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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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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报告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勐海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勐海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勐海县森林公安局是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使县级公安机关职权,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执法办案成效明显

2017年,勐海县森林公安局共受理各类森林及野生动物案件共252起案件,比去年同期上升 26.15 %。其中:刑事案件立案111 起(201687起),比去年同期上升 27.59%。破 100 ,抓获 107人,刑事拘留:47 51,取保5356人;拘留后取保 9人;拘留后逮捕42,移送起诉9299人(其中:森林刑事案件:111起、破 100起;抓获107,盗伐林木40起、滥伐林木 45起、非法占用农用地20起;野生动物刑事案件 4起,破 3 起、抓获3人,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1起;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2起。损失林地 1531.275亩、损失林木树木1906.469立方米。收缴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1/只;收缴野生动物4/头;活体甲鱼 2 只、凹甲陆龟1只、死体:岩羊1只、20公斤麂子(去除内脏)、穿山甲幼崽1只(死体)),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皮张 4 件、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脚残体1只。行政案件立案141 起,其中森林公安受理行政案件141起(2016107起),比去年同期上升 31.78 %。查处 138 起,罚款138 人次,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2156844.4元。(滥伐林木 11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76起,承运无木材运输证1起,擅自开垦林地案49起,出售野生动物1起、未经批准临时占用林地案2起、临时占用林地期满不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案1起)。收缴林木29.44立方米,价值 0.8096万元。有力打击了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做到了保护一方绿色,守护一方平安。

2.火灾案件预防查处任务圆满完成

根据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无火清明”武装巡护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勐海县森林公安局联合曼稿派出所组成绿盾特勤第三特勤分队,在勐海县辖区内开展“严管野外火源、严查森林火案”武装巡护活动。坚持“见烟就管,见火就查”,集中力量整治野外违规用火,严惩违规、违法用火行为,加强坟山、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从严管控、从快整治林区火源火患。此次专项工作查处各类火灾案件13起,(其中治安案件11起、警告教育11人,刑事案件2起(4.08大荒地失火案过火面积为:8公顷,3.25曼囡失火案过火面积为:32.8公顷),共出动警车30台次,警力76人次,粘贴、发放宣传材料1100余份,悬挂防火宣传横幅12条,受教育群众1000余人。

3.平安林区建设稳步推进

按照部署要求,层层加强领导,突出重点、落实措施,顺利完成春节、两会、南亚东南亚国家投资贸易洽谈会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关键节点和重点时段的林区安保维稳任务。切实加强林区禁毒和缉枪治爆工作,净化了林区治安环境。2017年排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企业17家,矿山(石场)企业7家,木材经营加工场(点)120家,在检查管理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已涉及违法、违纪的企业移交刑侦中队查办。“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中缴获民用枪支41支,其中射钉枪30支,火药枪11支,军用子弹16发;在“边境管控”专项行动中查获疑似鸦片可疑物169.9克,麻黄素疑似物37.9克;协助各乡镇政府,开展铲除林下非法种植经济作物专项行动7次,出动警力80余人次,警车12辆次,收回林地673.2亩。开展“流动课堂”、“勐海县森林公安局雷锋志愿队”宣传活动,活动采取了发放宣传单、宣传读本、现场解说等形式,开展了林区禁毒、 “六五”普法、保护野生动植物等宣传工作,并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

4.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西双版纳州集中整治非法侵占林地林下种植和围剥树皮及投放有毒有害物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西政办函〔201696号)、《西双版纳州集中整治非法侵占林地林下种植和围剥树皮及投放有毒有害物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专项行动相关工作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专项行动,明确了整治对象、范围和目标,制定了保障措施,安排部署了行动方法和步骤。完成11个乡镇、农场摸底排查,发现违法林下种植的面积为11447.77亩,种植树种为茶树、橡胶树、苞谷、甘蔗、重蝼、香蕉、杉木、木薯,毁环林木的方式为围剥、砍伐,共计毁坏林木149738株。截至2017531日,共立案刑事案件100起,破案92起,打击处理99人,起诉23起。其中布朗山乡立案8起,打击处理8人,格朗和乡立案3起,打击处理3人。根据我局2017年春剑一号专项行动,512日,森林公安局在勐满贺罕小组开展了毁林案件查处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共涉及贺罕村民小组22户,其中17户盗伐林木案,5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有11户已达到重大刑事案件。经鉴定砍伐总面积达到242.7亩,损失活力木蓄积603.434立方米,拘留10人,取保候审11人。 

5.继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按照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日常和专项执法监督检查相结合,不断强化执法考核评议工作,采取案件提前介入、随机网上检查、案件跟踪调查等方法,切实提高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执法问题查漏补缺、督促整改,严格把住案件进出关,有针对性地进行执法服务,重点是运用刑事法律、行政法律和程序规定,实体与程序并重、罪刑法定的理念能够深入贯穿于民警执法的全部过程,有效减少了执法突出问题的发生。2017年,对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54条。组织办案民警开展业务学习4期共12个课时,开展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3期。共受理信访事项2件,对各信访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并按时答复了当事人。按照“全警参训、全员通过、强制入轨、强力推进”的要求,采取集中学习、以考促训、在线自学等方式,开展信息化集中培训3次,组织14人参加信息化基础知识在线考试。通过警综平台办理案件109起,案件录入率100%;通过涉林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录入案件133起;录入执法记录仪信息95条,智能核查系统采集信息2688条。开展计算机和网络安全大检查,清查计算机、交换机、通讯设备共46台,签订签订网络安全告知书、责任书和承诺书共66份。其中与民警签订网络安全承诺书16份,与辅警人员签订网络安全管理责任状14份,发告知书36份,粘贴完善严禁一机两用标识46台,解决排除计算机软、硬件故障29次,负责视频会议保障工作19次,今年我局还投入了经费4万多元完成了对机房和网络线路的改造,投入6万多元对办公区、办案区的监控等进行了改造。

6.队伍教育管理持续加强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各项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警规警纪责任书,先后开展了办公用房清理、“三项纪律”自检自查、小金库专项清理、机构编制问题整治等专项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打牢民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突出抓好民警执法办案能力和信息化应用能力建设,狠抓民警的业务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警方针,切实把“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贯穿到民警日常教育的全过程。严格值班备勤制度,狠抓警规警纪条例落实,从源头上遏制民警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2017年,我局共组织及参加上级培训参加州森林公安局举办的信息化基础培训2期、2人次;警衔晋升培训班司晋司1期、2人次,督进督2期、2人次;治安业务培训216人次;辅警业务培训14人次;林区警务资源系统应用14人次;参加县委举办的培训班14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培训22人次、茶文化知识培训26人次、政法领导干部培训34人次、行政执法培训12人次,党建工作培训23人次、扶贫坚攻培训46人次、财政经费培训33人次);省森林公安局到我局开展技术勘测培训113人次,我局组织的执法业务培训448人次;公安网络安全知识培训648人次;警务实战射击训练120人次,办公室业务培训38人次;消防知识培训121人次;警钟教育368人次;廉政教育220人次;领导干部带头将党课1155人次;基层党课230人次。

7.继续脱贫攻坚战,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自扶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扶贫工作,2017121日,李长军教导员率队到旧过看望驻村指导员何猛,并送上慰问和新春祝福。22日,勐海县森林公安局民警、职工、协警22人深入挂钩点,对24户贫困家庭进行慰问,并自出经费购买被褥、食用油、食品、衣服、裤子、鞋子、等慰问物资,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227日对挂钩贫困户进行回访。我局各挂包人员围绕现阶段脱贫考核指标,认真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及相关痕迹资料的整理、核实工作,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数据准确,同时再继续做好入户访谈工作,做到“四个清楚”,高标准的做好省级、国家级的验收工作。按照《中共勐海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在全县开展“百名政法干警进百村”活动的实施意见》(海政法【20172号)文件精神,在着力打造“整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人民满意的政法队伍形象同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农村工作,按照“两学一做”的总体要求,以干警进百村为载体,以“排忧解难促和谐”、“维稳跟着扶贫项目走”的总体要求,对我局挂钩联系的布朗山村组各类矛盾纠纷和隐患进行排查,倾听群众意见,做好宣传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勐海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勐海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机构设置情况

勐海县森林公安局内设机构为4个,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中队、治安中队、刑事侦查中队。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7,144,855.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44,855.3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964,418.95元,增长37.92%主要原因分析:工资正常晋升变动、调资补发、2016年度综合考核奖发放,调整改革性补贴及绩效考核基础奖等,因此比上年有所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7,144,855.30元。其中:基本支出5,368,663.43元,占总支出的75.14%;项目支出1,776,191.87元,占总支出的24.8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964,418.95元,增长37.92%,其中:2017年基本支出5,368,663.43元比2016年基本支出4,623,536.35元增加745,127.08元,增长16.12%207年项目支出1,776,191.87元比2016年项目支出556,900.00元增加1,219,291.87元,增长218.94%,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增加,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森林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68,663.4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45,127.08, 增长16.12%,主要原因分析工资正常晋升变动、调资补发、2016年度综合考核奖发放,调整改革性补贴及绩效考核基础奖等,因此比上年有所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森林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76,191.8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19,291.87元,增长218.94%,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增加,经费增加。具体项目: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10,000.00元,用于开展宣传文化工作中产生的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林业执法与监督支出1,766,191.87元,用于侦办案件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购买警务通系统费、培训费、森林防火被装购置、犯罪嫌疑人体检费、聘请律师费、执法执勤用车购置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44,855.30,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964,418.95元,增长37.92%主要原因分析:工资正常晋升变动、调资补发、2016年度综合考核奖发放,调整改革性补贴及绩效考核基础奖等,项目增加,费用增加等,因此比上年有所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开展宣传文化工作中产生的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9,06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1%。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74,20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6,123,913.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71%。主要用于我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工作运转以及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7,66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0,129.66元,完成预算的153.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3,279.66元,完成预算的220.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850.00元,完成预算的39.4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报废一辆执法执勤用车,同时,新购置一辆执法执勤用车,价值216,876.92元(含税),上年无购置车辆,所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 198,576.13元,增长243.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15,488.13元,增长570.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912.00元,下降38.6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报废一辆执法执勤用车,同时,新购置一辆执法执勤用车,价值216,876.92元(含税),上年无购置车辆,所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3,279.66元,占90.42%;公务接待费支出26,850.00元,占9.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3,279.6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16,876.92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我局于2017928日通过《勐海县财政局关于同意县森林公安局车辆报废的批复》(海财资字[2017]64号)文件将该车辆进行报废处置,并报州财政局审批,同意我局配备执法执勤用车一辆,于20171027日通过政府采购进行购买,新购车辆价值为216,876.92元(含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402.7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侦办案件、走访群众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85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8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到我州调研、省森林公安局、州森林公安局对我局考核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勐海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5,629.6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831.00, 增长9.13%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培训费、被装购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支出都比上年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保障工作开展所需的办公费、电费、水费、会议费等,侦办案件所需差旅费、燃油费、车辆维修费等,购置工作所需专用设备购置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勐海县森林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6,290,057.80元,其中,流动资产630,634.19元,固定资产5,013,774.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45,649.46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99,534.6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4,474.50元,固定资产增加3,285,060.15,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79,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6,290,057.80

630,634.19

5,013,774.15

2,795,038.23

850,401.92

0.00

1,368,334.00

0.00

0.00

645,649.46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13,215.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613,215.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 部门绩效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我局成立了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办公室(政工监督室)。

2. 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我局组织了各部门对各项绩效目标进行了充分论证和审核,确保申报的绩效目标符合项目实际,并全面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相应设置了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和项目绩效指标,所有指标均通过了评审,符合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完整,指向明确、量化可行。

3.部门绩效管理推进情况及措施: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根据“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按照财政局统一要求,在编制2017年本级部门预算时,我局按照《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依据三定方案的职责确定及签订的目标考核责任目标进行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实行预算单位全覆盖,预算项目自我评价全覆盖。纳入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项目为1个,资金总额为2,795,100.00元。二是深入开展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 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82211031201111



勐海县森林公安局表2018102609394213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