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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西双版纳州营商环境“红黑榜”考核评价工作方案》

来源 :勐海县勐遮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1-13

    《西双版纳州营商环境“红黑榜”考核评价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实施。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工作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9年10月至11月,云南省审计厅对西双版纳州20181月至20198月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中发现权责清单制定执行和调整、政务标准化建设、开办企业和工程建设审批改革、中介服务管理规范、“双随机”监管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落实等8个方面存在问题。这让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全州营商环境状况,认清我州营商环境与先进州市的差距,迫切需要拿出硬招实招,找准问题,补齐短板,固化西双版纳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优化营商环境“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长效机制,确保全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按照州政府统一安排,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营商环境“红黑榜”制度的通知》(云政办函〔2019142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云南省州(市)营商环境评估体系(试行)〉及协助开展营商环境评估工作的函》(云发改法规〔20191103号),结合西双版纳州实际,制定印发《西双版纳州营商环境“红黑榜”考核评价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

     通过书面征求、会议征求等方式,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三县(市)政府、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47个部门(单位)进行征求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经州人民政府审定印发实施《工作方案》。

     三、任务目标

     通过营商环境“红黑榜”考核评价,找出各县(市)、各行业、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和短板,集中力量、有的放矢地进行攻坚克难,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为优化提升西双版纳州营商环境提供制度驱动。

     四、涉及范围

     州级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执行标准

     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按照《工作方案》中附件《云南省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指标体系》、《西双版纳州县(市)营商环境“红黑榜”考核评价指标》、《西双版纳州营商环境“红黑榜”考核评价州级部门评分办法》进行评价。

     六、关键词诠释

    “红黑榜”:“红黑榜”每季度一评,各县(市)考核评价分数排名前1名进入“红榜”,后1名进入“黑榜”;州级牵头部门考核评价分数排名前1名进入“红榜”,后1名进入黑榜;州级责任部门考核评价分数排名前2名进入“红榜”,后2名进入“黑榜”。

     七、《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阐明《工作方案》是以不断优化提升西双版纳州营商环境为出发点和着力点,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有关部署要求。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阐明开展营商环境“红黑榜”考核评价的目标任务。

     第三部分:实施时间和考核评价对象。分为县(市)、州级牵头部门、州级责任部门三类,从2020年开始每季度开展一次评价。

     第四部分:考核评价内容。州级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为云南省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10个指标(附件1);各县(市)为西双版纳州县(市)营商环境“红黑榜”考核评价19个指标》(附件2),这是世行的指标,是国家对省、省对地州的年度评价指标。

     第五部分:考核评价方式。考评工作在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组织开展具体工作。对各县(市)的考核评价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采取填报数据、召开座谈会调查、问卷调查、市场主体调查、网络调查等方式,独立开展评价工作;对州级牵头部门的考核评价根据省政府每季度“红黑榜”评价结果各指标得分,州政务服务局按照《西双版纳州营商环境“红黑榜”考核评价州级部门评分办法》(附件3)测算;对州级责任部门的考核评价以省人民政府每季度“红黑榜”评价结果各指标得分占分值70%),结合指标牵头部门对责任部门评分占分值30%,按照《西双版纳州营商环境“红黑榜”考核评价州级部门评分办法》(附件3)测算。

     第六部分:考核评价工作流程。考核评价按照报送联络员名单、组织指标培训、填报数据和提交佐证材料、开展自查和组织核验、组织评定等5个阶段开展工作。

     第七部分:评价成果运用。考评结果以公开通报、纳入综合考评、限期督促整改、推进上下联动四种形式进行运用。

     第八部分:工作要求。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协调配合第三方评估机构,认真做好指标的数据信息填报核验和企业联络工作,根据评价指标体系细化职责分工。

     八、主要特点(新旧政策差异)

    《工作方案》为新出台政策,是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优化营商环境安排部署的基础上,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有效推动西双版纳州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目标落地的重要举措。

    (一)指标清晰。考核评价紧紧围绕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考核分析每个具体指标的优化提升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对县(市)考核的19个指标为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对州级部门考核的10个指标为省级“红黑榜”指标。

    (二)全面覆盖。考核评价范围覆盖州级部门及三县(市),在评价指标的设定方面,做到既有区别、又有联动,能够改变以往营商环境问题找不准、找不全、找不到牵头部门的困境,有利于通过溯源进行营商环境的整改提升。

    (三)操作性强。在省人民政府对各州市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量化、细化各项指标,分类将各县(市)、州级牵头部门、州级责任部门放在相对公平的平台上进行考核评价,做到考评结果可计算、可对比、可运用。

    (四)成果共用。考核评价结果将与全州综合考评挂钩,奖惩分明,对各县(市)、各部门切实提高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认识,起到直接作用。


来源:转载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