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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来源 :环保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6-21

 勐海县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海环发〔201616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云南省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522号)和《关于西双版纳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函[2015]11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统一部署,勐海县环保局按照年初制定的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确定的目标及要求,结合勐海县环保工作任务,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大力整治突出环境问题,有效解决了环境矛盾纠纷,有效遏制了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深入推进环境监管工作

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依法排污、合法生产。 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加大了对工业园区、糖厂、非煤矿山、胶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砖厂等行业的监管,按要求开展了定期和不定期监察。共出动执法车辆120余车次,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共排查主要工业企业共84家,发现企业环境安全隐患问题16个,监督企业完成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整改6个。

(一)节前大检查。积极开展了州庆、春节和雨季前后期间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现场检查,并及时做好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

(二)汛期环境安全大检查。认真开展汛期环境安全生产大排查。对环境隐患排查,特别对群众反映强烈、有不稳定因素的进行了重点跟踪,并及时上报了环境隐患排查和处置情况的汇报。

(三)认真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主要是加强饮用水源地、涉重金属企业、涉危企业、核与辐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以及环境信访纠纷隐患排查和整改,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的检查,及时排除了安全隐患,保障了环境安全。按时上报了工作方案、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

1、勐海县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勐海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勐海县勐混镇那达勐水库。勐海县环保局通过每季度一次对该水库的设施建设情况,水质达标情况、日常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检查发现那达勐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一是设立了标识、界桩、界碑、隔离栏等保护设施;二是一、二级和准保护区内无排污口设置;三是水源地水质达标;四是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无工业污染源、畜禽养殖污染源和无生活污染源排放口;五是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无建设项目、网箱养殖、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旅游、游泳、垂钓等活动。

2、核与辐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为有效防范辖区内暴力恐怖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企业财产的安全,维护我县的稳定,认真开展了辖区范围放射源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为有效防范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对我县使用放射源源体的3家企业进行了督导检查,上报了检查总结。检查中云南西双版纳英茂糖业有限公司景真糖厂、云南西双版纳英茂糖业有限公司勐阿糖厂、云南省黎明农工商联合公司糖厂均按环境安全生产要求使用、存储放射源源体。另外还按照州县相关部门要求,督促辖区内核辐射安全许可证到期的企事业单位按时办理换证工作。

   3、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我局对工业园区本身、工业园区内44家企业和工业园区外40家企业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清理了一批未批先建、违法排污等问题。

工业园区内主要是问题是9家企业未办理环评影响评价手续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茶叶加工企业,通过我局的督促,其中2家企业已经办理了环评影响评价手续,7家正在积极办理中。

工业园区外的企业主要存在问题7个,其中生产废水的违法排放问题3个,环评手续办理问题4个。3家涉及违法排放生产废水的企业中已经通过整改,恢复正常生产。4家涉及环评手续办理问题的主要是非煤矿山及页岩机砖厂,其中1家企业(勐海博大班丙金矿开发有限公司)已完成环境评价手续的办理,另外3家(勐海恒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双汇页岩机砖厂、勐海县机砖厂)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

工业园区本身。工业园区本身未办理环境评价手续,现正在办理中。

4、重点行业废水、废气、危废处理处置情况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开展辖区内6家(其中5家金矿、1家铅锌矿)涉重金属企业等的重点行业的环境监管以及环境风险检查,督促排污单位提高环保设施运行效率,2015年未发现重点行业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的等环境违法行为。

(四)认真开展中、高考期间“禁噪”工作。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对县城区域内的音乐酒吧、建筑施工工地和学校等敏感区域噪声污染源进行了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噪声污染违法行为。

(五)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加大污染纠纷查处力度。 一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加强12369环保举报热线维护管理和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畅通。截至20151130日,共受理、调查、处理和回复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信访投诉件共47件,其中信访7件,来访10件,电话投诉举报等共计30件,处理和结案率均达100%。 二是想方设法调处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投诉。特别是针对流经打洛勐板村委会南披河水体浑浊的问题,我局依法开展了多次调查,并在局领导的带领下会同打洛镇、村相关人员,进行地毯式排查,严防其上游各矿山企业非法排污,并将排查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县政府。目前南披河水质有了一定的改善,我队将继续跟踪调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六)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落实行政处罚制度。2015年勐海县辖区内共有5家企业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了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云南西双版纳英茂糖业有限公司勐阿糖厂因直接外排生产废水受到省环保厅处罚,云南西双版纳英茂糖业有限公司景真糖厂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勐海博大班丙金矿开发有限公司未批先建受到州环保局行政处罚。其中勐海县环保局依法对2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一勐海恒泰矿业冶炼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并且没有建成污染治理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立案,处15万元罚款,并限期补办建设项目手续。 二西双版纳景阳橡胶有限责任公司黎明第一制胶厂,在2014生产过程中出现废水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处以1.9467万元罚款,并限期改正。目前此5个行政处罚均已落实结案。

二、目前我县可能引发环境矛盾的主要问题

1、部分企业环保手续未完善。

2、部分小作坊、小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恶臭、污染水体等问题

3、建筑施工噪声、文化娱乐噪声扰民问题,还时有发生。

4、重点行业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风险。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监督企业完善环保手续,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继续加强对建筑施工、文化娱乐等噪声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防止噪声扰民。

3、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从严执法,以高压态势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环境利益。

4、落实信访查处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确保查处率达到100%。落实群众投诉定期排查和梳理制度,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分析、及时解决,化解污染矛盾的产生。

5、抓好重金属矿山的日常监管、落实重金属矿山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写、演练,杜绝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6、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确保环境质量的改善。对于短期内无法彻底根治的污染问题,列出中、长期治理计划,分步骤加以解决。环境隐患及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勐海县环保局将结合环保专项行动进行彻底排查,及时进行信访后督察,防止污染反弹,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隐患解决在未萌状态,有效防止越级访、重复访的发生。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和我县的环境安全,不断推进排查治理工作向深层次开展。

通过环境隐患及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全面掌握当前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隐患问题,将隐患环境问题彻底消除在萌芽状态。深入排查,采取自查与排查相给的方法,对近年来存在各类环境信访苗头事项进行全面排查和梳理。结合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对重点行业及重点区域提前介入进行预警分析,消除隐患,防止矛盾升级。

附件:勐海县主要排污企业环境违法问题整治查情况

 

 

勐海县环境保护局

2016122 

 

                                    勐海县主要排污企业环境违法问题整治查情况

序号

县(市、区)

企业

名称

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

备注

存在问题数量(个)

整改完成问题数量(个)

未整改问题数量(个)

1

 

云南西双版纳英茂糖业有限公司景真糖厂

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

1

1

 

2015年处罚(州局下达)

2

 

云南西双版纳英茂糖业有限公司勐阿糖厂

直接外排生产废水

1

1

 

2015年处罚(省厅下达)

3

 

黎明景阳第一制胶厂

生产废水超标

1

1

 

2015年处罚

(县级下达)

 

4

 

勐海博大班丙金矿开发有限公司

未批先建

 

1

1

 

2015年处罚(州局下达)环保手续已办理

5

 

勐海恒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未批先建

1

 

1

2015年处罚

县级处罚

(环保手续办理中)

6

 

双汇页岩机砖厂

改扩建未报批

1

 

1

环评办理中

7

 

勐海县机砖厂

改扩建未报批

1

 

1

环评办理中

合计

 

 

 

7

 

7

 

4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