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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2018年清明节工作方案

作者 :勐海县民政局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0-17


 

按照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民政部2018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2018年清明节工作,确保清明节各项工作安全、文明、和谐、有序开展,结合勐海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原则,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优质服务、安全保障和宣传引导工作,发挥清明节在传承传统美德、弘扬优秀文化、深化殡葬改革、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节地生态葬,积极倡导殡葬新风尚,努力实现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

二、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积极建立和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清明节工作格局。县民政部门落实民政局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执行严格的失职追究制度;同时,主动争取宣传、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督、林业、消防、城建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努力实现部门联动、快速反应、形成合力。按指挥靠前的要求324日至47日安排专人值守,负责清明节工作指导、信息收集上报和应急处置工作。县级成立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黎明农场在清明节期间要成立工作小组以确保清明节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目标。

(二)强化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农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防范意识,提早部署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和安全保障工作,全面排查整治殡葬服务单位安全隐患,保证供电、消防、应急疏散等设施完好,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时间空间相对集中的特点,提前制定人流交通疏导方案和突发事件应对预案。确保责任明确、人员到位,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和人流疏导措施,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积极协调各级公安、消防、医疗、林业等部门做好祭扫设施及周边的防火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防止出现祭扫群众拥堵滞留、因祭扫引发火灾或意外伤害等事故。加强交通疏导,增加交通运力,为群众出行祭扫提供便利。特别是在勐海县园林骨灰公墓等重要殡葬基础设施处,积极争取公安、消防等部门的配合,疏导祭扫人员和车辆,防止拥堵滞留,防止火灾等重大灾害发生。

(三)强化行风建设

清明节期间要继续弘扬一个岗位就是一份奉献的职业精神,县民政部门要把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作为服务标准,在殡葬服务单位掀起比作风看纪律、比素质看服务、比创新看业绩的新高潮。要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措施,强化督查指导,切实解决行风建设和服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树立殡葬行业良好形象。殡葬服务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在便民、利民和创新个性化服务等方面取得更大成效。

(四)强化宣传工作

清明节期间,积极争取县宣传、广电网络等部门的配合,大力宣传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精神:一是在火葬区积极宣传推广骨灰植树、植花、植草、撒散和骨灰立体安葬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二是在土葬改革区,积极宣传遗体应在公墓或农村公益性墓地内集中安葬,不得乱埋乱葬,倡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三是积极宣传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群众选择既具有民族地域特色、又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葬式葬法。大力宣传绿色殡葬、惠民政策、人文殡葬。要及时向新闻媒体提供清明节祭扫信息,引导群众安全祭扫、文明祭扫、错峰祭扫,推广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等健康文明的祭扫形式。通过广泛、深入、有效的宣传,让不占地、少占地的生态节地安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建设美丽云南的现代殡葬理念在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心中落地生根。

由县民政部门组成工作组,于326-30日,深入全县12个乡镇农场,特别是历史原因形成、乱埋乱葬、私自出售土地等形成的坟地,进行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指导乡镇农场做好辖区内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目标任务。

(五)加强应急值守

建立应急值守制度,坚持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值班时间为324日至47日,对重点区域特别是勐海县园林骨灰公墓、松山林坟场(勐海镇象山社区)、五公里坟场(勐海镇曼贺村委会)、黎明农场各作业区内的坟地等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交通安全、防火、文明祭祀等工作,认真疏导祭祀期间人员和车辆集中出行问题,以及焚烧等防火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筹备阶段(320日-25日)

成立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长:高 粉(县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范正刚县民政副局长)

  员:王亚林(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冯焕英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股长)

        白治洪(殡葬管理所所长)

        杨建敏(殡葬管理所管理员)

        田 华殡葬管理所管理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勐海县殡葬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范正刚同志兼任,成员由白治洪、杨建敏、田华等组成,负责协调和指导各乡镇、黎明农场在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及时掌握群众祭祀活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联系电话:513593918988113907

(二)动员部署阶段(325日-31日)

1.与县内主要新闻媒体沟通,做好清明节期间有关宣传报道工作。积极争取公安、消防等部门的配合,做好清明节期间的道路疏通和防止重大灾害的工作。

2.各乡镇、黎明农场对做好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相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结合本乡镇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相关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41日-47日)

1.各乡镇、黎明农场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尽职尽责,全力以赴抓好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的各项工作。

2.要通过宣传车、宣传手册、宣传栏、条幅标语、手机短信等形式广泛开展以平安清明鲜花祭故人为主题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安全、文明、和谐祭奠。

(四)总结报告阶段(47日-410日)

各乡镇农场,于 410日前将开展清明节祭祀活动的主要做法、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报送县民政局汇总全统一上报县政府

             勐海县民政局

             2018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