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环境保护管理所工作职责

来源 :勐海县勐海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1-22

一、统一协调本镇环境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各项环保法律、法规。

二、参与制定村镇环境保护规划、污染控制和整治规划以及其它专项规划。

三、根据管理权限,对镇街道新建、扩建、改建和迁建等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审批。

四、对本镇内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情况组织经常性的环保监督检查。

五、负责本镇内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落实,组织进行跟踪检查,并参与污染防治设施的验收。

六、负责对本镇环境污染投诉、环境污染事故、纠纷进行调查,依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七、组织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