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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指南

勐海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8-09-08

    为进一步开展勐海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云政办发【2007】274号文件和海政办发【2008】28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特制定勐海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省、州、县有关文件精神,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构建和谐社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电子政务建设紧密结合,切实抓好《条例》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条例》要求,镇政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主要负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条例》的推进,形成专门机构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加强对所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中心、站所的指导。
    三、工作要求
    (一)梳理信息。按照《条例》和省、州、县的《通知》要求,对本镇、本单位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并将政府信息划分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三大类。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按照《保密法》的要求严格把关,对秘密等级问题没有把握的,要及时请保密部门帮助审定。
    (二)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编制本机关《勐海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应主动公开的《勐海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予以公开,以供查询。
并适时更新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如有内容变更,必须在内容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
    (三)公开信息。按照形式服务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优先选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邮件信箱。同时,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镇档案室作为查询、利用主动公开信息的场所,按相关规定为公众做好服务工作。
    (四)受理申请。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根据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格式文本,规范程序,妥善办理,各部门不得通过其它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五)编制年度报告。按照《条例》要求,做好本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情况的统计分析,按照统一的格式编制当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于次年1月20日前上报县政府办公室。
    (六)落实工作经费。镇政府、镇属各单位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所需经费按照现行经费渠道筹集,确保镇政府信息公开活动的正常进行。
    四、保障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长期的工作。镇机关、镇属各单位要从规范程序入手,健全工作制度;从加强监督着眼,完善保障措施。规范梳理程序。信息梳理是信息公开的前提和基础。分管领导和保密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完整、界定准确;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机构要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承办过程中遇有难以把握的问题,应及时报请上级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给予指导或帮助。稳妥处置申请。确定受理部门,制订受理方案,规范受理程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
    五、进度安排
    从现在起至5月底,我镇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要将《条例》例入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通过自学、集中学习、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努力使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深刻领会《条例》公布施行的重大意义,尽快了解和熟悉《条例》。把《条例》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相关培训工作;并通过各种媒介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条例》的实施打牢基础。
    2、明确处理镇政府信息公开事务专门机构、指定工作人员。
    3、2008年5月底前,整理、编制完成本单位的《勐海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勐海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公开征求意见。
    4、完成应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清理和归集,开始公开发布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5、2008年5月底前,完成《条例》实施准备工作情况总结并报送到县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