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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混镇2022年起停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来源 :勐海县勐混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11-23
勐混镇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通知》(云卫人口家庭发〔2021〕2号)文件及勐海县卫生健康局通知要求,将于2021年12月31日后停止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对于2015年12月31日前生育的子女且家庭中只有一个子女的,符合《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申请办证条件,需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请于 2021 年12月 31日前由夫妻双方任意一方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和勐混镇计生办提交办证申请。(享受退休待遇的,应当在退休前申请领取;其他符合人员一般应当在年满60周岁前申请领取)。
特请注意:2021年12月31日后将不再新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只提供之前已办理证件遗失补办服务。
原《独生子女证》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具有同等效力,已持证的不需要换发。
办证所需材料如下: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者其他婚姻证书、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收养证明(以上材料各需原件及一式两份的复印件)以及夫妻双方1寸照片各3张。
勐混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