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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日报》刊载省民族宗教委党组署名文章

来源 :转载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3-15

3月2日,《云南日报》刊载省民族宗教委党组《建设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持》署名文章。文章全文如下:

建设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中共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

云南是祖国多民族统一大家庭的缩影。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关心重视云南民族工作,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要求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考察云南时,强调云南要努力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云南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近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努力建设一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民族地区干部队伍作为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大事来抓,培养造就了一批懂得民族政策、了解民族情况、熟悉民族工作、对各族群众充满感情的领导干部,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十四五”时期,云南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坚持守好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毫不松懈地抓好全省少数民族党政人才队伍建设,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谱写新时代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始终把党管干部作为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这是新时代干部工作的根本指针和行动指南。全省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并抓紧抓实发现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对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到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与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促进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持续、健康、快速成长。

始终把政治担当作为检验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质量的重要标准。“为官避事平生耻,大事难事看担当。”要坚持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勇立潮头的历史担当,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作为检验少数民族干部的政治立场和政治觉悟的重要标准,作为检验少数民族干部国家情怀和民族情怀的试金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在少数民族干部选拔任用上体现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充分调动和大力保护广大少数民族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始终把培养训练作为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能力素质的基本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重视培养和用好少数民族干部,对政治过硬、敢于担当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要充分信任、委以重任。我们要遵循少数民族干部成长规律,加大培养使用力度,让他们当主官、挑大梁,在关键岗位经受历练。一是坚持把少数民族干部纳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在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平安建设等方面的能力素质培训,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二是坚持实践锻炼和“压担子”相结合,通过对口交流、上挂下派等方式,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力度。三是坚持抓好源头建设,通过补齐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短板,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始终把分类指导作为加快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举措。坚持把干部培养选拔的标准、原则与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有机结合,实事求是看待少数民族干部的德才素质,严格标准但不求全责备,体现特殊而不降低要求,因地因族制宜,实行分类指导,不断完善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