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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满镇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方案

来源 :勐海县勐满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7-26

勐满镇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2021年度乡村振兴实绩考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考评情况的通知》(云农办通20223号)和《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云南省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云巩固振兴组20226号)要求,对照《勐海县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方案》,为确保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政治大考,是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把脉问诊、全面检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构建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重要抓手。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全面坚决整改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扎实抓好问题整改。

(一)坚持党委领导抓整改。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问题整改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从政治上分析问题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做到真整改、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要认真谋划,加强跟踪督查,分管领导具体抓,定期研究,层层传导压力、件件抓落实。

(二)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聚焦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列出清单,细化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挂图整改,坚决改到位、改彻底,确保除需长期抓整改的事项外,其他各项问题在710日前完成整改、1110日前得到全面巩固。

(三)坚持统筹推进抓整改。把问题整改与年度工作安排有机结合起来,既抓好整改工作,又扎实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以问题整改促进工作落实,全面统筹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四)坚持较真碰硬抓整改。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整改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真认领、真整改,坚决防止整改工作走过场、搞形式。

二、整改措施

对照县整改方案中指出的五个方面24项具体问题,举一反三,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责任落实方面

1.存在问题:、村换届驻村工作队轮换后,有些基层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对政策措施掌握不足,重点任务清单不清,统筹疫情防控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有差距。有的干部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认识不充分、理解不到位,对敏感事件应急反应能力不足,对如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缺乏深入分析、综合研判,未深入有效开展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工作统筹能力,科学调配力量,合理安排工作,既抓好疫情防控,又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镇党委政府每月研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帮扶、早解决”;党政“一把手”主动抓、持续抓,全面压实责任,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责任、工作落实;分管领导及镇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切实担负起具体责任,加强政策学习,主动研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推动工作落实,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二是加强基层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培训,提高干部政策知晓率,提升工作能力。结合县级部门开展的“擂台比武”驻村工作队月例会等形式,促进经验交流,取长补短、集思广益。三是党政办、镇乡村振兴办及时梳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形成表格化真实管用的政策要点,印发至各领导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等,让各干部职工熟练掌握工作相关政策。牵头单位: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乡村振兴办、镇属各行业职能中心(所);整改时间:2022710日前取得阶段性进展成效,202211月底前完成整改

2.存在问题:部分定点帮扶单位,在帮扶点调整后,与帮扶村、组对接不够积极,日常沟通联系较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还不到位,帮扶单位、干部对村情、民情了解掌握不够,村组干部、群众对帮扶单位情况不清楚。

整改措施:镇乡村振兴办、各驻村工作队、各村委会与定点帮扶单位加强协调沟通,各定点帮扶单位按照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乡村振兴州级领导联县挂乡及州级和驻州单位定点帮扶有关工作的通知》(西办通202171号)要求,将定点帮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工作,制定定点帮扶年度工作计划,深入挂联帮扶乡镇和村调研指导工作,与挂联帮扶乡镇和村共同协商确定帮扶资金和项目。牵头单位:镇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各驻村工作队、各村委会、定点帮扶单位;整改时限:20227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11月底前完成整改

3.存在问题:因疫情抽调驻村工作队员参加防控,占工作队员总数的29%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及时了解其工作、生活方面情况,并积极与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对接,详细报告全驻村工作队驻村情况、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队管理打算。二是认真贯彻上级要求,加强从重点村、乡村振兴工作队中抽调支援边境一线撤回的工作队员,发挥乡村振兴工作力量。三是每季度印发重点任务清单至驻村工作队,定期开展工作调度,督促队员认真履职,发挥自身优势,扎实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牵头单位:基层党建办、镇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各驻村工作队、各村党总支;整改时限20227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11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政策落实方面

4.存在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压力较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存在辍学风险,村组依然存在季节性缺水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落实“双线四级六长”、联防联控联保等工作机制。二是全面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检查,对发现的辍学学生及时按照控辍保学“四步法”依法进行劝返复学,做精“一人一案”;同时做好家校联动,全面消除因学习困难而辍学的现象。牵头单位:勐满镇党委、政府;责任单位:镇中小学;整改时限:20227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11月底前完成整改);三是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质量。根据县级部门有关项目安排,配合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强化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对季节性缺水的制定“一库一策”“一村一策”供水应急方案,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信息员队伍建设,确保群众饮水安全有保障。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整改时限:20227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11月底前完成整改

5.存在问题:慢性病用药未进入村卫生室。

整改措施:一是对全村卫生室常见慢性病用药储备、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医保部门集中采购的常见慢性病用药未进入村卫生室的,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药物补给和进村卫生室工作,确保药品供给不短缺、村民能够享受到集中采购带来的福利。二是按照医药管理规定,及时完善村卫生室、药品供应企业等之间的慢性病药品供应机制。三是定期检查、清理村卫生室药品有效期,确保不出现使用过期药品等情况。牵头单位:镇卫生院;责任单位:村卫生室;整改时限:20227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11月底前完成整改

6.存在问题: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没有达到全省要求。

整改措施:全面排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不断改进家庭签约医生服务方式,做到“应签尽签”,并做好履约服务和服务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牵头单位:镇卫生院;责任单位: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整改时限:20227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11月底前完成整改

7.存在问题:农村低保对象较2020年减幅较大。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排查全镇农村低保对象减少的数量及原因,对随意减保、未达到稳定发展就退出低保的,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困难户实实际际得到低保救助帮扶。二是全面落实社会保障兜底政策。进一步规范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及时开展精准识别工作,精准落实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做到应兜尽兜、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三是加强民政助理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大部门联动性,落实数据共享。牵头单位:镇社会事务办;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及各村民政助理员;整改时限:20227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11月底前完成整改

(三)工作落实方面

8.存在问题: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工作不细致,对突发严重困难导致刚性支出骤增、收入骤减的关注不够,对收入略高于监测线的,发现风险不纳入监测;识别认定监测对象返贫风险不准确,采集低保、公益岗位等措施消除风险点而不纳入监测。监测户数据质量不高,依然存在收入测算出入较大、账实不相符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和落实“线上网络化、线下网格化”工作机制,镇、村、组切实抓好定期开展排查核查,以村委会为单位,每月召开综合研判分析会,常态化做好数据监测和分析,按照监测程序和标准,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监测,坚决杜绝“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的现象;同时,结合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全面对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进行排查,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未解决的,及时纳入监测帮扶,做到“应纳尽纳”。牵头单位:镇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驻村工作队、各村党总支、镇乡村振兴办;整改时限2022620日前完成整改二是有关行业职能中心(所)认真做好防返贫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向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推送监测预警信息,实行“零报备”制度。三是结合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对全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对教育、住房、医疗、饮水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和落实“一对一”帮扶计划和行业帮扶措施。四是进一步健全落实防返贫监测数据管理和共享机制,定期协调各相关行业职能中心(所)开展数据信息比对、完善和整改工作,切实提高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牵头单位:镇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属各行业职能中心(所);整改时限:20227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11月底前完成整改

9.存在问题:监测对象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有的风险消除户不稳定、仍然存在返贫风险,如有的农户住房直观感差。有的就业帮扶调整文件中没有明确将“监测对象”纳入到就业帮扶范围,导致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未享受到就业培训补贴、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公益岗位、“两后生”资助与免学费等帮扶政策。脱劳动力就业稳定性不强,农村劳动力培训针对性不强,有的村公益岗位管理不规范,有的出现公益岗位和聘用脱贫人口“双降”问题;有的衔接配套措施出台较晚,有的县级医保政策调整尚未实施,导致监测对象中的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无法享受到医疗保障特惠政策。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帮扶精准度。逐户逐人排查致贫原因,有针对性开展就业帮扶、公益岗位、雨露计划、“两后生”资助等帮扶;对政策执行不到位或者出现偏差的及时纠正。牵头单位:镇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镇属各行业职能中心(所)各驻村工作队、各村党总支;整改时限:20227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11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是全面开展政策及其落实自查自纠。对照中央、省行业部门出台行业帮扶政策,认真梳理各级出台的帮扶政策措施情况,对未出台的帮扶政策要及时制定。认真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聚焦“人、卡、项目、资金”四个方面的问题,排查清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及教育补助资金等情况,推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牵头单位:镇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镇财政所;整改时限:20227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11月底前完成整改)。

三是抓好就业帮扶各项工作。调整优化保洁员、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促进就近就地就业;同时,按照公益岗位管理规定,加强公益岗规范化管理,杜绝“变相发钱”。深化东西部协作帮扶,做好脱贫人口转移到省外就业、在省内就近就业。做好脱贫劳动力创业能力和就业技能培训工作,优先提供“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鼓励自主创业。做好返乡回流人员就业工作,全方位开展岗位信息推送,杜绝零就业家庭出现。牵头单位:镇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行业职能中心(所);整改时限:20227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11月底前完成整改)。

四是持续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提升基层工作水平,加强住房安全保障排查,全力推进“政府救助平台”推广运用,发挥群众自主申报作用,通过“政府找”和“群众报”,及时消除动态新增危房,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牵头单位:镇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镇村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整改时限:20227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11月底前完成整改)。

五是严格贯彻落实《西双版纳州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细则》(西医保发20226号)和《西双版纳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西政办规20216号)文件要求,落实落细州、县医保局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制度、机制建设,并抓好政策落实深化数据互通互联机制,实现数据闭环按照民政局、残联、乡村振兴局提供农村低收入人口身份认定数据信息,及时完善低收入人群在医保系统中的身份标识,确保监测对象中的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享受医疗保障特惠政策。牵头单位:镇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整改时限:20227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11月底前完成整改

10.存在问题:政府救助平台推广使用率低。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宣传推广。各村委会、各驻村工作队、各定点帮扶单位要继续利用微信、广播等各类媒体发布“政府救助平台”宣传信息、采取会议培训、入户走访、农村公共场所粘贴“政府救助平台”二维码等形式开展多样化的宣传,确保业务人员及村组干部都知道如何使用平台,做到群众广泛知晓、想用就会用。牵头单位:镇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镇乡村振兴办、各村委会、各驻村工作队、各定点帮扶单位;整改时限:20227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11月底前完成整改)。二是提升业务办理成效。坚持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及时做好业务办理,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确保不发生除系统原因外的超时件。三是做好数据收集研判使用。定期对群众在“政府救助平台”申请的事项进行分析研判,全面追踪了解群众诉求背后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原因,更好服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牵头单位:镇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公室、镇行业职能中心(所);整改时限:20227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11月底前完成整改

11.存在问题:消费帮扶销售农产品较少。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开展产业提升行动和农产品提升工程,优化农产品品种和区域布局,做大做强产业规模。同时,制定特色农产品地方标准,开展标准化生产,不断提升农产品规模化和标准化成效。牵头单位:镇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镇工会、镇党政办、镇乡村振兴办公室、中心(所)、各定点帮扶单位;整改时限:20227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整改);二是进一步提升工作组织化程度。切实履行消费帮扶责任,加强工作调度,统筹好镇工会、中心(所)抓好消费帮扶工作,全面、准确统计消费帮扶数据。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镇工会、镇各中心(所);整改时限:20227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11月底前完成整改三是利用农民丰收节等契机广泛宣传推介农产品。牵头单位:镇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镇乡村振兴办;整改时限:20227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11月底前完成整改

12.存在问题: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不到50%、低于国家和省级要求

整改措施:积极申报项目,认真按照衔接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扎实做好2022年衔接资金使用工作,按照县级部门下达资金情况,确保2022年脱贫县国家和省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不低于55%,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用于产业发展资金比例不低于50%牵头单位:乡村振兴;责任单位:镇财政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整改时限:20227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11月底前完成整改

13.存在问题:部分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靠资产出租收益和土地流转托管收入。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排查我是否存在村集体经济下滑情况,并分析原因,对村集体经济下降的村,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短板、提收入。二是认真落实勐海县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机制。结合实际主动谋划发展村集体经济,如依托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成果,盘活扶贫项目资产,积极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探索建立“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合作模式,多元化发展,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推动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三是积极争取实施“强边固防”“四位一体”项目和扶持壮大村组集体经济项目,重点突出解决部分村集体经济薄弱的问题。牵头单位:镇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镇基层党建办、镇财政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整改时限:20227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11月底前完成整改

14.存在问题: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平时支出进度慢,202116月,全州财政衔接资金支出进度仅2.4%,勐海县为“零”进度,9月底全州仅31%

整改措施:目前,上级有关财政衔接补助资金资金未安排到我镇,该问题不涉及我镇。牵头单位:镇财政所;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整改时限:20227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11月底前完成整改

15.存在问题: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完成率低,勐海县、勐腊县、景洪市巩固脱贫成果项目完成率低于全省要求。

整改措施:一是抓好项目库建设。不断加强项目库人员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实现项目化、精准化、具体化,做到项目选择精准、数据填报准确、方案切实可行、绩效目标可量化,将“资金等项目”转变为“项目等资金”,为项目尽早动工、如期完工奠定坚实基础,为资金拨付提供良好基础。二是每月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及时做好报账工作。对已完成的项目,要及时完成报账手续;对正在推进的项目,要加快项目建设,适时组织完工项目验收;对需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的,要督促履行好变更手续程序。三是建立项目库会商会审制度,定期联合镇级行业职能中心(所)做好入库项目会商会审,实现项目储备充足,资金到位即可实施。牵头单位:镇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镇经济发展办、镇社会事务办、各中心;整改时限:20227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11月底前完成整改

16.存在问题:全州及少数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登记确权进度低于全省要求,其中全州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登记确权进度为84.23%,勐腊县、景洪市分别为72.72%86.91%,均低于全省要求。有的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不到位,有的运行不佳甚至闲置,未产生效益。

整改措施:一是抓实抓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登记确权工作,尽快完成全各级各类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登记确权工作,分级分类建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建立起运营管护规范、收益分配规范、资产处置规范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机制,做到底数清楚、权属明晰、管理责任明确。牵头单位:镇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镇财政所;整改时限:2022620日前完成整改);二是严格落实《西双版纳州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规定认真做好已确权登记项目的管理工作。认真排查化解扶贫项目资产闲置未发挥作用等问题,做好项目持续发挥效益工作。牵头单位:镇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镇财政所;整改时限:20227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11月底前完成整改

17.存在问题:农村改厕和人居环境需进一步提升质量和实效。仍然存在人畜未分离现象。提升村容村貌和家庭环境任务依然艰巨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开展“厕所革命”。加强农村厕所日常管护,落实公厕管护制度;强化检查、督促工作,明确各村指导督促责任人,切实抓好农村“厕所革命”工作。二是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按照《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特别是全面发动群众清理乱堆乱放、废弃建筑物、生活垃圾等,提升村内环境卫生。三是继续引导群众做好人畜分离、家禽圈养工作,及时收集处理畜禽粪便和养殖废弃物以及污水。四是引导村民在农村“四旁”(村旁、渠旁、路旁、屋旁)建设“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等,美化净化村容村貌和家庭环境。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各村委会;整改时限:20227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11月底前完成整改

18.存在问题:扶志扶智仍需继续加强。如何激发脱贫群众的内生动力,将“要我干”变成“我要干”还需进一步下功夫。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主题教育。通过农民丰收节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多方位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农业农村发展变化和脱贫攻坚取得的成就二是树立文明新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新时代文明乡风、家风、民风,积极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村镇、美丽乡村大比武等创建活动,不断满足农村群众精神文化需要的同时,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三是改进帮扶方式。继续推进“小蜜蜂超市”等“以表现换积分、以积分换物品”帮扶方式,激发广大群众自我发展内生动力。牵头单位:镇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镇乡村振兴办、各驻村工作队、各村党总支;整改时限:20227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11月底前完成整改

19.存在问题: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有的搬迁点消防设施等配套设施需进一步完善,有的搬迁点产业基础不牢,群众就业仍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我镇不涉及易地扶贫搬迁。

20.存在问题:产业基础薄弱,技术、设施、人才等存在短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不高。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利益联结机制不够完善,带动农户增收能力较弱。

整改措施:一是推进产业整合发展。大力推进“一村一品”示范创建,支持农业特色产业提质增收、全产业链开发,延伸产业链,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和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项目,加大人才培育和科技帮扶力度。二是积极争取粮食生产、蔗糖良种良发技术推广、畜牧业生产发展、一村一品”和农业产业强镇示范等中央、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农业生产发展投入力度。三是主动带动和完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产业帮扶“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与农户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牵头单位:镇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财政所、各村委会;整改时限:20227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11月底前完成整改

(四)巩固成效方面

21.存在问题:基础设施建设仍需继续加强,部分村小组道路未全部硬化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争取项目,因地制宜实施较大规模人口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农村公路提级改造等项目。牵头单位:镇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镇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镇乡村振兴办;整改时限:20227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11月底前完成整改);二是积极争取以工代赈等项目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镇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整改时限:20227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11月底前完成整改

22.存在问题:脱贫户收入下降,持续增收压力大。

整改措施:一是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农业产业提档升级、提升劳动力技能等重点工作落实。推动,明确增收目标、措施、责任,促进脱贫人口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和就业技能,促进脱贫人口收入持续增长,力争到2024年全脱贫人口收入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二是认真分析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等降低的原因,结合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并有针对性采取帮扶措施。对缺少劳动力的,除保障性帮扶外,也通过盘活土地、财产等方式,增加财产性收入;对弱劳动力或因家庭原因无法外出务工的,要通过安排公益性岗位等多种方式提高收入。三是落实监测帮扶动态管理制度。逐年提高监测底线,按月动态监测因疫因灾等影响脱贫人口收入变化情况,按照县级要求,定期将全县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脱贫户和监测户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收入变化等信息录入云南省农村居民增收信息管理平台。牵头单位:镇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属各行业职能中心(所)各驻村工作队、各村党总支;整改时限:20227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11月底前完成整改

23.存在问题:乡村建设规划编制管理工作滞后。

整改措施:认真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做好乡村建设规划,推动“多规合一”。按照《勐海县关于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实施方案》,抓好2022年干部规划家乡工作。牵头单位:镇自然资源所责任单位:镇基层党建办、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各村委会;整改时限:20227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11月底前完成整改

(五)东西部协作方面

24.存在问题:东西部协作工作有差距。有的业务培训力度不够,有的帮扶项目在实施中存在变更但未履行项目变更手续情况,有的项目已验收但工程内容未建设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与县乡村振兴局对接。及时制定沪滇协作工作方案。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明确时间节点,采取专项培训、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让各村和涉及东西部协作部门的负责同志,尽快熟悉和掌握各项政策措施。三是每月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对需变更帮扶项目建设内容的,督促切实履行好变更手续程序。四是加强协作资金管理。按照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及时拨付资金、专款专用,对滞留资金收回,对挤占、挪用援助资金的问题要追责问责。五是强化劳务协作工作,做好脱贫人口转移到省外就业、省内州外就业及州内就近就业。牵头单位:镇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镇社保中心,镇财政所、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各村委会;整改时限:20227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11月底前完成整改

三、整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把问题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抓手,对考核发现的问题,端正态度、勇于担当,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脱,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成立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中心(所)等整改责任单位为成员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村振兴,各行业职能中心(所)切实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整改工作。

(二)细化整改方案。各行业职能中心(所)对照列举的24项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存在的问题,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和整改时限。

(三)集中开展整改按照县级部门安排部署,5月下旬至7月下旬为集中整改阶段,各行业职能中心(所)要主动承担整改工作落实的主体责任,全面抓好整改任务落实,较真碰硬地解决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强化跟踪问效按照县级部门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纳入“双月调度”,由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调度,并适时组织检查组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对整改工作滞后的将进行督促、约谈;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或者“数字整改”“报告整改”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各行业职能中心(所)每月15日报送一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整改情况报告要对清单所列问题作逐条回应,包括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数据和政策文件、执纪问责,存在问题整改成效数据,资金使用管理问题整改结果数据等,详细报告整改措施、进展和成效已完成整改问题、未完成整改问题、下步整改打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