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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汇总表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6-22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汇总表

问题编号

问题名称

整改措施

完成时限

进展情况

完成情况

1

(50-1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

1. 各级党委(党组)要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至少研究部署 1次,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2. 2021年,县委常委班子带头,召开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检查反思在立场、品质、能力、意志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成效等方面,查找差距、剖析根源、明确方向,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做到“两个维护”。3. 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毫不动摇坚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的绿色发展。以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紧扣西双版纳“动物王国、植物王国”生态品牌和云南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发展定位,持续推动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深入推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4. 把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对督察交办的4件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已全部办结)要跟踪问效,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发生,防止问题反弹,及时销号,验收归档备查。县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日常协调督促落实工作。

2022年年底

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列为县委重要学习内容,将环境保护、环境督察整改等工作纳入县委重要议事日程,经常性研究解决生态建设问题,高站位、高标准、高要求推动绿色发展。2021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学习生态文明内容9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22人;县委常委会研究生态文明工作7次10项,其中涉及环保督察整改工作1次1项。先后召开生态环境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共查找问题254个,提出整改措施321个。

 

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2

(50-4)

 

部分“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单位GDP能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0年前三季度未完成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进度目标,2021年一季度能耗强度不降反升,国家发展改革委向云南省分别发出一级预警和提醒,督促云南省进一步加大能耗双控工作力度。

1. 按照《云南省 2021 年节能工作要点》以及分解到勐海县的2021年度单位GDP能耗下降指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围绕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能耗双控目标责任,确保完成年度能耗双控目标任务。2.2021年10月底前,对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行业存量、在建、拟建“两高”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违法违规用能和排放行为依法给予坚决制止,并建立动态清单管理机制。3. 对州级整改方案中涉及勐海县的工业企业开展节能诊断,挖掘企业节能潜力,推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持续下降,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4. 对能耗和排放达不到国家强制标准的项目,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改。5. 积极推动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节能低碳改造,推进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组织实施一批节能低碳改造示范项目,加强工业企业节水能力提升建设。扎实开展各年度节能和环保执法,确保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2023年年底

一是《西双版纳州 2021 年节能工作要点》,将下达的能耗控制目标任务落实到辖区内重点用能企业

二是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存量“两高”项目问题整改的函》(云发改产业函〔2021〕36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勐海县列入全省《“两高”项目问题企业清单》的企业有2户,分别为云海混凝土有限公司、勐海铭科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均为能评材料不全,目前已完成能评问题整改工作,于1028日恢复生产;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第一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严把项目准入关,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项目建设实施。

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云南省《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18年粗钢产能控制在2500万吨以内。但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年4月提供资料显示,全省在运行产能2916万吨;还有一批产能置换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全省粗钢产能将达到3100万吨以上,超出控制目标。

1. 严格执行禁止新增产能的规定。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新增钢铁冶炼产能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对钢铁产能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 严格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钢铁冶炼项目备案前,必须确保项目已严格按照《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进行产能置换,完成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示、公告,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我县无钢铁企业。

问题编号

问题名称

整改措施

完成时限

进展情况

完成情况

3

(50-8)

全省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设置严重偏低,资金投入不足,整体进展滞后

1. 保障资金投入,落实县政府的主体责任,分年度明确目标任务,加快污水管网改造建设,持续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2. 按照“实事求是,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的原则,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因地制宜推进县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3. 督促建立健全城镇污水提质增效资金投入机制,建立分析调度、督查通报、约谈预警等工作机制,确保县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取得实效。4. 结合“美丽县城”建设、卫生县城创建、爱国卫生“7+2专项”及提升改善人居环境相关工作,加快推进在建的勐海县2020 年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主要易涝点疏通引流及河道截污、勐海县县城曼贺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勐海县县城曼贺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项目建设,逐步完善曼贺河、南海河、曼袄河、帕宫河截污管,解决污水直排问题,使河道水环境得到有效治理;结合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及棚户区改造项目,逐步完善老旧小区及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完善雨污分流管网等设施建设。加快落实勐海县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勐海镇景竜村委会曼兴片区污水主管改造项目征地问题及项目缺口问题,争取在2022年12月30 日前建成投入使用,解决老旧污水主管超负荷运转问题。制定《勐海县城乡污水全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多部门进行联动,对沿河清理整顿,确保满足水利河堤退让线,有效整治污水直排口,如南海河、曼贺河、帕宫河、曼袄河、流砂河两公里沿线。积极谋划储备项目,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继续推进河流沿线截污管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等项目建设及老城区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待资金落实后启动项目建设,逐步完善老城区道路雨污分流管网,逐步完善“两污”设施,补齐短板。积极协调地方配套资金,保证项目前期费,保障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2025年年底

1.勐海县2020 年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主要易涝点疏通引流及河道截污、勐海县县城曼贺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已完工;勐海县县城曼贺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正有序推进;

2.2020年度17个老旧小区已完工,2021年度10个老旧小区正有序推进,2022年度59个老旧小区正在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3. 正在落实勐海县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勐海镇景竜村委会曼兴片区污水主管改造项目土地问题及项目缺口资金问题;

4. 《勐海县城乡污水全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已报县人民政府,尚未正式印发;

5.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等项目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同步申报争取项目建设资金。

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4

(50-10)

部分投诉举报问题回访不满意、办理不到位

1. 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交通施工工地、沿线生态环境隐患的清理、排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 各级各部门提高群众投诉举报的办理水平,加快办理进度,及时反馈办理结果,给群众满意的答复。

2021年年底

一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带队现场监督指导问题整改工作,问题整改情况先后通过了省、州有关部门现场核实,均对整改情况认可,4个(其中重复投诉1件)投诉件已整改完成。举一反三,组织生态环境、交通、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高速公路、沿线建设的搅拌站、弃土(渣)场等施工建设开展隐患排查、清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度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政案件22起,涉及处罚金762.97万元。

二是增强各级各部门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投诉举报件的处置能力,加快办理进度,及时反馈办理结果,2021年度共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含乡镇接件)共129件,均已按时限全部办结,并对部分案件办理情况开展电话回访和现场满意度抽查调查。下一步,将通过双随机、专项检查、日常监管等方式,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投诉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积极联络沟通,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形成执法合力,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介入整改,防止投诉问题反弹,确保问题整改有着落、有回音。

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5

(50-14)

云南省小水电生态流量方面问题整改不到位

1. 2021 年年底前,对有生态流量泄放要求的 9 座水电站进行全面排查,细化问题类型,制定整改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扎实抓好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2. 督促勐海县临江水电站尽快完成监测设施维修调试,按要求及时传输监测信息到监管平台。3. 从 2021 年 9 月起,每月通报接入平台的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测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4.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小水电站生态流量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2022年年底

1.已按要求排查相关电站并制定整改方案,目前我县9座小水电站生态流量均达标泄放,且均能正常上传数至州监控平台

2.临江电站监测设备已恢复正常运行,生态流量数据已正常传输至流量监测平台

3.云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我县2022年1-3月生态流量泄放达标率100%

4.勐海水务局已安排专人监控生态流量泄放情况,发现掉线等问题及时通知企业及时整改并长期坚持。

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问题编号

问题名称

整改措施

完成时限

进展情况

完成情况

6

(50-26)

全省现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

1. 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2. 举一反三加快推进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县城污水处理能力。3. 加快推进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增加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4. 开展实施勐海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主要改造原工艺环节二沉池位置增加膜生物反应器(MBR)工艺,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 A 排放标准。勐海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在勐海县城污水处理厂内进行原址改扩建,主要采用“A2O+MBR 膜”处理工艺扩建 0.5 万 m3/d 污水处理系统,以及提升改造原1万 m3/d 的污水深度处理系统,最终污水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同时新建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及附属设施。按期及按实际处理水量给予足额拨付污水处理费以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

2022年年底

1.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正在筹措项目建设资金,计划2022年2月开工建设;

2.勐海县县城污水处理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正在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已取得发改立项批复,项目批复总投资9200万元,同步申报争取项目建设资金,计划2022年开工建设。

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7

(50-27)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普遍偏低

1. 压实主体责任,优化“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落实资金

保障,积极争取国家专项支持,加快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

2. 督促指导统筹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完善建成

区污水管网建设,整治污水管网破损漏损、错接混接、雨污混流等问题,应收尽收逐年提升污水集中收集率和进水浓度。

3. 建立健全每月调度、每季督查通报、约谈预警等工作机

制,落实各级责任,适时组织专家指导,加快项目推进,有效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2025年年底

1. 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申报中央资金、省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等;

2. 结合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正逐步推进完善成区污水管网,对污水管网破损漏损、错接混接、雨污混流等问题逐步进行整治提高污水集中收集率和进水浓度

3.正建立健全每月调度、每季督查通报、约谈预警等工作机制,落实各级责任,组织专家指导,加快项目推进,有效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8

(50-31)

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本是治污设施却沦为“污染源”(典型案例)

1. 恢复水质在线监测和 COD 监测系统设备使用,接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污染源在线监测综合管理平台,对渗滤液处理设备24 小时实时监控。2. 严格执行渗滤液处理站管理制度,规范收集各项工作台账,提高渗滤液处理能力,将渗滤液调节池液面降低至安全高度。3. 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GB50869-2013)要求完成覆膜工作。对封场区表面覆盖防渗膜,开挖渠道,架设导流管,将表面流淌的渗滤液全部收集到调节池,并对渗滤液导流沉降池裸露部位进行预制块全覆盖。对淤积物进行全面清理,防止渗滤液通过填埋区底部防渗膜下的地下水导流渠直接外排。4. 制定《勐海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22年年底

一是水质在线监测和COD 监测系统设备,于2021年4月30日已完成联网,目前正在申请验收。

二是按期开展现场检查,截至目前共开展日常监察6期,检查期间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渗滤液处理站管理制度,并按制度执行;工作台账正在进一步完善中;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处理工艺为两级蝶管式反渗透(DTRO),自2021年7月1日运行至2022年5月31日已处理38650.3吨渗滤液,达标排放29731吨;未安装前设备设计处理能力为每天50吨,实际处理量为每天16—17吨,渗滤液处理能力提高;未安装新设备前水位已达到临界水位线,为减少渗滤液,先后安装了新的处理设备,并在渗滤液池上加盖了浮动顶盖,有效阻隔了雨水留入渗滤液池,从而将渗滤液调节池液面降低至安全高度以下。

三是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GB50869-2013)要求先后三次进行覆膜工作,对封场区表面覆盖防渗膜,开挖渠道,架设导流管,将表面流淌的渗滤液全部收集到调节池,并按照省级评定要求对作业区完成临时覆膜。

四是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并于2021年11月10日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急演练,模拟强降雨引发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收集池发生溃坝,部分渗滤液流入流沙河的环境突发事件情况。加强排污监管,监督排污口的问题整改,落实排污许可执证要求。

 

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9

(50-37)

全省部分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风险管控不到位

1. 对全县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堆存点按照“一点一策”制定方案并开展整治,严格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2. 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及时发现重金属环境污染风险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2023年年底

一是2021年9月按照全县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要求,对尾矿库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共检查10个尾矿库。具体检查情况如下:有2个尾矿库运行状态为闭库,5个停用,3个正在使用。存在问题企业5家,存在问题共7个,主要问题为没有监测井,或监测井未做检测计划。目前已将问题反馈至企业,并要求其尽快整改落实,截至2022年5月,完成整改4个。

二是按期开展“双随机”等现场检查,出动16人次,检查8家次;2022年5月,全县10家尾矿库全部完成云南省危险废物管理系统申报登记、经营年报。

 

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问题编号

问题名称

整改措施

完成时限

进展情况

完成情况

10

(50-39)

云南省一些地区落实化肥、农药有关减量要求不严不实,减量成效不明显

1. 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着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增加绿色有机认证农作物种植面积及认证产品。2. 制定化肥农药减量工作方案。积极争取实施中央植保能力提升工程,完善病虫害预警体系,每年制定重大病虫害防控技术方案,推广应用绿色防控技术,2021 年,全县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面积达 4 万亩,2023 年,全州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 43%以上,统防统治覆盖率达 48%以上。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绿色高质高效示范。2021 年,建设 0.2 万亩省级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建设 2 万亩省级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建立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绿色高效示范 0.5 万亩。组织开展科学施肥、安全用药培训。2023 年,主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科学安全施肥、用药技术培训实现全覆盖。3.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格农药经营许可,严格执行《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使用管理办法》,禁止在澜沧江流域内销售和使用杀鼠剂以外的限制农药。开展肥料农药质量监督抽查,强化市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2023年年底

已制定2021-2025农药化肥减量工作方案;争取到中央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2项;2021年已完成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农药减量面积323.43万亩次,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49.56吨;完成增施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秸秆还田等化肥减量面积163.1万亩次;建立省级农药、化肥减量示范区8个,面积0.4万亩;出动农药、化肥管理车辆31辆次,工作人员107人次,检查农资店225次,立案查处9起违法案件;开展农药、化肥减量技术培训87期,5313人次。2022年第一季度,开展化肥、农药市场检查18次,出动人员42人次,检查农资店105个,种植企业2个,立案查处4起农药经营违法案件。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培训,建立化肥、农药减量示范区3个,面积0.29万亩。完成增施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秸秆还田等化肥减量面积71.3万亩次。

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11

(50-41)

云南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

1. 认真总结 2021 年省生态环境厅挂牌督办工作成效,分析大气污染成因,形成长效机制,持续改改善空气质量。2. 严格建筑施工扬尘管控。督促建筑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督促建设单位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 3 个月不能开工的,及时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3. 加强秸秆焚烧控制。强化各乡镇、农场社区和有关部门秸秆禁烧主体责任,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坚持疏堵结合,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4. 加强餐饮油烟治理监管。督促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安装并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对油烟治理设施进行定期清洗维护,确保治理效果。5.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预报,有针对性地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2022年年底

一是坚持高位统筹。今年共召开专题会议8次,及时研究下发《勐海县2022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勐海县物料堆场堆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勐海县橡胶加工行业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13个专项方案,发布《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勐海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通告。二是严禁施工扬尘。安排洗扫车进行县城区降尘洒水62次、城乡结合部降尘洒水64次,清洗城区行道树木29次。三是严禁垃圾、秸秆焚烧。合计利用29707.53吨。整改州遥感火点勐海126个,巡查发现火点159个,村规民约处罚7821300元。四是严禁烟油直排。出动执法人员246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539户(其中烧烤店146户),经检查发现12家餐饮服务单位未保持烧烤机、油烟机、油烟净化装置清洁,已现场责令经营户限期整改。五是从严落实管控措施。抓好“‘四尘’、‘三烟’、‘三气’”的日常管控。2022 年 月 日至 5月 31日,勐海县出现轻度污染 天,优良率 99.3%,与 2021 年同期相比,轻度污染减少 天,优良率上升 4%。与 2020 年同期相比,轻度污染减少 19 天,优良率上升 13.1%

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问题编号

问题名称

整改措施

完成时限

进展情况

完成情况

12

(50-42)

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

1. 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2021 年年底前,初步建立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形成“天上看、地下核、及时督、即时查”工作体系;严格执行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从严控制项目征占用天然林、调整保护等级等行为。2. 加大野生稻保护点宣传培训力度。让野生稻保护点周边的群众进一步深入了解和认识保护野生稻的重要性必要性,发动群众参与到保护野生稻工作中来。3.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强野生稻保护点管护设施的完善。加快实施 2021 年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项目。做好野生稻保护点动态监测、管理维护、督导检查工作。4. 实施亚洲象栖息地修复和食源地建设。争取国家、省投资建设西双版纳雨林(亚洲象)国家公园,开展亚洲象栖息地改造、食源地建设,贯通迁移通道,为亚洲象营造更好的生存空间。5. 建立亚洲象监测保护中心,保障资金投入,开展对亚洲象的科学监测预警和安全防范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管控区建设,促进人象和谐共生。6. 加强亚洲象防范意识宣传。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广泛深入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进学校、进村寨、进机关宣传活动。

2025年年底

1.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一是初步建立森林资源监测体系。二是严格按照国家法定权限逐级申报审批办理使用林地手续2022年度,截至530日,完成项目审核审批12个,林地面积305.8227公顷,项目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总计3976.8644万元。三是严格执行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规定,强化森林采伐全过程监管。截至530日,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826份,19614.7立方米。                                                                                                                         

2.2021开展野生稻保护宣传培训4期,279人,积极动员周边村民共同保护该区域自然环境,引导村民向其他产业方向发展,及时停止保护区缓冲地带的经济活动。                     

3.县农业农村组织申报了《勐往乡野生稻种质资源原生境保护点项目(30万)》现已完成1500亩缓冲区、250亩核心区铁丝网围栏建设完成了保护点部分基础设施新建修缮、相关仪器、监控设备维护和维修及野生稻科普展示厅规划工作。截止2022324日,野生稻保护区由看护人员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其项目资金自20219月经县财政收回调整至今,未能及时请拨到位,展示厅等后期工作仍未能及时开展。                           

4.关于亚洲象栖息地修复和食源地建设。与阿拉善”SEE西南项目中心合作,开展亚洲象栖息地改造、食源地建设,为亚洲象营造更好的生存空间。2021年实施亚洲象栖息地森林抚育1200

5.一是亚洲象监测预警中心已于201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是我县率先采用无人机与地面人工相结合的监测预警机制。三是勐海县亚洲象应急处置临时管控区试点项目面积为365亩,2020年底投入使用,目前有6头野生亚洲象得到收容和保护

6.积极开展动物保护及亚洲象保护宣传。利用多项林草工作同时开展的契机,做好 2022年“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张贴宣传材料3705份。

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问题编号

问题名称

整改措施

完成时限

进展情况

完成情况

13

(50-43)

部分州市天然林保护修复任务艰巨

1. 持续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巩固提升整治成果,维护森林生态资源安全。2. 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加快建立林长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林区管护力度。3. 认真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确保天然林面积稳定、质量提高。

2021年年底

1.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果。一是驰而不息巩固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制定《勐海县种茶毁林整治成果提升巩固工作方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巩固种茶毁林整治成果十项举措〉〈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十个严禁〉的通知》。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动态巡查和监测,及时落实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对新发现和群众反映的涉林案件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截至12月31日,全县共立案查处行政案件417起,收缴罚款436.11407万元。办涉林刑事案件11起,破案10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人,已移送起诉案件8起8人。三是加强日常巡护,加大排查力度,全面摸清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情况,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2.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印发《勐海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加强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强化协作配合。按照中央、省、州统一部署,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组建县林草局林长制工作专班,11月30日印发《勐海县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12月24日印发《勐海县落实林长制工作方案》,成立县级领导小组,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体系。同时,按照《勐海县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签订管护责任书201份,压实护林员巡护责任,加强巡山护林日常监管,严格执行考勤及巡山日志的检查工作,督促护林员认真开展好巡山护林工作。                                                                                                                                                     

3.认真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及云南省意见,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2021年,完成2020年人工造林项目0.6万亩,完成2020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2万亩,完成2020年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0.2万亩,村庄绿化美化项目实施人工造林0.2万亩。

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14

(50-47)

云南省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修复工作严重滞后

1. 2021 年年底前,完成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摸底核查,摸清矿山底数、空间分布、损毁土地面积和权属、拟修复方向等情况。2. 按照“一矿一策”原则,指导属地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形成上下一致的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信息数据库。3. 修复已达到标准的销号,按照规定“完成一个、销号一个”进行销号。2025 年底前,全县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修复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未治理矿山数量大幅减少。

2025年年底

一、截至目前,勐海县已完成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列为历史遗留矿山13座,编制的《勐海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已经通过专家评审,经勐海县人民政府批准《勐海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的批复》(海政复[2021]135号),并根据批复文件下发了《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勐海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方案的通知》(海政发[2021]27号)文件到涉及的相关乡镇,现正在根据实施方案时间节点逐一逐项推进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工作。截至目前,按照修复方案要求2021年已完成勐遮镇曼恩花岗岩石场自然修复工作,并于2021年12月21日,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县财政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交通运输局对矿山进行了审查,现已完成县级初步评审,待州局评审同意通过后,将对勐遮镇曼恩花岗岩石场进行验收销号。

二、按照“一矿一策”原则,于7月20日完成云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动态监管平台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数据录入工作,形成上下一致的历史遗留矿山信息数据库。

 

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填表说明:1.进展情况对照整改措施逐条回应,内容尽可能精简,说清具体情况即可,原则上每条不超过500字。

2.完成情况一栏,已到整改时限未完成措施要求时勾选“未达序时进度”,其余按实际情况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