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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勐海国家生态县建设技术评估工作后期相关事宜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11-13

勐海国家生态县建设技术评估工作后期相关

事宜通知

 

海生建〔20158

967日,由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州环保局组成的专家评估组对我县国家生态县建设工作进行技术评估,评估组在听取汇报、观看专题片、现场考察、资料查阅、民意调查后一致认为,勐海县生态县创建5项基本条件、22项考核指标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县考核指标要求,同意勐海县通过国家生态县技术评估,建议整改完善后报环保部按程序考核验收。现为确保我县建设国家生态县工作及时申报并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在国家技术评估反馈意见下达之前,就修整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自2010年启动创建生态县目标以来,县委、县政府将生态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人民生活环境的战略任务和实事工程,深入扎实地加以推进,201411月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县。这次顺利通过了国家技术评估得益于全县各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全县各部门、各乡镇以及农场管委会均做了大量创建生态县方面的工作,取得卓有成效的成绩。勐海成为全省首家通过国家生态县技术评估,这是全县各族人民群众共同努力的成果,这意味着我县国家生态县创建工作取得了标志性与阶段性成果,使勐海生态文明建设迈出了坚实一步。

二、在此次验收评估工作中,我们还存在许多问题,比如考核指标支撑材料、乡镇卫生院两废处置、乡镇的“两污”运行情况和运行机制的制度完善等问题。请各部门、乡镇近快着手进行整改。

三、涉及考核指标的部门单位,请认真按照资料核查组专家意见,补充和完善2014年数据内容,提前开展工作,待国家考核意见反馈正式下达后,我办将在第一时间下达任务分解。

四、勐海县委、县政府下一步将根据专家反馈意见进行细化和分解责任目标并督促落实,同时召开国家生态县技术评估整改工作促进会,具体会议事宜另行通知,请各部门、各乡镇迅速行动起来,确保完成国家生态县创建技术评估整改和上报工作。

勐海县生态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9

                                                              

勐海县生态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