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勐海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作者 :佚名 来源 :勐海县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2-17


 

 

 

勐海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深入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民政干部队伍法治观念,大力提升民政系统法治水平,对于服务协调推进十三五时期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第七个五年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关于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西民政发〔201641号)和中共勐海县委 勐海县人民政府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海发〔201629号)精神,结合勐海县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把创新作为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的第一动力,以提高民政队伍法律素质和法律信仰为导向,以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落实普法主体责任为抓手,以推进民政法治文化建设为支撑,以健全民政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为保障,突出边疆、民族特色,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宣传优势,大力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创建活动,不断营造良好民政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民政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积极融入全县社会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基础更加牢固、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民政法治宣传工作向纵深推进、向广度拓展。重点对象、重点地区、重点部门等的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民政法治建设成效明显。民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切实提高,厉行法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党员尊崇党章严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成为常态,民政服务对象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服务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面向东南亚的枢纽建设实践,为全面实施勐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民政法治氛围。

坚持服务群众。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顺应形势发展和群众的现实法律需要为驱动,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是群众能掌握、遵守和运用。

坚持普治并举。坚持民政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把民政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法律服务建设活动全过程,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法治实践,接受法治熏陶,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分类指导。区分不同区域、部门及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指导、分类施教,突出抓好重点对象、重点地区、重点部门民政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创新发展。主动适应新常态,加快创新驱动发展,不断推动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扎实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扎实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扎实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民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扎实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部署、新要求,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方向,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二)扎实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要积极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确立宪法权威。重点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牢固树立依宪执政理念,严格执行宪法宣誓等制度。加强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基本内容方面的宣传。积极参与“12·4”国家宪法日、勐海县法治宣传周等宣传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举办专题讲座、组织知识竞赛等形式,着力提高民政干部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个人以宪法为根本遵循,主动运用宪法,自觉维护宪法。

(三)扎实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一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帮助民政服务对象学习了解相关法规政策,提高依法维护基本权益的能力。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彩票管理条例》等公益慈善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慈善事业,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扎实宣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认真宣传《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提高社会组织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减灾救灾在完善公共安全体系中的作用,加强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发展基层民主,增强城乡居民民主法意识,促进城乡社区和谐稳定。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婚姻登记条例》、《云南省地名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办法》、《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在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五)扎实宣传服务国防军队建设的法律法规。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管理规定》、《云南省拥军优属规定》、《云南省义务兵家属优待规定》等优抚安置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服务保障国防军队建设。

(六)扎实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循党章、维护党章。认真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着、坚定捍卫者,不断增强民政干部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三、重点对象和要求

(一)强化对民政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把民政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把宪法法律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把法制教育纳入民政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其他各类培训中,要设置一定比例的法治教育培训内容。完善单位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学法用法档案,把学法用法结果作为衡量德才的重要标准。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大力开展对民政服务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指导社会组织开展依法治理活动,引导广大民政服务对象树立遵纪守法观念,使之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

(三)广泛开展社会公众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民政法律法规和民政工作社会认知度和认同度,扩大民政部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影响,提升民政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四、工作步骤

第七个民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至2020年结束,分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201619月。根据全县普法工作规划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设计好本部门的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高位推动七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实施。

(二)组织实施。201610月至2020年上半年。县民政局依据本规划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主题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等,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规划的贯彻落实。根据县法治宣传教育主管机关的计划和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年中,组织开展中期督导检查。重点对规划确定的宣传工作任务的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检查验收。2020年下半年。县民政局将对七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并向县法治宣传教育主管机关报告。在此基础上,做好迎接县法治宣传教育主管机关对七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的各项备查工作。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落实。成立县民政局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业务股室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共同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确定专人负责,并结合实际着力建设和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人员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加强经费保障。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力度,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作为重要支出事项列入本单位预算,确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经费能满足工作需要。

(四)加强监督保障。加大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督查力度,通过多种督查方式,对重点区域、重点部门以及重要事项的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力度,建立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与检查验收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认真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工作。

 

  

 

                             勐海县民政局

                           20161223

    

    

 

 

 

 

 

 

 

 

 

 

 

 

 

 

 

 

 

 

 

勐海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