16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93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9.43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80.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1. 工资福利支出132.7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5.64万元、津贴补贴37.9万元、奖金18.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1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6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6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9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72万元、住房公积金9.43万元。

2. 商品和服务支出12.2万元,其中:办公费1.2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10万元、邮电费0.45万元、差旅费1.2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28万元、工会费1.26万元、福利费0.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万元。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58万元,其中:退休费28.93万元、奖励金0.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4万元。

4. 资本性支出0.6万元,预算采购台式计算机10.4元;打印机10.2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0.1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6.25万元,增长9.9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工资正常晋升变动、人员变动、调整人员工资等较上年增加。

1. 2012301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111.3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0.95万元,增长6.68%。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变动、人员变动、调整人员工资等较上年增加。

2. 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9年预算数为29.2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3.02万元,下降9.37%。主要原因是退休干部去世一人,所以较上年减少。

3.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1.1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0.38万元,增长3.53%。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变动、调资变动等较上年增加。

4.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4.6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0.32万元,增长7.44%。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变动、调资变动等较上年增加。

5. 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19年预算数为0.0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05万元,减少50%。主要原因是:国家政策性变动,工伤险费率下降,所以减少。

6. 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019年预算数为0.2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7.69%。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变动、调资变动等较上年增加。

7.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19年预算数为7.1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40万元,增长24.31%。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变动、调资变动等较上年增加

8.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19年预算数为6.9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4.00万元,增长136.52%。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变动、人员变动、调整人员工资等较上年增加。

9. 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9年预算数为9.4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25万元,增长31.33%。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变动、人员变动、调整人员工资等较上年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我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资金0.6万元,比2018年增加0.6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办公设备不足,需购置计算机和打印机。具体预算情况如下:我单位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60万元,用于采购台式计算机10.4万元;打印机10.20万元。采购组织形式为政府集中采购,采购方式为自行采购和询价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用于保障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0.1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2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77%。与上年对比增加16.25万元,增长9.9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增加、工资正常晋升变动、人员变动、调整人员工资等较上年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用于保障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5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9年勐海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同口径无变化,无变化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费用安排。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万元,其中:购置费20万元,比2018年增加20万元,增长100%,增长的原因是: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原来的公务车是2007年购买的华泰特拉卡柴油车,由于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都已超标,被列入黄标车已经报废处理,目前车辆编制为1辆,实际没有公务车。按照职能职责,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承担着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和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区、兴边富民,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工作任务,平时工作需要到乡镇和村组落实,急需解决交通工具问题;运行费2万元,与2018年同口径无变化,无变化原因是: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管理,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确保不超2018年公务车辆运行费预算数;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开展民族宗教日常工作、民族节日活动、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区工作、兴边富民,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项目等工作中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 公务接待费

2019年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比2018年增加2万元,增长200%,增加原因是: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上年公务接待费1万元,只是预算了用公用经费支付的公务接待部分。按照职能职责和工作要求,勐海县节庆办、勐海县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区办公室、兴边富民,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项目协调办公室等都设在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由于工作任务增加,相应的公务活动也增加,原来的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与实际需求不符,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所以增加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宗教日常工作、民族节日活动、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区工作、兴边富民,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项目等工作中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12.2万元,比上年增加5.5万元,增长8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工资正常晋升变动、人员变动、调整人员工资等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不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19年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不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82218030800111

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190327043633480.xls
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