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服务承诺

来源 :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9-30

我是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岩光。我谨代表勐海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做出如下承诺:

1、实行首问负责制。首问责任人应热情礼貌接待来访者,首问人在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人要及时办理;超出职责范围的,介绍引导其向领导请示和协助办理。

2实行服务承诺制:热情服务,文明办公,勤政廉政,依法行政。

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服务对象来我单位咨询或寻求帮助时,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告知相关的要求,条件和应提交的材料,条件不符合或手续不全的,说明暂不予受理的理由等。

4、实行限时办结制。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便民的原则,认真对待和办理各种限时办结的行政事项。 对符合宗教活动场所设立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办提出初审意见,1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上报。 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答复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信访件一个月内办结,疑难案件在三个月内办结。

5实行干部失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实行超时默许制:对资料齐备、手续齐全的承诺服务事项,必须严格按照办事程序,在承诺时限内办结,超过承诺时限即视为默认批准。超时默认后,超时相关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齐有关承诺事项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