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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1-28

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县直各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

近期,湖北武汉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持续蔓延,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防止疫情在全县范围内发生和扩散,根据国家、省、州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经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全县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根据《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试行)》等及时组织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告相关防控规定和要求,动员社会各界全力支持配合,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二、建立健全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定期会商研判疫情发展趋势,商定防控政策、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履行疫情信息收集、疫情研判、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应急处置等防控日常事务。加强信息互通和措施互动,迅速形成防控合力。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设综合组、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交通管控组、教育防控组、文化旅游防控组、动物检疫组、宣传组、外事组、物资保障组、维稳组、督查组等12个工作组开展具体工作。各乡镇农场要迅速成立由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辖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相应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具体工作,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责任。

三、全面开展发热患者排查工作。202018日起从湖北省、武汉市或其他疫区来我县,或去过湖北省、武汉市或其他疫区的人员,有发热、咳嗽症状者必须主动到所在地发热门诊登记,并进行体温检测。未发热的,必须居家进行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期间不要随意外出,配合疾控和医务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各乡镇农场要组织所辖村委会(社区)、村(居)民小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网格化防控宣传、排查工作,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加强农村和边远地区防控工作。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在车站、码头、公路入口等重点场所加强发热旅客排查。海关部门要加强口岸检疫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组织对景区景点、宾馆旅店等场所开展发热患者排查,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并对发热人员采取临时隔离、转送定点医院等措施。

四、做好消杀和健康检测工作。对全县客运站、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场所和工具实行日消毒每班次通风。商场、超市等各类公共场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州有关规定,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做好消毒杀菌等防控工作。建筑工地要实行规范管理,改善工人居住条件。加强对进入我县人员的健康检测,分别在汽车客运站、乡镇车站、公路及查缉站、堵卡点等设置健康检测点,接受健康检测的人员必须配合好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并如实提供旅行史、健康状况等信息。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必须服从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治疗和医学观察。

五、全面暂停开放公众聚集度较高的公共场所。全县各级各类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公共体育文化场馆、大型演艺场所、KTV、网吧、健身房、电影院、游乐园、电玩游戏室、文化培训机构、景区景点、旅游购物企业等其他人员聚集度高的场所全部暂停对外开放。县内各宗教活动场所暂停开放并停止集体宗教活动。此期间不再举行体育赛事文化活动。原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的各类文化、体育、旅游活动全部暂停或取消。停止民间迎春活动、演出、文化体育活动赛事等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各种公众聚集活动。不搞亲朋好友之间轮流请客,暂停各类集体聚餐活动。校外辅导机构一律停课。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组织的团队旅游活动。

六、认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全县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个人防护,避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主动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医学观察和追踪排查工作,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造成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按属地原则,各乡镇农场要建立对疫区返乡人员和学生的流行病学随访调查制度。各乡镇农场、村委会(社区)、村(居)民小组要对外出打工、上学、旅游、出差等返乡人员进行登记备案报县卫健部门,根据情况采取定期随访、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坚决防范化解重大输入风险。

七、全面落实预检分诊和医疗救治制度。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规范设置发热门诊,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做好发热病人监测管理和不明原因肺炎监测报告工作。实行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优化防治流程(分诊分流、无缝转介患者),勐海县确定定点收治医院为:勐海县人民医院。落实集中病例、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四集中原则,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加强药品器械及防护用品保障,扎实做好医务人员安全防护措施。

八、加强防控知识培训及宣传教育。组织公共卫生专家、传染病防治专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行解读,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载体和社会宣传方式,实行最全面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全县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培训,尽快组织开展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疫情培训,认真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防控方案及有关文件的培训学习,切实提高医务人员防治工作能力。

九、全力做好保障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经费保障,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追加安排,要相应安排应急资金,无条件保证防控经费需要。工信部门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积极协调物资供应,加强负压救护车、负压病房、治疗药物、医疗器械、检测试剂、消杀药械等各项物资准备,积极协调物资,保障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的供应。

十、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特别是在春节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领导到位、通信畅通。

十一、发动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大力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网格化管理,严肃工作责任,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区、单位等基层组织作用,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动员群众开展家庭卫生大扫除,把环境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社会、单位和家庭。

十二、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全县各类市场取消活禽交易宰杀,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林草、森林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野生动物交易,教育引导群众不食用、不接触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商务部门要密切关注群众生活必需品及卫生清洁用品的市场供给情况,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货炒货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做好宣传通报和舆情监控工作。宣传部门要会同卫健、工信、广电等部门,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公开发布信息,大力宣传卫生防护知识,发布健康提示,提升公众自我保护的意识。同时健全舆情监测、报送、处置机制,科学解疑释惑,及时客观回应社会关切,坚决打击散布传播谣言的行为。

十四、严肃落实责任追究。对拒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的人员,将由相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造成疫情扩散蔓延或者恶意造成社会恐慌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因防控工作不到位、工作失职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坚决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20127