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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混镇人民政府关于勐混镇2017年 突发事件应对总体应急预案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2-25

各中心所、学校、村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立健全我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快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州、县政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制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目的

我镇辖区内群山连绵,地形复杂多样,人口居住分散,安全生产基础相对薄弱,各类事故隐患尚未根本消除,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任务艰巨繁重。科学应对和有效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是一项带有全局性和长远性的重要任务。从目前我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来看,距离建立高效统一、责任明确,指挥顺畅、配合有序、反应灵敏、处置及时的应急体系还有较大距离。制订我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对于保持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平安勐混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应急预案体系及工作原则

应急预案体系

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勐混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勐混镇派出所应急预案和勐混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构成。

1.勐混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专项预案。专项预案是镇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应急机构与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各项应急处理措施的具体化,是各类事件应急处理遵循的规范性文本。

2.单项预案。单项预案是镇政府专项预案的组成部分,是部门、行业在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应急行动中的具体职责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的具体方法、步骤。

3.各单位应急预案。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有关的各类机构、单位均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容易发生事故的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也要制定相应的现场处置预案。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

2.坚持依法规范、职责明确的原则。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快速反应,及时妥善处置,尽快平息事态,恢复秩序,维护稳定。参与处置工作人员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事,不可滥用职权,防止因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扩大,造成负面影响。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和部门职责,确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明确其职责。

3.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分级管理、分级处置。镇政府是处置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主体,统一领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遇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可以最大限度调动辖区内人力、财力、物力用于应急救援。

4.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以事发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为主,同时发挥上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统一指挥、协调和指导处置工作。

5.坚持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水平。要建立和完善互联、共享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管理系统,确保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应急处置工作反应灵敏、快速有效,妥善处置。

6.坚持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加强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研究,规范防控措施和应急程序,实现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事件的科技水平。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处置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的科学指挥和人员的安全防护。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能力,保证预警、响应、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险情,快速反应,及时妥善处置。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尤其是专家的作用,对事件信息进行准确判断,建立科学决策体系,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能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置。

7.坚持平战结合、公众参与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思想,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加强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培训,开展演练活动。加大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民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组织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依靠和发挥预备役部队和公安干警、广大民兵等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共同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组织机构体系

1.成立勐混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作为全镇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最高决策机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民政、安全生产、卫生、公安工作的副镇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主要职责:

1对本镇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和协调;

2组织编制、修改、评审、发布本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决定本镇应急工作重大事项;

4镇政府设立勐混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镇范围内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应急管理工作各项任务。

2.按照事件发生的类别,分别成立勐混镇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作为处置相应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4个领导小组的成员及各部门职责分工分别见专项预案)

主要职责:

1统一规划应急救援资源,组织检查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和备案工作;

2组织检查应急准备工作情况,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培训和演习;

3组建并管理应急救援专家组;

4分析预测突发公共事件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保持应急体系正常联络;

5必要时,按照省、州、县有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挥调度,调集本镇应急救援力量实施跨区增援。

3.勐混镇森林防火应急领导小组、灾害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应急领导小组等均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勐混镇派出所,办公室主任由上述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意见、措施和要求;

2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发展形势及面临问题,研究提出对策

3保持与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互通信息;

4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有关重大情况、处置措施和相关信息的上报下达和反馈;

5组织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和报道;

6完成领导小组和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4.设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镇分管领导及其成员组成。

主要职责:

1迅速设立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营地,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安全措施;

3及时向区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报和通报事件有关情况;

4根据实际情况指挥救援队伍施救;

4负责对事态的监测与评估。

四、应急保障措施

应急队伍保障

要建立相应的乡镇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装备。救援过程中,各地、各部门要本着就近救援的原则,组织当地救援力量及时救援。预备役部队、民兵、公安干警和人防专业队伍是应急处置的重要骨干力量。在处置事件过程中,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援,组织志愿者队伍,作为应急处置的后备力量。

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健全有关交通运输单位的保障制度,详细制定交通管制和线路规划等保障措施。相关部门要保持一定数量安全系数高、性能好的车辆,指定停放地点,保证应急所需。

治安保障

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对事件发生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件现场的人员。指挥事件发生区内人员的撤离,指引应急救援车辆进入现场。维护撤离区和人员安置区场所的社会治安,加强撤离区内和各封锁路口附近重要目标和财产安全保护。

社会动员保障

要广泛动员公众积极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加强日常宣传教育,增强公众预防、处置突发事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对紧急疏散人员要妥善安置,启用已建成的人员避难场所,也可利用公园、广场、机关、学校、文化场所和人防工程,必要时可征用经营性宾馆、招待所、酒店作为临时避难场所,并确保疏散人员生活所需。

五、宣传、培训和演习

公众宣传教育

各中心、所要对社会公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程序和有关规定及应急报警电话,并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在全镇中、小学开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教育。

培训

建立常规性培训制度,加强对应急机构的领导、应急处置人员和救援人员的岗前培训,将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作为行政干部培训的内容,使其了解和掌握应急救援的工作原则、方法,熟悉救援的程序。

演练和演习

参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部门、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特点,定期组织专业演练,区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演练工作的指导与检查,检验和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勐混镇人民政府

2017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