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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林业局关于做好2018年森林督查工作中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就地恢复造林工作的通知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1-16
各乡镇林业站:
2018年6月1日—7月15日,勐海县林业局通过县级森林督查自检自查工作,发现各乡镇均存在毁林开垦种植甘蔗、玉米、香蕉等情况,问题十分严重,造成林地的大量流失和森林资源的严重破坏。为此,勐海县林业局要求各乡镇迅速组织力量,采取有利措施,切实加强整改,确保森林面积和森林覆盖率不下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和范围
2018年森林督查中非法占用林地,毁林(湿)开垦、乱砍滥伐变化图斑。(图层、数据由各乡镇派出技术员到县林业局规划队拷贝)
二、工作目标
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根据不同地块的立地条件,综合考虑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确定造林树种。在县林业局统一部署下,各乡镇负责具体实施,务必在2019年4月底前完成林地恢复造林工作任务。
三、树种选择
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综合考虑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确定造林树种采用乡土阔叶树种,如杉木、思茅松、茶树、珍贵用材树等。为达到绿化效果,要求做到常绿和落叶、针叶与阔叶树种合理配置。
四、资金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限期恢复原状”,因此恢复植被造林所需的费用由毁林开垦责任人负责。
五、森林植被恢复保障措施
1、落实森林植被恢复建设单位(个人)
为保证恢复森林植被工作顺利实施和森林植被恢复后林木管护工作的连续性及有效性,由乡镇林业站负责组织实施,责成毁林开垦责任人负责实施恢复森林植被工作。
2、强化管理,确保森林植被恢方案顺利实施
各乡镇林业站按照林业生产建设程序,积极组织林业生产技术力量做好造林作业设计,并严格按照设计的技术方案要求及时组织业主实施,实行项目工程监理,抓好营林质量三环节,提高恢复造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