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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9-25

勐海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为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安排专人专门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对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有计划,有步骤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为加强县环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事透明度,接受公众及监察机关监督,促进我县环保事业的发展,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充实和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局办公室,设有兼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按规定积极参与县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对网上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制度,强化管理。按照县政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我局完善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制度,明确了股室、监测站在发布公开信息、受理和处理公开信息申请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基本形成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求各股室、监察大队、监测站每月至少上报信息3篇以上,同时实行奖励措施,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多措并举,全面公开。我们在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与时俱进,注重用发展的观点和创新的意识做好这项工作。紧密结合环保工作中的新情况、新政策、新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及部门工作任务和目标等,不断充实更新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采取多途径、多载体的公开形式。在政务公开的范围上,做到了全方位、多层次公开。在公开的形式上,力求形式多样,政务公开栏定期更换内容,环保信息及时更新。紧密结合当前环保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增加了公开的内容,涵盖了环保工作的方方面面,努力做到事前预公开,事中过程公开和事后结果公开,使公开的内容真实可信,取信于民。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数量。2016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9条。公开范围涉及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预算决算报告、审批服务事项、环境信息等方面的内容。我局共公开发布信息219条,其中公开指南1条,通知公告16条,工作动态45条,公众监督1条,便民服务1条,领导分工1条,机构职能2条,政务文件52条,政策解读4条,法律法规4条,预算决算公告2条,发展规划1条,审批服务事项1条,投诉建议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5条,安全生产18条,环境信息公开5条,政府环境管理信息4条,环境质量状况信息11条,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8条,环评管理17条,生态创建10条,扶贫工作7条,重大建设项目2条。

(二)公开形式。我局利用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公开平台、勐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本单位网站公开政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一)收到申请情况

2016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6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未严格明确内容及界定标准;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操作性不强,有待完善;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中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有待更新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和答复等环节的运行;二是逐步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管理和审核工作,确保能够按规定及时作出答复;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组织专项检查,查找和分析不足,立行立改,切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四是推进环境保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大县城空气质量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扩展主动公开内容,做好依法行政、环境管理、环保服务、审批结果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工作;五是深化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按照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项目、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