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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6-25
事件名称:法律援助
设定依据:《法律援助条例》
申请条件:1、申请人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2、申请人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经济困难标准参照法律援助实施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或生活保障线为标准);3、对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案件当事人,对其是否具备一般条件无须作实质审查,即可经过人民法院指定获得法律援助。
办理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申请人遭遇自然灾害、伤亡、疾病等造成临时性经济困难的,由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认定。经济困难证明由申请人所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经济困难应当如实载明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劳动能力、就业状况、家庭财产、家庭月(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来源等详细情况。
3、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办理地点:勐混镇法律服务所
办理时间:工作日 8:00-11:30 15:00-17:30
联系电话:0691-5512193
办理流程:1、法律援助咨询;2、填写申请表格;3、法律援助机构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4、符合条件给予援助:发出援助通知书→办理委托手续→提供法律援助;
不符合条件,不予援助,对不予援助通知书有异议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复查,复查无效的不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