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勐海县林业局机构职能(2018)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4-02

勐海县林业局

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勐海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具体办法,经批准以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有关林业法律事务。 
    2、拟定全县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有关单位编制森林经营方案。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以及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等森林分类经营工作和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负责办理国有荒山和集体荒山发展林业恢复生态的使用权承包手续。指导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监督林木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选育、审定和种质资源管理。指导监督造林绿化的检查考核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清查、动态监测、评价和统计。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逐级上报批准后,分解到全县执行。管理和监督木材、竹材凭证采伐;管理和监督木材、竹材和松香产品凭证运输;管理和监督木材、林化产品、林副产品的经营。管理和监督林区内的野生植物、林副产品的采集收购。指导乡(镇)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林地、林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或初审,以及有关费用的征收和管理;加强对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监督管理。 
    5、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6、组织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经营利用。调查全县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珍贵树种资源。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以及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植物及其产品的出口、运输管理工作。负责对野生动物资源的驯养繁殖、经营许可的管理。负责全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拯救工作。 
    7、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按程序严厉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林业案件。 
    8、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如木材、竹材生产和经营加工以及林产化工、木桨造纸、森林旅游、木本油料、木本药材、林木花卉等实行管理。 
    9、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全县林业重大基建和技改项目的研究、设计、预审和报批等工作,组织管理林业基本建设。 
    10、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县林业系统内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11、组织、指导全县农村节柴改灶,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技术。 
    12、管理林业科技、教育、培训工作,以及林业职工队伍建设。 
    13、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勐海县林业局成立于1973年12月,局机关实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局办公室、造林绿化股(勐海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资源林政法规股、森林防火办公室(勐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股;实有机关党委1个,中共勐海县林业局总支部委员会。 
    勐海县林业局下属行政单位1个,即勐海县森林公安局;直属事业单位13个,分别是勐海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勐海县林业技术推广站、勐海县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勐海县退耕还林办公室、勐海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勐海县林业局农村能源站、勐海县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队、勐海县林业局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勐海县林业局竹产业管理站、勐海县林业局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以及南糯山、海往、吉良等3个木材检查站。

地址:

勐海县景管路248号

邮箱:

mhxlyjbgsh@163.com

电话:

0691-5126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