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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 (2020 年本)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9-28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
(2020 年本)》的通知
各县(市)分局、各业务科室:
为依法做好我州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全州环境管理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 年本)>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9 年 第 8 号)、《关于发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0 年本)的通知》(云环发〔2020〕6 号),我局制定了《西双版纳州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
(2020 年本)》(以下简称《目录》),经局长办公会同意,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除生态环境部,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权限以外,列入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 录(2020 年本)》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批;未列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0 年本)》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授权各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审批。
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进步、污染防治技术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将适时调整《目录》并公布实施。
二、《目录》以外已由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发生重大变动的,按调整后的分级审批权限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依法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由各县(市) 分局负责备案管理。
四、本通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实施,《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 审批目录(2015 年本)的通知》(西环发〔2016〕28 号)及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其他文件相关内容即行废止。
附件:1、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0 年本)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分级审批目录)
西双版纳州环境局
2020 年 9 月 8 日
附件 1: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
(2020 年本)
一、除生态环境部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权限外,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书的建设项目。
二、除生态环境部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权限外,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部分建设项目。
1. 农业:农业转基因项目、物种引进项目;
2. 能源:燃气发电、余热余压、水力发电项目;利用地热、太阳能热发电项目,光伏发电、风电项目; 220 千伏送(输) 变电工程。
3. 建材:砖瓦制造、水泥粉磨站;含熔化窑的玻璃制品;烧结砖、石灰窑项目。
4. 医药:中成药制造和中药饮片加工。
5. 轻工:制糖及糖制品加工;白酒、酒精及饮料等涉及酿造 工艺的项目。
6. 交通运输: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 30 千米(含)以下的
高速公路;新建、增建 30 公里及以下铁路联络线和 30 公里及以下铁路专用线;改建铁路;通用机场项目改扩建,民用、军民合
用机场改扩建项目。
7. 社会事业:涉及危险品、重金属类项目。
三、各级自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风景名胜区的建设项目。
四、除生态环境部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权限外的核与辐射项目。
五、跨县(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六、除生态环境部,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权限以外,列入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 录(2020 年本)》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批;未列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0 年本)》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授权各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审批。
七、法律、法规规定由西双版纳州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附件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分级审目录)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
一、畜牧业 |
|||||
1 |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
年出栏生猪 5000 头 (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州生态环境局 审批) |
/ |
其他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三)中的全部区域 |
二、农副食品加工业 |
|||||
2 |
粮食及饲料加工 |
含发酵工艺的(州生 态环境局审批) |
年加工 1 万吨及以上的(县 市分局审批) |
其他 |
|
3 |
植物油加工 |
/ |
除单纯分装和调和外的(县 市分局审批) |
单纯分装或调和的 |
|
4 |
制糖、糖制品加工 |
原糖生产(州生态环 境局审批) |
其他(单纯分装的除外)(州 生态环境局审批) |
单纯分装的 |
|
5 |
屠宰 |
年屠宰生猪 10 万头、 肉牛 1 万头、肉羊 15 万只、禽类 1000 万只 及以上(州生态环境 |
其他(县市分局审批) |
/ |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
|
|
局审批) |
|
|
|
6 |
肉禽类加工 |
/ |
年加工 2 万吨及以上(县市 分局审批) |
其他 |
|
7 |
水产品加工 |
/ |
鱼油提取及制品制造;年加工 10 万吨及以上的;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县市分局审 批) |
其他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全部区域 |
8 |
淀粉、淀粉糖 |
含发酵工艺的(州生 态环境局审批) |
其他(单纯分装除外)(县 市分局审批) |
单纯分装的 |
|
9 |
豆制品制造 |
/ |
除手工制作和单纯分装外 的(县市分局审批) |
手工制作或单纯分装 的 |
|
10 |
蛋品加工 |
/ |
/ |
全部 |
|
三、食品制造业 |
|||||
11 |
方便食品制造 |
/ |
除手工制作和单纯分装外 的(县市分局审批) |
手工制作或单纯分装 的 |
|
12 |
乳制品制造 |
/ |
除单纯分装外的(县市分局 审批) |
单纯分装的 |
|
13 |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
含发酵工艺的味精、柠檬酸、赖氨酸制造 (州生态环境局审 批) |
其他(单纯分装的除外)(县市分局审批) |
单纯分装的 |
|
- 8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
14 |
盐加工 |
/ |
全部(县市分局审批) |
/ |
|
15 |
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 剂制造 |
/ |
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县 市分局审批) |
单纯混合或分装的 |
|
16 |
营养食品、保健食品、冷冻饮品、食用冰制造 及其他食品制造 |
/ |
除手工制作和单纯分装外的(县市分局审批) |
手工制作或单纯分装的 |
|
四、酒、饮料制造业 |
|||||
17 |
酒精饮料及酒类制造 |
有发酵工艺的(以水果或水果汁为原料年生产能力 1000 千升以下的除外)(州生 态环境局审批) |
其他(单纯勾兑的除外)(州生态环境局审批) |
单纯勾兑的 |
|
18 |
果菜汁类及其他软饮料 制造 |
/ |
除单纯调制外的(州生态环 境局审批) |
单纯调制的 |
|
五、烟草制品业 |
|||||
19 |
卷烟 |
/ |
全部(县市分局审批) |
/ |
|
六、纺织业 |
|||||
20 |
纺织品制造 |
有洗毛、染整、脱胶工段的;产生缫丝废水、精炼废水的(州 生态环境局审批) |
其他(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除外)(县市分局审批) |
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 |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
七、纺织服装、服饰业 |
|||||
21 |
服装制造 |
有湿法印花、染色、水洗工艺的(州生态 环境局审批) |
新建年加工 100 万件及以上(县市分局审批) |
其他 |
|
八、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
|||||
22 |
皮革、毛皮、羽毛(绒) 制品 |
制革、毛皮鞣制(州 生态环境局审批) |
其他(县市分局审批) |
/ |
|
23 |
制鞋业 |
/ |
使用有机溶剂的(县市分局 审批) |
其他 |
|
九、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
|||||
24 |
锯材、木片加工、木制品制造 |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 吨及以上的 (州生态环境局审 批) |
其他(县市分局审批) |
/ |
|
25 |
人造板制造 |
年产 20 万立方米及以上(州生态环境局 审批) |
其他(县市分局审批) |
/ |
|
26 |
竹、藤、棕、草制品制造 |
有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 10 吨及以上的(州生 态环境局审批) |
有化学处理工艺的;有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 吨以下的,或使 用水性漆的(县市分局审 |
其他 |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
|
|
|
批) |
|
|
十、家具制造业 |
|||||
27 |
家具制造 |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 吨及以上的 (州生态环境局审 批) |
其他(县市分局审批) |
/ |
|
十一、造纸和纸制品业 |
|||||
28 |
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 |
全部 |
/ |
/ |
|
省生态环境厅审批:除废纸造纸外的制浆(制浆造纸)。 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 |
|||||
29 |
纸制品制造 |
/ |
有化学处理工艺的(县市分 局审批) |
其他 |
|
十二、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
30 |
印刷厂;磁材料制品 |
/ |
全部(县市分局审批) |
/ |
|
十三、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
|||||
31 |
文教、体育、娱乐用品 制造 |
/ |
全部(县市分局审批) |
/ |
|
32 |
工艺品制造 |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 释剂)10 吨及以上的 |
有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 吨以下 的,或使用水性漆的;有机 |
其他 |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
|
|
(州生态环境局审 批) |
加工的(县市分局审批) |
|
|
十四、石油加工、炼焦业 |
|||||
33 |
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等提炼原油、煤制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 |
全部 |
/ |
/ |
|
生态环境部审批: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不包括列入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能源发展规划、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扩建项目)。 省生态环境厅审批:原油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新建乙烯项目,改扩建新增产能超过 20 万吨的乙烯项目;新建烯烃、对二甲苯(PX)、精对苯二甲酸(PTA)、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甲苯二异氰酸酯(TDI)项目。 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批除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 |
|||||
34 |
煤化工(含煤炭液化、气化) |
全部 |
/ |
/ |
|
生态环境部审批:年产超过 20 亿立方米的煤制天然气项目;年产超过 100 万吨的煤制油项目;年产超过 100 万吨的煤制甲醇项目;年产超过 50 万吨的煤经甲醇制烯烃项目。 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煤制油及天然气。 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批除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 |
|||||
35 |
炼焦、煤炭热解、电石 |
全部 |
/ |
/ |
|
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电石法聚氯乙烯,焦化、电石、铬盐、氰化物生产项目。 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
十五、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
36 |
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 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水处理剂等制造 |
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州生态环境局审批) |
单纯混合或分装的(县市分局审批) |
/ |
|
37 |
肥料制造 |
化学肥料(单纯混合和分装的除外)(州 生态环境局审批) |
其他(县市分局审批) |
/ |
|
38 |
半导体材料 |
全部(州生态环境局 审批) |
/ |
/ |
|
39 |
日用化学品制造 |
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州生态环境局审 批) |
单纯混合或分装的(县市分局审批) |
/ |
|
十六、医药制造业 |
|||||
40 |
化学药品制造;生物、 生化制品制造 |
全部(州生态环境局 审批) |
/ |
/ |
|
41 |
单纯药品分装、复配 |
/ |
全部(县市分局审批) |
/ |
|
42 |
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 加工 |
有提炼工艺的(州生 态环境局审批) |
其他(州生态环境局审批) |
/ |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
43 |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 造 |
/ |
全部(县市分局审批) |
/ |
|
十七、化学纤维制造业 |
|||||
44 |
化学纤维制造 |
除单纯纺丝外的(州 生态环境局审批) |
单纯纺丝(县市分局审批) |
/ |
|
45 |
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产 |
全部(州生态环境局 审批) |
/ |
/ |
|
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
46 |
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 品制造及翻新 |
轮胎制造;有炼化及硫化工艺的(州生态 环境局审批) |
其他(县市分局审批) |
/ |
|
47 |
塑料制品制造 |
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的;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 吨及以上的 (州生态环境局审 批) |
其他(县市分局审批) |
/ |
|
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
48 |
水泥制造 |
全部 |
/ |
/ |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
|
|
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水泥熟料制造项目。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 |
|
||
49 |
水泥粉磨站 |
/ |
全部(州生态环境局审批) |
/ |
|
50 |
砼结构构件制造、商品 混凝土加工 |
/ |
全部(县市分局审批) |
/ |
|
51 |
石灰和石膏制造、石材加工、人造石制造、砖瓦制造 |
/ |
全部 |
/ |
|
州生态环境审批:砖瓦制造项目、烧结砖、石灰窑项目。 县市分局审批除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项目外的项目。 |
|||||
52 |
玻璃及玻璃制品 |
平板玻璃制造 |
其他玻璃制造;以煤、油、天然气为燃料加热的玻璃 制品制造 |
/ |
|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平板玻璃制造、含熔化窑的玻璃制品; 县市分局审批除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项目外的项目。 |
|||||
53 |
玻璃纤维及玻璃纤维增 强塑料制品 |
/ |
全部(县市分局审批) |
/ |
|
54 |
陶瓷制品 |
年产建筑陶瓷 100 万平方米及以上;年产卫生陶瓷 150 万件及以上;年产日用陶瓷250 万件及以上(州 生态环境局审批) |
其他(县市分局审批) |
/ |
|
55 |
耐火材料及其制品 |
石棉制品(州生态环 |
其他(县市分局审批) |
/ |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
|
|
境局审批) |
|
|
|
56 |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 |
含焙烧的石墨、碳素制品(州生态环境局 审批) |
其他(县市分局审批) |
/ |
|
57 |
防水建筑材料制造、沥青搅拌站、干粉砂浆搅 拌站 |
/ |
全部(县市分局审批) |
/ |
|
二十、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
58 |
炼铁、球团、烧结 |
全部 |
/ |
/ |
|
省生态环境厅审批:钢铁(含球团、烧结)。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 |
|||||
59 |
炼钢 |
全部(州生态环境局 审批) |
/ |
/ |
|
60 |
黑色金属铸造 |
年产 10 万吨及以上 (州生态环境局审 批) |
其他(县市分局审批) |
/ |
|
61 |
压延加工 |
黑色金属年产 50 万吨及以上的冷轧(州 生态环境局审批) |
其他(县市分局审批) |
/ |
|
62 |
铁合金制造;锰、铬冶 炼 |
全部(州生态环境局 审批) |
/ |
/ |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
|
|
生态环境厅审批:铁合金;工业硅;锰、铬冶炼项目。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 |
|
||
二十一、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
63 |
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 |
全部 |
/ |
/ |
|
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有色金属(含再生)冶炼,稀土冶炼分离。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 |
|||||
64 |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
全部 |
/ |
/ |
|
省生态环境厅审批:合金制造(有原矿冶炼工艺的)。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 |
|||||
65 |
有色金属铸造 |
年产 10 万吨及以上 (州生态环境局审 批) |
其他(县市分局审批) |
/ |
|
66 |
压延加工 |
/ |
全部(县市分局审批) |
/ |
|
二十二、金属制品业 |
|||||
67 |
金属制品加工制造 |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 吨及以上的 (州生态环境局审 批) |
其他(仅切割组装除外) (县市分局审批) |
仅切割组装的 |
|
68 |
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 处理加工 |
有电镀工艺的;使用 有机涂层的(喷粉、 |
其他(县市分局审批) |
/ |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
|
|
喷塑和电泳除外); 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 (州生态环境局审 批) |
|
|
|
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业 |
|||||
69 |
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 吨及以上的 (州生态环境局审 批) |
其他(仅组装的除外)(县市分局审批) |
仅组装的 |
|
二十四、专用设备制造业 |
|||||
70 |
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 吨及以上的 (州生态环境局审 批) |
其他(仅组装的除外)(县市分局审批) |
仅组装的 |
|
二十五、汽车制造业 |
|||||
71 |
汽车制造 |
整车制造(仅组装的除外);发动机生产;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 释剂)10 吨及以上的 |
其他(县市分局审批) |
/ |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
|
|
零部件生产(州生态 环境局审批) |
|
|
|
二十六、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
72 |
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及修理 |
机车、车辆、动车组制造;发动机生产;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 吨及以上的 零部件生产 |
其他 |
/ |
|
省生态环境厅审批:铁路机车、车辆、动车组。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 |
|||||
73 |
船舶和相关装置制造及维修 |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 吨及以上 的;拆船、修船厂 |
其他 |
/ |
|
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 吨及以上的;拆船、修船厂。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 |
|||||
74 |
航空航天器制造 |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 释剂)10 吨及以上的 |
其他 |
/ |
|
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 吨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
|
|
及以上的。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 |
|
||
75 |
摩托车制造 |
整车制造(仅组装的除外);发动机生产;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 吨及以上的零部件生产(州生态 环境局审批) |
其他(县市分局审批) |
/ |
|
76 |
自行车制造 |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 吨及以上的 (州生态环境局审 批) |
其他(县市分局审批) |
/ |
|
77 |
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 |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 吨及以上的 (州生态环境局审 批) |
其他(仅组装的除外)(县市分局审批) |
仅组装的 |
|
二十七、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
78 |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 年用油性漆量(含稀 |
其他(仅组装的除外) |
仅组装的 |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
|
|
释剂)10 吨及以上 的;铅蓄电池制造 |
|
|
|
省生态环境厅审批:铅蓄电池制造。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报告书项目。 县市分局审批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和州生态环境局审批的项目。 |
|||||
79 |
太阳能电池片 |
太阳能电池片生产 (州生态环境局审 批) |
其他(县市分局审批) |
/ |
|
二十八、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
80 |
计算机制造 |
/ |
显示器件;集成电路;有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 清洗工艺的 |
其他 |
|
81 |
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
/ |
全部 |
/ |
|
82 |
电子器件制造 |
/ |
显示器件;集成电路;有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 清洗工艺的 |
其他 |
|
83 |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 |
印刷电路板;电子专用材料;有分割、焊接、酸洗或 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 |
/ |
|
84 |
通信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雷达及配 套设备制造、非专业视 |
/ |
全部 |
/ |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
|
听设备制造及其他电子 设备制造 |
|
|
|
|
二十九、仪器仪表制造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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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仪器仪表制造 |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 吨及以上的 (州生态环境局审 批) |
其他(仅组装的除外)(县市分局审批) |
仅组装的 |
|
三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
86 |
废旧资源(含生物质) 加工、再生利用 |
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汽车、废电机、废五金、废塑料 (除分拣清洗工艺 的)、废油、废船、废轮胎等加工、再生利用(州生态环境局 审批) |
其他(县市分局审批) |
/ |
|
三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
87 |
火力发电(含热电) |
除燃气发电工程外的 |
燃气发电 |
/ |
|
省生态环境厅审批:除燃气发电工程外的火力发电。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燃气发电项目。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
88 |
综合利用发电 |
利用矸石、油页岩、石油焦等发电(州生 态环境局审批) |
单纯利用余热、余压、余气 (含煤层气)发电(州生态 环境局审批) |
/ |
|
89 |
水力发电 |
总装机 1000 千瓦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
其他 |
/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 |
生态环境部审批:在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河流上建设的单站总装机容量 50 万千瓦及以上项目。 省生态环境厅审批:单站总装机 25 万千瓦及以上的水力发电项目。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 |
|||||
90 |
生物质发电 |
生活垃圾、污泥发电 |
利用农林生物质、沼气发 电、垃圾填埋气发电 |
/ |
|
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生活垃圾、污泥发电。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 |
|||||
91 |
其他能源发电 |
海上潮汐电站、波浪电站、温差电站等;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总装机容量 5 万千瓦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州 生态环境局审批) |
利用地热、太阳能热等发电;地面集中光伏电站(总容量大于 6000 千瓦,且接 入电压等级不小于 10 千伏);其他风力发电(州生 态环境局审批) |
其他光伏发电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天然渔场; 第三条(三)中的全部区域 |
92 |
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 |
燃煤、燃油锅炉总容 量 65 吨/小时(不含) |
其他(电热锅炉除外)(县 市分局审批) |
/ |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
|
|
以上(州生态环境局 审批) |
|
|
|
三十二、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
93 |
煤气生产和供应工程 |
煤气生产(州生态环 境局审批) |
煤气供应(县市分局审批) |
/ |
|
94 |
城市天然气供应工程 |
/ |
全部(县市分局审批) |
/ |
|
三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95 |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工程 |
/ |
全部(县市分局审批) |
/ |
|
96 |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
新建、扩建日处理 10 万吨及以上(州生态 环境局审批) |
其他(县市分局审批) |
/ |
|
97 |
工业废水处理 |
新建、扩建集中处理的(州生态环境局审 批) |
其他(县市分局审批) |
/ |
|
98 |
海水淡化、其他水处理 和利用 |
/ |
全部(县市分局审批) |
/ |
|
三十四、环境治理业 |
|||||
99 |
脱硫、脱硝、除尘、VOCS 治理等工程 |
/ |
新建脱硫、脱硝、除尘(县 市分局审批) |
其他 |
|
100 |
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 利用及处置 |
利用及处置的(单独 收集、病死动物化尸 |
其他 |
/ |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
|
|
窖(井)除外) |
|
|
|
省生态环境厅审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采用蒸煮、微波工艺处理医疗废物的除外)及综合利用项目。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 |
|||||
10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处置及综合利用 |
采取填埋和焚烧方式的 |
其他 |
/ |
|
省生态环境厅审批:堆存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尾矿库;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 |
|||||
102 |
污染场地治理修复 |
/ |
全部(县市分局审批) |
/ |
|
三十五、公共设施管理业 |
|||||
103 |
城镇生活垃圾转运站 |
/ |
全部(县市分局审批) |
/ |
|
104 |
城镇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 |
全部 |
/ |
/ |
|
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生活垃圾焚烧(采用热解处理工艺的除外)。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 |
|||||
105 |
城镇粪便处置工程 |
/ |
日处理 50 吨及以上(县市 分局审批) |
其他 |
|
三十六、房地产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
106 |
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 |
/ |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自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县市分局审批) |
其他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第三条(三)中的文物保护单位,针对标准厂房增加第三条(三)中的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 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
三十七、研究和试验发展 |
|||||
107 |
专业实验室 |
P3、P4 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州 生态环境局审批) |
其他(县市分局审批) |
/ |
|
108 |
研发基地 |
含医药、化工类等专业中试内容的(州生 态环境局审批) |
其他(县市分局审批) |
/ |
|
三十八、专业技术服务业 |
|||||
109 |
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含勘探活动和油气资源勘 探) |
/ |
除海洋油气勘探工程外的 (县市分局审批) |
海洋油气勘探工程 |
|
110 |
动物医院 |
/ |
全部(县市分局审批) |
/ |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
三十九、卫生 |
|||||
|
医院、专科防治院(所、 |
|
其他(20 张床位以下的除外)(县市分局审批) |
|
|
|
站)、社区医疗、卫生 |
新建、扩建床位 500 |
|
||
111 |
院(所、站)、血站、 |
张及以上的(州生态 |
20 张床位以下的 |
||
|
急救中心、妇幼保健院、 |
环境局审批) |
|
||
|
疗养院等其他卫生机构 |
|
|
||
112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新建(州生态环境局 审批) |
其他(县市分局审批) |
/ |
|
四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
|||||
|
|
|
|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 |
113 |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福利院、养老院 |
/ |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有化学、生物等实验室的学校 (县市分局审批) |
其他(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以下的除外) |
三条(二)中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 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 |
|
|
|
|
|
长繁殖地 |
|
|
|
|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 |
|
|
|
|
|
三条(二)中的基本农田保护区、 |
114 |
批发、零售市场 |
/ |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县市分局审批) |
其他 |
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 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 |
|
|
|
|
|
长繁殖地;第三条(三)中的文 |
|
|
|
|
|
物保护单位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
115 |
餐饮、娱乐、洗浴场所 |
/ |
/ |
全部 |
|
116 |
宾馆饭店及医疗机构衣物集中洗涤、餐具集中 清洗消毒 |
/ |
需自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县市分局审批) |
其他 |
|
117 |
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狩猎场、赛车场、跑马场、射击场、水上运动 中心 |
高尔夫球场 |
其他 |
/ |
|
省生态环境厅审批:高尔夫球场 县市分局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 |
|||||
118 |
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音乐厅、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体育场、体育馆等 |
/ |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县市分局审批) |
其他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第三条(三)中的文 物保护单位 |
119 |
公园(含动物园、植物园、主题公园) |
特大型、大型主题公 园 |
其他(城市公园和植物园除 外) |
城市公园、植物园 |
|
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特大型主题公园。州生态环境审批:大型主题公园。 县市分局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和州生态环境审批的项目。 |
|||||
120 |
旅游开发 |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缆 车、索道建设;海上 |
其他(县市分局审批) |
/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 三条(二)中的森林公园、地质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
|
|
娱乐及运动、海上景 |
|
|
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 |
观开发(州生态环境 |
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 |
||||
局审批) |
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 |
||||
|
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 |
||||
|
和洄游通道、封闭及半封闭海域; |
||||
|
第三条(三)中的文物保护单位 |
||||
|
|
|
|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 |
121 |
影视基地建设 |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 |
其他(县市分局审批) |
/ |
三条(二)中的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 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第 |
|
|
|
|
|
三条(三)中的全部区域 |
122 |
胶片洗印厂 |
/ |
全部(县市分局审批) |
/ |
|
|
|
|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县市分局审批) |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 |
|
|
|
|
三条(二)中的基本农田保护区、 |
|
|
驾驶员训练基地、公交 |
|
|
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 |
|
123 |
枢纽、大型停车场、机 |
/ |
其他 |
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 |
|
|
动车检测场 |
|
|
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 |
|
|
|
|
|
长繁殖地;第三条(三)中的文 |
|
|
|
|
|
物保护单位 |
|
124 |
加油、加气站 |
/ |
新建、扩建(州生态环境局) |
其他 |
|
125 |
洗车场 |
/ |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危险化 |
其他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
|
|
|
学品运输车辆清洗场(县市分局审批) |
|
三条(二)中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第三条(三)中的全 部区域 |
126 |
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 |
/ |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有喷漆 工艺的(县市分局审批) |
其他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 三条(三)中的全部区域 |
127 |
殡仪馆、陵园、公墓 |
/ |
殡仪馆;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县市分局审批) |
其他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基本农田保护区; 第三条(三)中的全部区域 |
四十一、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
128 |
煤炭开采 |
全部 |
/ |
/ |
|
生态环境部审批: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的煤炭开发项目。省生态环境厅审批:年产 30 万吨及以上的煤炭开发项目。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 |
|||||
129 |
洗选、配煤 |
/ |
全部(县市分局审批) |
/ |
|
130 |
煤炭储存、集运 |
/ |
全部(县市分局审批) |
/ |
|
131 |
型煤、水煤浆生产 |
/ |
全部(县市分局审批) |
/ |
|
四十二、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
132 |
石油、页岩油开采 |
石油开采新区块开 |
其他 |
/ |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
|
|
发;页岩油开采 |
|
|
|
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石油开采新区块开发,页岩油开采。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 |
|||||
133 |
天然气、页岩气、砂岩气开采(含净化、液化) |
新区块开发 |
其他 |
/ |
|
省生态环境厅审批:天然气、页岩气、砂岩气开采新区块开发项目。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 |
|||||
134 |
煤层气开采(含净化、液化) |
年生产能力 1 亿立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 敏感区的 |
其他 |
/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基本草原、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第三条(三)中的全部 区域 |
省生态环境厅审批:年产 1 亿立方米及以上的煤层气开采项目。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 |
|||||
四十三、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
|||||
135 |
黑色金属矿采选(含单 独尾矿库) |
全部(州生态环境局 审批) |
/ |
/ |
|
四十四、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
136 |
有色金属矿采选(含单独尾矿库) |
全部 |
/ |
/ |
|
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稀土,金矿、砷矿,有色金属矿(年采、选 30 万吨及以上)。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 |
|||||
四十五、非金属矿采选业 |
|||||
137 |
土砂石、石材开采加工 |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
其他(县市分局审批) |
/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
|
|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 |
|
|
三条(二)中的基本草原、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沙化土地封 禁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
138 |
化学矿采选 |
全部(州生态环境局 审批) |
/ |
/ |
|
139 |
采盐 |
井盐(州生态环境局 审批) |
湖盐、海盐(县市分局审批) |
/ |
|
140 |
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 选 |
全部(州生态环境局 审批) |
/ |
/ |
|
四十六、水利 |
|||||
141 |
水库 |
库容 1000 万立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 感区的 |
其他 |
/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 |
生态环境部审批:在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河流上建设的项目。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新建库容 1 亿立方米及以上的水库。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及跨县市的项目。 县市分局审批报告表项目。 |
|||||
142 |
灌区工程 |
新建 5 万亩及以上; 改造 30 万亩及以上 |
其他 |
/ |
|
生态环境部审批:涉及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 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涉及跨州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
|
|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及跨县市的项目。 县市分局审批报告表项目。 |
|
||
143 |
引水工程 |
跨流域调水;大中型河流引水;小型河流年总引水量占天然年径流量 1/4 及以上;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
其他 |
/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 |
生态环境部审批:涉及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涉及跨州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及跨县市的项目。 县市分局审批报告表项目。 |
|||||
144 |
防洪治涝工程 |
新建大中型 |
其他(小型沟渠的护坡除 外) |
/ |
|
生态环境部审批:涉及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涉及跨州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及跨县市的项目。 县市分局审批报告表项目。 |
|||||
145 |
河湖整治 |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
其他 |
/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重要湿地、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 |
生态环境部审批:涉及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涉及跨州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及跨县市的项目。 县市分局审批报告表项目。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
|
|
|
和洄游通道;第三条(三)中的 文物保护单位 |
||
146 |
地下水开采 |
日取水量 1 万立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 感区的 |
其他 |
/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重要湿地 |
生态环境部审批:涉及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日取水量 1 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地下水开采工程及涉及跨州市的项目。。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及跨县市的项目。 县市分局审批报告表项目。 |
|||||
四十七、农业、林业、渔业 |
|||||
147 |
农业垦殖 |
/ |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
其他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基本草原、重要湿地、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农业转基因项目、物种引进项目。 县市分局审批除州生态环境局审批的项目。 |
|||||
148 |
农产品基地项目(含药材基地) |
/ |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县市分局审批) |
其他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基本草原、重要 湿地、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
149 |
经济林基地项目 |
/ |
原料林基地(县市分局审 批) |
其他 |
|
150 |
淡水养殖 |
/ |
网箱、围网等投饵养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县市分局 审批) |
其他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
|
|
|
|
|
第三条(一)中的自然保护区、 |
|
|
|
|
|
海洋特别保护区;第三条(二) |
151 |
海水养殖 |
/ |
用海面积 300 亩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不涉及) |
其他 |
中的重要湿地、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 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 |
|
|
|
|
|
场、索饵场、天然渔场、封闭及 |
|
|
|
|
|
半封闭海域 |
四十八、海洋工程 |
|||||
|
|
|
|
|
第三条(一)中的自然保护区、 |
152 |
海洋人工鱼礁工程 |
/ |
固体物质投放量 5000 立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不涉及) |
其他 |
海洋特别保护区;第三条(二) 中的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 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 |
|
|
|
|
|
天然渔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 |
|
|
|
|
|
第三条(一)中的自然保护区、 |
153 |
围填海工程及海上堤坝工程 |
围填海工程;长度 0.5 公里及以上的海上堤坝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
其他(不涉及) |
/ |
海洋特别保护区;第三条(二) 中的重要湿地、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 场、索饵场、天然渔场、封闭及 |
|
|
|
|
|
半封闭海域 |
154 |
海上和海底物资储藏设 |
全部 |
/ |
/ |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
|
施工程 |
|
|
|
|
155 |
跨海桥梁工程 |
全部 |
/ |
/ |
|
156 |
海底隧道、管道、电(光) 缆工程 |
长度 1.0 公里及以上 的 |
其他(不涉及) |
/ |
|
四十九、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 |
|||||
157 |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 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新建 30 公里以上的三级及以上等级公 路;新建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1 公里及以上的隧道;新建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主桥长度 1 公里及以上的桥梁 |
其他(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四级公路除外) |
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四级公路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三)中的全部区域 |
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新建 30 千米(不含)以上的高速公路。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 30 千米(含)以下的高速公路。 县市分局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和州生态环境局审批的项目。 |
|||||
158 |
新建、增建铁路 |
新建、增建铁路(30 公里及以下铁路联络线和 30 公里及以下铁路专用线除外);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
30 公里及以下铁路联络线 和 30 公里及以下铁路专用线 |
/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三)中的全部区域 |
生态环境部审批:跨省(区、市)项目。 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新建、增建铁路(30 公里及以下的铁路联络线和铁路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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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线除外)。 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批除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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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
改建铁路 |
200 公里及以上的电气化改造(线路和站场不发生调整的除 外) |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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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审批:200 公里及以上的电气化改造铁路(线路和站场不发生调整的除外)。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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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
铁路枢纽 |
大型枢纽 |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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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审批:大型铁路枢纽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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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
机场 |
新建;迁建;飞行区 扩建 |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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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新建运输机场,新建一类通用机场。 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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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
导航台站、供油工程、维修保障等配套工程 |
/ |
供油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州生态环境局审) |
其他 |
第三条(三)中的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 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
163 |
油气、液体化工码头 |
新建;扩建(州生态 环境局审批) |
其他(州生态环境局审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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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
干散货(含煤炭、矿石)、 |
单个泊位 1000 吨级 |
其他 |
/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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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 |
及以上的内河港口; 单个泊位 1 万吨级及以上的沿海港口;涉 及环境敏感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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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条(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 |
生态环境部审批:在沿海(含长江南京及以下)新建年吞吐能力 1000 万吨及以上项目的煤炭、矿石专用泊位。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生态环境部审批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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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
集装箱专用码头 |
单个泊位 3000 吨级及以上的内河港口; 单个泊位 3 万吨级及以上的海港;涉及危险品、化学品的;涉 及环境敏感区的 |
其他 |
/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 |
生态环境部审批:在沿海(含长江南京及以下)新建年吞吐能力 1000 万吨及以上项目的油气专用泊位。 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新建和扩建油气、液体化工码头,集装箱专用码头; 单个泊位 1000 吨级及以上的内河港口。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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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
滚装、客运、工作船、游艇码头 |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 |
其他(县市分局审批) |
/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 洄游通道、天然渔场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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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
铁路轮渡码头 |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 |
其他(州生态环境局审批) |
/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 洄游通道、天然渔场 |
168 |
航道工程、水运辅助工程 |
航道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防波堤、船 闸、通航建筑物 |
其他 |
/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 |
省生态环境厅审批:1000 吨级及以上的航道工程。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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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
航电枢纽工程 |
全部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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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审批:跨省(区、市)高等级航道的千吨级及以上航电枢纽项目。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生态环境部审批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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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
中心渔港码头 |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 |
其他(县市分局审批) |
/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 洄游通道、天然渔场 |
171 |
城市轨道交通 |
全部(州生态环境局 审批)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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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 不含支路) |
/ |
新建快速路、干道(县市分 局审批)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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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
城市桥梁、隧道(不含 |
/ |
全部(县市分局审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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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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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天桥、人行地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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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
长途客运站 |
/ |
新建(县市分局审批)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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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
城镇管网及管廊建设 (不含 1.6 兆帕及以下 的天然气管道) |
/ |
新建(县市分局审批)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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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
石油、天然气、页岩气、成品油管线(不含城市天然气管线) |
200 公里及以上;涉 及环境敏感区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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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 第三条(三)中的全部区域 |
生态环境部审批: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跨境、跨省(区、市) 干线管网项目;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跨境、跨省(区、市) 干线管网项目。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生态环境部审批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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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
化学品输送管线 |
全部(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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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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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
油库(不含加油站的油库) |
总容量 20 万立方米及以上;地下洞库(州 生态环境局审批) |
其他(州生态环境局审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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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
气库(含 LNG 库,不含 加气站的气库) |
地下气库(州生态环 境局审批) |
其他(州生态环境局审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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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
仓储(不含油库、气库、煤炭储存) |
/ |
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州生态 环境局审批)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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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核与辐射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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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
输变电工程 |
500 千伏及以上;涉 及环境敏感区的 330 千伏及以上 |
其他(100 千伏以下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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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三)中的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
生态环境部审批:跨境、跨省(区、市)(±)500 千伏及以上交直流输变电项目。 省生态环境厅审批:(±)500 千伏及以上交直流输变电项目。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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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
广播电台、差转台 |
中波 50 千瓦及以上; 短波 100 千瓦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州生态环境局审 批) |
其他(州生态环境局审批) |
/ |
第三条(三)中的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
183 |
电视塔台 |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100 千瓦及以上的 (州生态环境局审 批) |
其他(州生态环境局审批) |
/ |
第三条(三)中的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
184 |
卫星地球上行站 |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州生态环境局审 批) |
其他(州生态环境局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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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三)中的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 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
185 |
雷达 |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州生态环境局审 批) |
其他(州生态环境局审批) |
/ |
第三条(三)中的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 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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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
无线通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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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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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
核动力厂(核电厂、核热电厂、核供汽供热厂等);反应堆(研究堆、实验堆、临界装置等); 核燃料生产、加工、贮存、后处理;放射性废物贮存、处理或处置; 上述项目的退役。放射性污染治理项目 |
新建、扩建(独立的放射性废物贮存设施除外) |
主生产工艺或安全重要构筑物的重大变更,但源项不显著增加;次临界装置的新建、扩建;独立的放射性废 物贮存设施 |
核设施控制区范围内新增的不带放射性的实验室、试验装置、维修车间、仓库、办 公设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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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审批:(1)核电厂:全部(包括核电厂范围内的有关配套设施,但不包括核电厂控制区范围内新增的不带放射性的实验室、试验装置、维修车间、仓库、办公设施等项目)。(2)除核电厂外的核设施:全部(不包括核设施控制区范围内新增的不带放射性的实验室、试验装置、维修车间、仓库、办公设施等项目)。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生态环境部审批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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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
铀矿开采、冶炼 |
新建、扩建及退役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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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审批:铀(钍)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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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
铀矿地质勘探、退役治理 |
/ |
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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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审批:铀(钍)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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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
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的采选、冶炼及废渣再利用 |
新建、扩建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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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审批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与本目录采选、冶炼项目一致。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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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不含在已许可场所增 |
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 (制备 PET 用放射性 |
制备 PET 用放射性药物的; 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的;使 |
销售Ⅰ类、Ⅱ类、Ⅲ 类、Ⅳ类、Ⅴ类放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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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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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不超出已许可活动种类和不高于已许可范围等级的核素或射线装 置) |
药物的除外);使用I 类放射源的(医疗使用的除外);销售(含建造)、使用 I 类射线装置的;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用Ⅱ类、Ⅲ类放射源的;生产、使用Ⅱ类射线装置的; 乙、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 除外);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的 |
源的;使用Ⅳ类、Ⅴ 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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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生产放射性同位素,使用Ⅰ、Ⅱ、Ⅲ类放射源,销售 (含建造)、使用Ⅰ类射线装置,生产、使用属Ⅱ类射线装置的加速器以及中子发生器;甲级、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项目。 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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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
核技术利用项目退役 |
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 (制备 PET 用放射性药物的除外);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制备 PET 用放射性药物的; 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 作场所;水井式γ辐照装 置;除水井式γ辐照装置外其他使用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场所存在污染的;使用Ⅰ类、Ⅱ类射线装置存在 污染的 |
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除水井式γ辐照装置外其他使用Ⅰ类、Ⅱ类、Ⅲ 类放射源场所不存在污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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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审批:退役项目(省级审批环评文件的核技术利用项目)。 |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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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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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除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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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名录中涉及规模的,均指新增规模。(2)单纯混合为不发生化学反应的物理混合过程;分装指由大包装变为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