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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宋乡近年来涉林典型案例通报

作者 :佚名 来源 :勐海县勐宋乡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5-06

第一类:盗伐林木

案例1201710月,蚌龙老寨村民甲某,以种植茶树提高经济收入为由,在未办理砍伐手续及未经林业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独自到自家小地名叫迷踪的茶地旁,使用砍刀和斧头砍伐茶地旁的林木,以扩大茶树的种植面积。同年11月,甲某再次到砍伐现场放火将地内林木烧除,致使林地植被遭受破坏。

经鉴定,甲某砍伐林木的现场权属为国有,面积4.9亩、损失活立木蓄积8.244立方米、森林类别为省级生态公益林、树种为栎类和其他阔叶树、调查范围内无国家保护树种。勐海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该案立案侦查,对甲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案件移送检察院起诉。

 

 

 

 

 

第二类:失火

案例12019423日,勐宋乡蚌龙村蚌龙新寨说某擅自烧除杂草时不慎引发山火,过火面积约656.7亩。勐海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该案立案侦查,对说某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案例22019419日,勐宋乡蚌龙村蚌囡凹子寨者某擅自烧除杂草时不慎引发山火,过火面积约931.5亩。勐海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该案立案侦查,对者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第三类: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案例1:2019年10月29日,景洪市景讷乡弯角山村委会烂坝田村付某,以建盖初制所为由,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三迈村委会南本老寨后山挖地建房。付某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被勐宋乡林业行政执法中队依法进行行政罚款12000元。

案例2:2019年2月24日,勐宋乡曼方村曼列大李某,以建盖茶厂为由,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曼方村委会曼列大小组推地建房。李某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被勐宋乡林业行政执法中队依法进行行政罚款614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