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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政府预征收(用)土地公告 [2019]第003号,贺开
作者 :收储中心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2-02
勐海县人民政府预征收(用)土地公告
[2019]第003号
为进一步满足勐海县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勐海县人民政府根据勐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和目前城镇化、工业化建设用地的要求,结合我县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拟定该征收范围。(面积为拟征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
片区 |
面积(亩) |
地类 |
坐落 |
勐海县勐混镇 |
2.4255 |
其他:0.138亩 建设用地:2.2875亩 |
勐混镇贺开村民委员会曼贺勐村小组 |
现依法拟征收以上集体组织位于勐海县勐混镇贺开村民委员会曼贺勐村小组集体土地2.4255亩。土地征收后拟用于勐海县发展项目。
一、以上拟被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8〕226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西双版纳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西政发〔2009〕36号),用地批准后,我县将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本公告自张贴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建(构)筑物、青苗等,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征地时间:2019年1月30日到2019年2月10日
联系人:县征地拆迁办公室
联系电话:5123971
邮箱:mhxzdcqbgs@163.com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