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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勐混镇牲畜定点屠宰场招商通告

来源 :勐海县勐混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2-31

一、项目名称

2019年度沪滇扶贫协作·勐混镇勐混村牲畜定点屠宰场

、项目情况

本项目位于勐海县勐混镇勐混村城子四组集体园地项目建设分为生产区和非生产区,其中生产区包括牲畜进场验收间、暂养间、待宰间、隔离间、屠宰间、急宰间、分割间、废污及无害化处理设施等;非生产区包括办公区和生活区。项目区占地面积10亩,建筑面积769平方米。投入资金:438万元。

、招商方式

拟将本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竞争性招商,采取综合评审方式,择优确定合作投资方。

、合作方式

勐海县勐混镇牲畜定点屠宰场整体设施已建设完成,屠宰场的后期运营,将委托于合作方负责管理

、合作条件

1.意向合作方须是有实力和运营管理经验的境内民营企业法人(不含自然人),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依法依规在中国境内从事正常经营活动,没有被列入企业失信黑名单,且本项目投资资金不能少于建设投入资金的10%·每年(约为43.8万元具备以下条件企业,可优先考虑:形成一定规模养殖、达到一定屠宰量、有屠宰场运营管理相关经验

2.项目合作期限:5以上

、报名方式及有关说明

1.意向合作方必须于报名截止前到勐海县勐混镇人民政府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1230-20201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周六、周日、非咨询时间不办理)。现场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健康证复印件;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打印无不良记录的本企业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可通过以下网址查询打印: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打印时信息打印模块为全选);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板块查询的竞价人不失记录的信用信息的查询情况(须显示竞价人姓名、身份证号以及查询结果);

如委托他人参加评审工作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金证明材料。

2.意向合作方所提交的资格审核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因为在资格审核材料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我镇将不再受理任何补充材料的提交,已递交的资格审核材料将作为意向合作方审核合作资格的唯一有效文件。

 

  人:勐海县勐混镇扶贫办主任  胡学俊

联系电话:13378815766  0691-5511114

电子邮箱:mhzzfdzb@126.com

 

 

勐混镇人民政府

2019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